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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婚嫁习俗

发布时间:2020-03-01 21:18:3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女 方 应 备 办 物 品

1.鸡蛋茶:新娘上轿前,请新郎及接嫁人员食用,只能喝茶(鸡蛋用筷子搅动即可)。

2.猪心:在洞房花烛夜食用,两人吃“猪心”会“同心”。

3.铅钱,铅粉,乌糖,鸡蛋,蜜柑,五谷。

4.扇子:二把,一把扇尾系一红包和手帕,于起轿时丢出车外让弟妹拾回,俗称“放性地”,即放下“性子”,不会把任性的脾气带到夫家。

5.手帕

6.青竹扫:青竹一枝,连根带叶代表“透脚青”,表示翁姑夫妇子孙都有福气健在的吉兆。青竹有“节”表示新娘有“节”。亦可表示新娘为“初嫁”。

7.甘蔗:两根,连根带叶的甘蔗表示“有头有尾”、“生生不息”之意。(归宁回礼,现为结婚日带回)

8.木炭:“炭”与“湠”同,“繁衍”之意,带有“多生子女”之意。

9.火笼:一个。

10.芋头:“落地生根”之意。

11.莲蕉花:“连招生子”之意。

12.石榴:石榴因种子繁多,有“多子多孙”之意。

13.桂花:“早生贵子”之意。

14.带路鸡:约

二、三个月大的公鸡、母鸡各一只(或各一对),为头转客(归宁)回礼,现代婚俗则于结婚日带回,亦可以塑胶鸡代替。

15.子孙桶:又称“尾担”(因排在迎娶队伍最后面),为三种红色桶子(蛟桶、溲桶、育桶)加上新娘的盥洗用具、红包一个,用红花布包起来。挑子孙桶的人必需是“富、贵、才、子、寿”五福俱全,谓之具有“全福”之人,丧偶者不得担任,否则新人不吉。

16.舅仔灯:一对,红色宫灯又称“新娘灯”。

17.红圆:偶数(归宁回礼,现为结婚日带回)

18.米糕:归宁回礼,现为结婚日带回。

19.面桃:偶数(归宁回礼,现为结婚日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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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城 (雪妖)

兰台令史

闲散斑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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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 19:3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男 方 应 备 办 物 品 (因各地风俗不同,以下物品种类仅供参考)

1.八卦米筛或黑色雨伞:为“避邪”之用,供新郎新娘上轿、下轿时遮于头顶。(新娘若有身孕宜改用黑色雨伞以免“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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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轿斗圆或苹果:以糯米磨成之大团的“汤圆”十二粒(每粒约一台斤),或苹果十二粒。(女方只能收六粒)

3.猪腿:半猪或后腿,供女方祭祀用。(女方只收骨头以外部份)

