张北县医院
自觉抵制商业贿赂逐级承诺书
院 长: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和省、市关于开展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作为一名科主任,为了加强我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工作,保证打击商业贿赂工作落到实处,自学抵制商业贿赂,特向院长做如下承诺:
1、坚决不在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提成”或“回扣”。
2、不在医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
3、在医疗活动中,不利用职务之便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给予的“宴请”、“红包”、“物品”等。
4、在医疗活动中,一旦发现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销企业及其经销人员,向本人或其他工作人员行贿的线索,及时报告医院打击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积极协助调查,决不隐瞒、包庇。
5、我科医务人员不参与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厂家和经销企业举办的宣传、促销活动.
6、我科医务人员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厂家和经销企业的赞助宣传费。
7、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愿接受卫生主管部门和单位的任何处罚。
张北县医院院长:
承 诺 科 主 任: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日
《自觉抵制商业贿赂逐级承诺书(科主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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