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脊髓灰质炎疫苗
强化免疫工作计划
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是严重危害儿童身体健康的急性传染病。为进一步巩固常规免疫效果,减少免疫空白人群,构筑长期稳定的人群免疫屏障,巩固我市无脊灰阶段性成果,防止脊灰野病毒输入并引起传播。根据辽宁省卫生厅《2011/2012年度辽宁省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实施方案》,我抚顺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特开展适龄儿童脊髓灰质苗 强化免疫工作,现做出如下计划: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经院务讨论成立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娄晓春
副组长:金
凤
田跃红
成
员:王海燕
王莹莹
申旭荣
项丽红
二、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工作
要做好所辖地区目标儿童的摸底工作,尤其是流动儿童的摸底工作。填写“辽宁省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和接种登记表” (表1),根据摸底登记的数量,合理安排接种人员、接种时间和接种的疫苗及接种场所,并及时按要求上报摸底情况。 。
(一)、散居接种对象的调查。
对各下属负责预防接种服务的卫生服务站相关人员行业务培训,要求把辖区内接种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相关人员资料造册登记,登记表格内容完整准确。
(二)学校托幼机构接种对象的调查。
以田跃红为领导的摸底调查小组,12月26日前对辖区内幼儿园的目标儿童,进行统计登记核实接种对象和人数,相关人员资料造册登记,登记表格内容完整准确。接种对象为2月龄~4周岁儿童(2007年1月11日至2011年11月10日出生儿童),无论以往免疫接种史如何,不论其居住地与出生地,一律接种两剂次脊髓灰质炎疫苗,两次接种间隔时间为一个月。
摸底调查完成后认真填报摸底调查表,于12月28前上报区疾控中心。
三、组织培训
认真贯彻落实《2011/2012年度辽宁省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实施方案》,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对所有参与强化免疫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此次强化免疫活动的目的意义、接种对象、接种技术、禁忌症、安全注射、异常反应处理、督导评估、资料统计等内容进行培训,以确保工作质量。
四、加强宣传动员
加强流动人口密集的地区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和多种形式,如电视、广播、报刊(栏)、宣传画(单)、标语、滚动屏等方式,在市场、车站等人口流入、流出地和人口密集地区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动员活动。
五、做好疫苗发放与管理工作
脊髓灰质炎疫苗应在低温条件下储存、运输和分发,做到苗不离冰。 做好疫苗储存运输温度监测工作和脊髓灰质炎疫苗管理工作,确保疫苗冷链运转,杜绝疫苗浪费。
六、做好现场接种工作
(一)接种方式及要求
本次脊灰强化工作在常规免疫接种单位进行,接种工作人员要严格
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认是否为本次受种对象。对不属于本次脊灰强化的受种者,应向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接种前向家长告知包括补种目的、疫苗作用、接种禁忌症、可能发生的反应、注意事项等内容,家长同意接种,须在预防接种知情同意书上签字。接种后填写表1的相关接种信息,同时将儿童的接种记录登记到其接种证和接种卡上并明确标注“强化免疫”。若与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时间相遇,要同时填写。 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并在接种卡(薄)和接种证上记录。对缓种者,应告知补种的地点和时间。发现摸底调查工作中未登记的目标儿童,要同时纳入实际接种儿童数和应种儿童数进行登记、统计和汇总。对登记在册而未接种者,需要追踪原因,并及时安排补种。
接种点设置的注意事项:
1.接种点要宽敞、明亮、卫生、整洁。
2.接种点要有醒目的标记,张贴查漏补种宣传画和横幅;
3.接种点内要准备好工作台以及接待儿童、家长用的桌凳等物品;
4.接种现场要保证疫苗的保存温度要求;
5.临时接种点标识清楚便于儿童家长寻找并及时通知儿童家长 ;
6.接种点抢救药品及器械等要备齐,并做好环境卫生的消毒工作。
七、安全接种
必须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切实保证安全注射。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工作由经过培训并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操作实施。在接种中要求凉开水服苗,看服到口,严禁捎带疫苗。使用不同的减毒活疫苗进行预防接种时,应间隔至少1个月以上。
八、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理
各接种单位要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发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要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调查、处理,采取控制措施,严防群体性癔病发生。
九、具体时间安排
第一轮:2012年1月10日
散居儿童
2012年1月11日小百灵幼儿园
城堡幼儿园
双 语幼儿园
少年宫幼儿园 第二轮:2012年2月10日
散居儿童 2012年2月11日小百灵幼儿园
城
堡幼儿园
双 语幼儿园
少年宫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