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环卫发[2001]7号
关于下发《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质量考核方案》的通知
局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强化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质量,经局研究决定,现将《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质量考核方案》下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工作质量检查标准和处罚标准》
集贤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OO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质量考核方案
一、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按照县委的“招商强县,民营立县”的主导思想,以招商引资,发展县域经济创造良好的环境为目标,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落实到实处,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切实把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全面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坚持重在治本、重在管理、重在经常的方针,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行日检查,月评比,半年兑现,全年总结表彰,坚持公开、公平、实事求是、奖罚分明的原则,充分调动各单位的积极性,使我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全面开创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新局面。
二、考核范围
1、城建监察大队
2、环境卫生管理处
三、考核内容
1、市容监督管理工作
(1)“门前三包”工作落实情况(包括“门前三包”
监督岗及监督员)
(2)“四乱”经常化(包括无乱贴乱挂、无乱堆乱放、无乱停乱占、无私建乱建,以及落地牌匾和户外广告管理)马路工厂、马路仓库和沿街摆放的不规范商品摊位等情况。
2、环境卫生工作管理
垃圾清运、公厕清掏保洁,街路清扫保洁完成情况。
四、考核方法
1、分级检查制度
各级单位首先要自检,要建立考核制度,指定人负责,明确责任,每月初由局市容检查股针对各单位进行不定期的日检活动,月底将测评月检情况。
2、日抽检,暗检查制度
检查采取明,暗相结合,每逢重大节日及活动采取明检的方式,其它情况均为暗检,不事先通知,不定时间的抽检,检查结果记录档案。
3、检查记分制度及方法
局市容环卫检查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当场打分,记分采取百分制,分为月、
季、半年评比、年终总分之平均值计算。
4、奖励与处罚
评比奖罚工作每月一次,按月总分评出优、中、差三等,90分以上为优,奖党政领导各100元,主管领导50元;80分以上为中等,不奖不罚;80分以下为差,罚党政领导100元,主管领导50元;并全局通报批评。连续二次被罚的单位,取消年终“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先进个人”评比资格,连续半年处罚的单位,取消班成员的全年奖金。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局成立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质量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孟宪军
副组长:赵学英、孙永利、兰光
成员:李连民、代秀波、李忠民、李可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