4.全鸡:一只,供女方祭祀用。

5.鲜鱼:一条,供女方祭祀用。

6.六项红包礼:开门礼、舅仔礼、食佬礼、挽面礼、梳头礼、袷裙礼。另外准备金额不同之红包数包,以备不时之需。

7.猪脚面线:又称“打盘礼”,为新郎感谢丈母娘替他养育老婆之恩。

8.红蛋:若干颗,取偶数。女方收下后,须将红蛋每二颗以红纸包成一包,分送给男方接嫁人员各一包。

9.喜花:头花(春仔花)—供女方女长辈插于头上。

10.胸花—鲜花或海绵花、缎带花均可,插于胸前或腰部,男左女右,男方戴红色,女方戴粉红色。

11.捧花—宜搭配礼服及发型、色系,以衬托整体美。

12.瓦片、烘炉、木炭或檀香、茉草:为“传宗接代”之意,新娘下轿后入门前须跨过烘炉(内燃木炭或檀香、茉草),再踩破瓦片,叫做“生炭”、“破瓦”。

13.蜜柑橘:二粒,用红纸圈起来,拜轿用。

14.汤圆:男方祭祀时;新郎新娘进房后须吃“圆仔汤”(新娘圆仔)及分请亲友、邻居沾享喜气。

15.八仙彩或红布:挂于大厅正门上。

16.喜幛:挂于洞房门上。

17.食新娘茶礼品:回赠“食新娘茶”亲友之礼品,如手帕、香皂、皮包、内衣…等。公公为戒指,婆婆为金簪。

18.结婚证书及印章:观礼用,备妥结婚证书二份及印章(男方主婚人、女方主婚人、证婚人、介绍人、新郎、新娘)。

19.鞭炮:四串,分别于出发迎亲、迎娶回门、宴客开始、送客各燃一串。

20.排炮:前导车于出发时、到达女方家前、从女方出发时、到达男方家前及沿路各路口、桥头均须燃放。

21.十二版帖(丈人帖、母舅帖):新郎对未来的岳父母及舅父母不可用一般喜帖,依礼须亲自呈送“十二版帖”邀请,以示尊重。

22.拉炮及喷彩:新郎、新娘进入宴客会场时,可增加现场气氛。

23.喜糖、香菸:宴客完毕送客用。

24.金炮烛香:新郎新娘拜堂祭祀用。

25.红纸:洞房内所有的镜子,须用红纸蒙住,满四个月始可拆卸。

26.车彩及彩带

27.礼金簿

28.签名绸

29.礼条

30.谢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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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城 (雪妖)

兰台令史

闲散斑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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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 19:3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传统结婚的礼序及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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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积分 4245 帖子 804 金钱 3401 阅读权限 40 注册 2006-4-1 状态 离线 Step1 安床

在婚礼前男方家长会依双方八字,择吉日、吉时安床,有祝福新人早生贵子之意。 还有啊,要在安好床后到结婚当日前,事先找位属

大生肖(如:龙)的男孩与新郎官同睡,以免未来新人会孤枕难眠,其目的也在求婚姻幸福美满!

Step2 祭拜

男方在『婚礼前一天或当天』要祭拜天地及祖先告知将举行婚礼,求平安顺利。

Step3 迎亲

新郎、媒人、傧相(六或十二人)随车前往女方家,迎亲车队前往女方家途中,一路燃放鞭炮以示庆贺。

注意: 在迎娶途中,如礼车和别人的礼车相遇,叫『喜冲喜』 可以燃放鞭炮或由各方媒人交换花朵,可以化解不祥。

Step4 吃姊妹桌

新娘与兄弟姊妹、闺中好友一起吃饭,以表依依不舍之情,大家说些吉祥话,祝福觅得好郎君。

Step5 请新郎

迎亲车队到达新娘家前,应燃炮通知,女方也燃炮回应,并有一男童持盛满橘子或瓜子糖果的茶盘等候恭迎新郎,新郎应回红包答礼,再进女方家。

Step6 吃甜汤

女方准备汤圆、甜茶给新郎官及迎亲宾客喝。

Step7 讨喜

新郎与女方家长见面问候之后,应持捧花给房中待嫁之新娘,此时,新娘的姊妹或女性好友要拦住新郎故意阻挠,不准其见到新娘,经新郎苦苦哀求后,女方可提出条件要新郎答应,通常在经一番讨价还价后都以 999 元红包礼成交,意喻长长久久,安出大厅。

Step8 盖头纱

新郎把捧花交给新娘后,由新娘父亲替新娘把头纱放下,再由媒人

婆或好命妇人挽出大厅,新郎、新娘男右女左面向祖先、神明,新娘母舅燃香点烛,新人上香拜祭,先神明后祖先,接着向父母三鞠躬行礼告别。

注意: 结婚日新娘出门时,姑嫂不能相送,要回避,因为 \" 姑 \" 跟 \" 孤 \" 同音,而 \" 嫂 \" 跟 \" 扫 \" 同音,不吉利。

Step9 出门

新娘应由一位福份高的女性长辈或媒人,持竹筛或黑伞遮盖,头不能顶天见阳光,护着新娘进礼车,因为新娘子当天地位比谁都大,所以头不能顶天见阳光,另一方面也希望能像这位女性长辈一样过的幸福快乐的日子。

Step10 敬扇

新娘上礼车前,由一位生肖吉祥的小男孩持扇给新娘 ( 置于茶盘上 ) ,新娘则回赠红包答礼。

Step11 泼水

在新娘上礼车后,女方家长应将一碗清水、稻谷、白米泼向新娘,代表女儿已是泼出去的水,并祝女儿事事有成、有吃有穿。

Step12 掷扇

礼车起动后,新娘应将扇子丢至窗外,意谓不将坏性子带到婆家去,掷扇后必须哭几声。

注意:新娘离开娘家时,大家要哭得欲痛快越好,『哭发哭发,不哭不发』不哭的话反而禁忌。

Step13 燃炮

迎娶车队应于途中燃放鞭炮,以报喜讯。由女方家至男方家,沿途燃放鞭炮,到达男方家门时,则双方 ( 迎亲队及男方家人 ) 燃炮庆贺。

Step14 摸橘子

礼车抵达后, 新郎先下车,男方由一男孩捧红漆喜盘,内放两个大蜜柑(橘),以示吉祥甜蜜,开车门恭请新娘下车,新娘给该男孩一个红包,俗称『拜轿』。这两个橘子要留到晚上由新娘亲自来剥,可招来长寿 。

