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知
一、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者,方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持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且未申请移民者;
2、在西班牙正规大学(学院)注册学习毕业或结业,或合作研究期限在6个月以上者;
3、学成后立即回国工作者;
4、在使馆教育组填写过《留学人员登记表》或进入教育组网站留学人员报到系统登记过。
二、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所需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
2、护照首页复印件 ;
3、有效的居留证复印件;
4、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或注册单复印件;
5、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博士后及其它研究人员须提供在留学单位学习证明或工作合同);
6、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证书复印件,或临时毕业证书复印件。(博士后及其它研究人员须提供在留学单位导师意见函);
7、回国机票复印件 (注意:持往返机票的一律不予开具回国证明);
8、如需邮寄办理,请提供预付邮资的回邮信封;
9、注意: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被审查后退回,复印件大使馆留存。
三、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间
每周
一、
二、三上午9:30--13:00。
四、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方法
1、面递材料,当场办理;如无特殊情况,立等可取;
2、邮寄材料,收到完整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寄出《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如需要请人代办,须持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4、通过邮寄或代办方式办理证明者,在收到证明后请签名并尽快将蓝色一联寄回教育组。
五、邮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知
1、11x22cm的信封为标准信封,平信费用西班牙境内为0.32欧元/封,寄往中
国为0.78欧元/封,如果超出该规格,邮费将翻番,请务必贴足邮资;
2、挂号信(寄中国),4.5欧元/封;
3、特快(寄中国),30-40欧元不等/封;
六、邮寄地址
Oficina de AsuntosEducactivos
Embajada de la República Popular de China en España
C/ MatíasTurrión 28, 10B, 28043 Madrid
七、联系方式
邮件:embajadachinaeducacion1@gmail.com
电话:0034 913883988
传真:0034 917 599 292
八、备注
留学人员在国外连续获得多个学位(学历)的,教育组只就其一段学习经历在其回国工作前开具一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