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暂行)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工作,保障出车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车辆由采购经理审批,专人驾驶,采购部统一管理、调度,由专人负责手续、维修、保养等。
二、用车原则:采购用车首先必须保证公司采购之用;办公用车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
三、用车范围:
1、公司采购原材料;
2、财务人员办理银行、税务等业务;
3、办公室接待政府职能部门用车等;
4、各部门用车,必须符合:a)所去之处无公共交通工具可乘达;b)时间紧迫、乘公共交通工具影响工作的完成;
5、外单位借车,需经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用车须知:
1、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先写《用车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经办公室批准后安排派车。
2、驾驶员出车前要做好驾驶证照、行车证、车况的全面检查。
3、严禁无照驾车、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带病驾车等。对酒后驾车肇事者,由驾车者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驾驶员对所驾驶车辆应负保管之职,经证明有故意或过失之行为,造成所保管车辆有损坏或被盗等后果,应负相应责任。
5、驾驶员要详细记录每次加油的情况及月初车辆里程和月底里程数。每个月底将加油情况、行驶里程汇总上报,以便作使用情况分析。
6、公务车发生的费用,先由车辆使用部门经理和采购经理签字,再由总经理签字后,财务部方可报销。
7、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指定的地方,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五、燃油管理:
1、采购部根据车型、季节核定车辆的耗油量。具体办法:以车辆说明书规定的百公里耗油量为基数,另加损耗2公升;车辆总里程每10万公里加1公升;市内低速行驶加1公升;平均每月加15公升空调消耗。
2、根据出车记录和里程表,对车辆行驶公里数进行测算,并据此确定应耗油量。
六、保养与维修: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由采购部凭维修厂家维修的项目清单,报总经理批准。
2、凡更换之零配件,应将原件交回公司办公室,验证后作报废处理。
3、车辆设备、零配件、工具、消耗品等物品之申请、采购、领用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4、每次出车后,司机须作好实际里程记录及在《用车申请单》备注栏中写明有关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汇报车辆状况;如发现问题或车辆出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向采购主管报告,采购主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修复工作,使车辆保持最佳状态。
5、司机必须定期保养车辆,由司机对车辆进行彻底维护(包括调整、润滑、清洁等)。
6、车辆必须保持内外清洁,每天出车前后,司机负责对车辆进行检查(燃油、润滑油、冷却液等有无泄漏现象)。
7、车辆起步必须用一挡,发动机起动前不要开空调,车辆停驶前要先关空调。
8、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时,须换机油、机滤;每行驶40000公里时,换空滤,汽滤。
七、其他规定:
1、钥匙管理:车辆钥匙由采购部统一保管,决不允许私自外借。任何人私自外借车辆,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2、个人用私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交回时要注意做好检查。
3、车辆在外加油须是公司统一固定加油点,如特殊情况须报请副总或总经理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4、采购部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八、违规与事故处理
1、驾驶员因自身原因违反交通规则,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2、事故发生后,应先保持现场完整并急救伤员,向附近交通事故报案点报案,并立即与公司联络,通知保险公司,以利于车险索赔。
3、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人身伤害、其他财产损失等,除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外,差额部份根据交警部门处理结果,公司根据事故的主次责任确定驾驶员与公司的分担标准。
4、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用 车 申 请 单 用车部门:
申请日期2014 年 月 日
申请用车部门 出车日期 月 日 时 分 预返时间: 月 日 时 分 目的地:
要求车型: 随车人: 事由: 车辆出发地点:
申请用车人签名: 部门主管签字:
采购部意见 起始里程: 终驶里程: 实驶公里数:
车牌号: 发车时间: 时 分 到达目的地时间: 时 分 司机: 采购部主管签字: 用车人签名: 备注:返回时间: 时 分 (空车回程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