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管理规范
一、公司办公室负责员工宿舍的统一安排和管理。各部门负责所属员工的住宿申请及有关配合工作。
二、凡属于包装公司的员工,在花园范围内无住房,可申请入住。
三、员工住宿必须服从办公室安排,安排好的住房不能擅自调换。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处以50元/次罚款。
四、入住人员一律凭《宿舍入住申请表》、《宿舍入住/退房单》按照公司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入住。
五、集体宿舍日常管理实行室长(由内部选举产生)负责制,在公司管理下实行内部卫生、安全及防盗等管理的自治。
六、员职工的住房安排:
1、员职工一般安排2~3人一间。夫妻可安排单间。
2、因特殊原因申请单住的员工,经董事长批准同意后,房租费按100元/间/月收取。
七、公司高管、中层干部宿舍,由办公室提出具体安排意见,经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八、所有宿舍均收取押金和房租费,住房押金和房租费标准:
1、住房押金:每间600元,由入住员工均摊。押金在入住前缴纳,在办理退房验收手续后退还。退房时宿舍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17-60元/ 月,由入住员工均摊。-18-
2、房租费:除第五条第2款规定外,其他宿舍每间
夫妻安排在南面大房间的,房租费上调40元/月。
九、每间宿舍水费、电费由入住员工均摊,水、电的收费标准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
十、非公司员工要留宿的,必须先书面报告办公室批准,对擅自留宿的当事人处100元/次的罚款。如是配偶或成年子女临时性住宿的,也须事先告知办公室。
十一、严格执行住勤签到制度。凡入住的员工,均要到大门值班室签到,每月不少于15天,不足天数每天罚款20元,且公司有权收回宿舍。
十二、宿舍推行6S管理,内部卫生实行员工轮流值日,轮流打扫卫生(轮值表贴于门后),对本室及包干的室外或楼道乱丢垃圾的清洁整理及垃圾清理。宿舍内宿舍长每天对值日人员进行督导。
十三、自觉爱护宿舍内公共设施,不得在室内外墙上钉钉子,拉铁丝,乱涂乱画损坏墙体。由于人为造成的损坏,由责任人负责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
十四、辞职、辞退、解聘人员在办理手续后,应及时办理退回宿舍手续。退房时,办公室应安排人员检查宿舍内的公共财产是否完好,墙体有否被损坏;室友应到场签字认可;如有损坏,须按责任照价赔偿。检查确认后,退房员工凭退房单到财务办理退押金手续。
十五、入住员工公寓楼,须严格遵守“公寓楼管理十不准”。如有违反,处以50-200元的罚款、赔偿损失及行政处分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不准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2、不准制造噪音。
3、不准浪费水电。
4、不准私自留宿外人。
5、不准酗酒、赌博、斗殴。
6、不准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
7、不准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8、不准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9、不准在单间里使用煤气灶、电炒锅等大功率炊具做饭。
10、不准占用公共走廊、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