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人员岗位责任制
为落实安全值班责任制,加强公司财产物资管理,强化打更人员工作责任心,杜绝公司出现财料物资用具的损失,特制定如下责任制度:
1、保安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听从安排,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保安人员必须坚持在工地上24小时不断巡逻值班,不得值睡班或玩牌看电视,更不得随意脱岗,如发现一次,罚当事人款50元。
3、保安人员每次值班,要做好值班记录,并在互相交接班的记录上要签字,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元。
4、保安人员必须搞好相互交接班,并明确财产物资、器材交接手续,仔细交待要注意的问题事项,对交接所出现的财产物资损失,应明确责任,并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5、保安人员如果在值班期间,因发生盗窃、丢失的财产物资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无条件赔偿。
6、值班期间如遇异常情况,应迅速与工地负责人或其他留守人员联系汇报,或拨打当地110报警。
7、保安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严禁内外勾接,监守自盗,如发现有此行为,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外,还将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8、管理人员在年终可根据平时工作表现实行奖勤罚懒。
9、上岗前须有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须三人以上管理签字,方可签定上岗合同,最后凭合及每月业绩表领取工资。
打更人员签字:
公司负责人签字:
楼项目部
年月日
《打更人员责任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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