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教老师遴选制度
为保证护理专业学生的专业能力培养,完成实习目 标,达到实习要求,满足护理专业学生的实习需要,根据 我院临床实际,制定我院带教老师遴选制度如下:
一、遴选原则
1、由医院护理部承担带教老师的遴选工作。
2、遴选过程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的原则,根据临床科室具体情况,遴选带教老师。
3、保证每个科室均有专人负责教学工作。
4、护理部有一名专业人员负责临床护理教学,建立完善的护理部—护士长护理教学组织管理及遴选体系,保证带教老师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进而保证护理教学任务的组织实施及各层次临床护理教学任务顺利完成。
5、根据遴选的基本原则,广泛征求科室意见。
二、遴选标准: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护理教育事业,学风正派,治学严谨,能为人师表,认真履行临床护理教师职责。‘
2、学历及职称要求,承担本科临床护理教学原则上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其它各项条件优秀者,承担专科层次的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
3、专业经历和实践经验:临床护理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至少3年以上临床专科护理经历。
4、教师专业技术能力:实习指导教师需熟练掌握基础护理理论和操作技术,掌握本专业专科护理理论及操作常规,良好的教学指导和组织能力,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良好的生理和心理素质。
三、遴选要求:
1、所有遴选人员均应符合遴选标准。
2、护理部应组织教学组护士长进行讨论,最终确定各科室带教老师人选。
3、各科室应认真对待带教老师的遴选工作。
2009年修订
《带教老师遴选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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