Step15 牵新娘

新娘由礼车走出时,应由男方一位有福气的长辈持竹筛顶在新娘头上,并扶持新娘进入大厅。注意!忌踩门槛,门槛代表门面,所以新人绝不可踩门槛,而应横跨过去。

注意: 生肖属虎者,不能观礼及进新房。

Step16 过火盆踩瓦片

新娘进入大厅后,要跨过火盆,并踩碎瓦片。过火盆意谓去邪,踩碎瓦片则比喻过去时光如瓦之碎。

Step17 拜堂

男方由母舅或族长主持『拜堂』仪式。新郎、新娘男左女右并立,禀告列祖列宗,并向父母行拜见礼,其次夫妻行三鞠躬礼才进入洞房。

Step18 进洞房

入洞房后,米筛放在床上,桌上置铜镜以压惊,新人同坐在垫有新郎长裤的椅子上,表示两人从此一心,然后新郎把新娘的头纱揭开,两人合饮交杯酒,同食由莲子、花生、桂圆或黑枣等做成的甜汤圆,象徵早生贵子。

注意:忌坐新床,婚礼当天任何人皆不可坐新床,而新娘更是不能躺下,以免一年到头都病倒在床上。

Step19 观礼、喜宴

新人可选择在家中进行观礼仪式 ( 即签结婚证书 ) ,或有设宴款待亲朋好友的话,可于喜宴上进行观礼仪式。目前一般人均采取中西合璧式的婚礼,大都在晚上宴请客人同时举行观礼仪式,在喜宴上,新娘可褪去新娘礼服换上晚宴服,至各桌敬酒。

Step20 送客、吃茶

喜宴完毕后,新人立于餐厅门口送客,须端着盛香菸、喜糖之茶盘,答谢前来参加喜宴的来宾。

吃茶:一般宴客离去后,由男方家已婚亲友喝新娘的甜茶,说吉祥话并赠红包。

Step21 闹洞房

一般来说,喜宴完毕后,都会有亲朋好友到新人房来闹洞房,以增添气氛。

为\"关于古代婚嫁的一些习俗 \"做些补充

各地的婚嫁礼仪都稍有些不同的。我只找到部分地区的婚嫁礼俗,如:

