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小区业主大会的
申 请 报 告
县街道办事处:
县建设规划局:
***小区坐落于环城北路东段小水弄,于2011年6月建成交付,总户数105户,已全部销售完毕和交付。为保障全体业主的利益,更好的管理小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小区已符合《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申请成立***小区业主大会,申请内容如下:
请县福应街道办事处指定相关工作人员担任***业主大会筹备组长,负责小区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请县建设规划局指派工作人员对举行首次业主大会给予指导。
本公司将按规定委托**物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并承担首次业主大会成立的费用。管理该小区的县**物业有限公司提供配合。
特此报告!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1日
《成立业委会申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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