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京办发[2006]30号)、《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财文[2006]273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从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际出发,提出2010年度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如下:
一、文艺演出业
1.体现时代特征、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原创精品演出。 2.参与国际演出市场竞争的重要商业性演出、艺术节演出。 3.构建国内外营销渠道。
4.品牌化、产业化的文艺演出。 5.文艺演出场所的改造和利用。
二、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业
1.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体现时代特征的精品出版项目。
2.版权输出、出版物实物出口,以及企业“走出去”在境外从事出版、印刷、发行和版权代理等经营活动。
3.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的内容制作和技术研发,复合出版平台、出版物网络发行平台的研发应用。
4.数字印刷、高端彩色印刷、按需印刷等先进印刷复制工艺设备的研发应用。 5.版权交易、版权保护平台及技术的开发应用。 6.国内外重大出版、版权交易展览展示活动。
三、影视制作和交易业
1.具有时代特点、民族特色,较大传播发展潜力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广播影视作品(主要包括电影、电视剧、影视动画、广播电视节目等)。
2.数字广播、数字电影、数字电视、手机电视、网络数字音视频等新媒体的内容制作。 3.数字广播、数字电影、数字电视、手机电视、网络数字音视频等新媒体的技术研发。 4.采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发展网络视频。 5.影视产业的国际合作、交流。 6.海外营销网络建设。
四、动漫与网络游戏研发制作和交易业
1.具有中国风格、中国元素的原创动漫网络游戏作品。 2.面向海外市场的动漫网络游戏作品的研发与输出。
3.基于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的公共创作、制作和运营平台。 4.原创网络动漫创作展示平台。 5.手机动漫游戏产品的研发与运营。 6.动漫游戏衍生产品的开发与营销。 7.动漫游戏的教材研发和人才培训。
五、广告会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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