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在京单位接收函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我单位同意接收从澳大利亚(国家)留学回国人员姓
名:赵晋,身份证号码:152628198601220608,性别:女 ;婚姻状况: 未婚 ;出生日期: 1986年 01 月22日,到我单位就职,并已/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请协助办理有关就业报到证/落户北京的手续。
该留学回国人员现国内户口登记地址为:内蒙古
丰镇市北新建街1号,所管辖公安派出所为:新城区派出所。(出国时已注销国内户籍的,须在地址栏注明何年何月在何管辖地公安派出所注销)。
拟落户北京户籍地址为: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号(注:请填写单位集体户口、个人房产、直系亲属房产户籍地址或用人单位指定人才
服务中心集体户口地址,如不能提供上述落户地址,则不能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手续)
兹保证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因提供不真实的、虚假的、伪造的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带来的损失由本人和本单位承担。
留学回国人员签字:
单位名称:经办人:
(盖人事章)联系电话:
无人事章可盖单位公章
(此函有效期60天)年月日
《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在京单位接收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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