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亲爱的同学:
您好,如果您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请做好如下材料准备 :
一、本人学生证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新式身份证需复印反正两面)或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
特别提示:如不能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需提供户口迁移证明复印件;新生学生证未办理时需提供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学生证与身份证名字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需提供山东大学教务处提供的相关证明。学生证未办理时需提供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二、山东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
山东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老生也可提供①本人对家庭经济情况的说明原件;②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政府)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用黑色中性笔或蓝黑钢笔填写)
特别提示:表中加盖公章应为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如乡镇政府公章、乡镇民政办公室公章、县市政府公章、县市民政局公章以及街道办事处公章。
三、未成年人(截至2010年9月1日,未满18周岁)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户口本索引页、户口本法定监护人页)的复印件及法定监护人同意申请贷款的书面证明。
特别提示:“法定监护人同意申请贷款的书面证明”需提供原件,要求用黑色中性笔或蓝黑钢笔填写。
四、2009级新生需提供中国银行历城支行开设的银行卡复印件,2008级以上年级学生需提供中国银行历城支行开设的银行存折及银行卡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用签字笔注明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
特别提示:中国银行存折及卡须为卡折合一的结算帐户。
山东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二○○九年九月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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