惠州传统的婚嫁礼俗,湘西少数民族,新加坡华人婚礼仪俗,襄樊民俗,蒙古族,汉族,回族这些。

封建社会,男婚女嫁讲究门当户对,“姑表婚”、“舅表婚”常见,同村同姓男女一般不通婚。只枫泉乡的观音阁、罗渡乡的白沙等地,同族男女出三代后允许通婚。

婚嫁须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前,由媒人牵线说合,男女互不见面,只由女方写出年庚交给男方,如男方认为“八字”无“克”,便请原媒传红帖下聘,并给女方银圆或衣料,谓之“订婚”。俗称“传庚”。自此后,逢年过节,男方须向女方送衣服、果包等礼物,俗称“送节”。男方选择良辰吉日,再请媒人将“吉期红帖”連同红包、糖果等礼物送到女方家,俗称“报日”。迎亲时,男方“起亲”,给女方送猪肉、大米、鱼等18样礼品,封红包,多者128个,少者42个。男方雇喜轿一辆,轿门贴红联,男方书上联,女方配下联,轿顶贴“吉星高照”四个字。轿内放公母鸡各一,公鸡归轿夫,母鸡归女家,俗称“离娘鸡”。迎亲是,还要组织仪仗队、锣鼓队。仪仗队24人,手擎高脚,灯笼、旗纹、帐伞等导前,锣鼓队殿后。女方“发亲”时,新婚母女大哭,旁观妇女陪泣。新娘上轿前着青衣裤,青纱罩面,小弟陪轿,轿到男方门首,新娘去青衣裤,青面纱,着大红吉服。新娘到男家门时,要鸣鞭炮,堂官杀拦门鸡,撒盐米谷避煞。门首挂米筛,镜、尺、剪驱邪。新娘下轿时,接亲娘持剪刀向新娘周围转三匝,背新娘出轿,举伞遮盖,不见天,至正堂,新郎斜披红绸,宗伯先生司仪,先拜天地,后拜祖宗,三拜父母长辈, 最后夫妻对拜,俗称“拜堂”。再送新郎新娘入洞房,共饮交杯酒。宗伯先生用红枣撒入红罗帐内,歌唱东、南、西、北、中赞詞。女家送亲者,称为“上宾”,男家设盛宴款待,菜料忌姜、葱。席间专人司巾,司茶,司烟酒。上宾回程前,有的地方复开席,酒肴更丰,俗称“吃倒席”。有的兴吃“拦门酒”,各地不一。席后,新郎拜送岳丈及长辈,岳丈要回赠红包,俗称“拜草”。再吹吹打打送上宾回程,上宾回馈赏银。晚上不论男女老少均可入洞房,吃新娘茶,尽情逗戏,谓之“三日不分大小”,忌妊妇、来月经妇女入洞房。最后燃鞭炮送睡。第二天早,新娘向婆婆交“落红”手巾证明是处女。7天后,新郎陪新娘回娘家,俗称“回门”。

新中国建立后,实行婚姻法,男女婚姻自主,婚礼从简。进入80年代,礼仪方面复现古风,同时出现旅游结婚等新式风俗

惠州传统的婚嫁礼俗,大抵按如下几种程式进行。

(一)提亲

惠州传统聘娶婚姻之始,首为提亲。一般是男家请媒人到女家说合。提亲为六礼中“纳采”的一种变化形式。《仪礼·士昏礼》中记曰:“昏(婚)礼下达,纳采用雁。”就是说,秦汉以前的提亲一般是以提活雁作为礼物的。这是取其顺乎阴阳往来之义。到了秦汉以后,送礼又采用糕羊、合欢、嘉禾、胶漆等物,到了后来竟发展到了30余种,这些礼品一般都象征着夫妇牢固和睦。惠州传统婚仪中的提亲携礼多是活鸡或花布妆奁类用物。这种鸡,民间称“带路鸡”,寓意吉祥。

在提亲中,媒人受男家之托,凭三寸不烂之舌通女家。因惠州以前作媒人的多为女性,

故惠州习惯称之为媒人婆。

媒人在中国古已有之,《诗经》中就有“匪我愆期,子无良媒”的诗句。惠州传统婚仪中的媒人婆一般分职业的和非职业的两种,职业媒人婆以做媒为生,唯利是图,所以不惜摇唇鼓舌,讲假话,讲瞎话,夸大对方家庭对个人的优越条件,隐瞒对方及其家庭的欠缺方面,往往撮合出一些畸型的婚姻。正因为如此,在人们的心目中,媒人婆往往给人一 种“哄神骗鬼、谋人钱财”的丑恶形象。

(二)过大礼

婚前诸礼最为隆重和至为重要,莫过于亲迎前夕的“过大礼”了。在传统聘娶婚中,两家相互商定的聘金、聘礼、嫁妆在这一天要履行。此日男家将预先备好的各种聘礼装满食格、盒箩,贴红插柏,或挑或抬,由男家的姑嫂姐妹浩浩荡荡地送往女家。男方在“过大礼”中送全猪全羊是常有的事,故民谣里有“行猪过大礼”的唱词。饼食也是必备之物,惠州的定俗是备“大饼”,大饼的种类达十几种,依各家的条件和讲究铺张的程度备一种至数种大饼不等,不过,十数种饼全部备齐的并不鲜见。除此外,必备的还有烧猪肉、鸡、鹅、鸭、鱼、发糕等。

女家在收到男家礼品时,立即将原先预定的嫁妆送往男家。惠州传统婚俗中常备的嫁妆,主要为生活用品,比较普遍的是衣服、被、枕、席帐之类,还有诸如衣柜、梳妆台、皮箱、八仙台等家具。现在嫁妆中除主要的床上班用品不可缺少外,常常还见有缝纫机、电冰箱、电视机、电饭煲等。

“过大礼”一般在迎亲的前一日,古怪喜庆的气氛十分浓厚,那些送礼品的姑嫂姐妹们,一般都着盛装,上下簇新,施粉抹油,招摇过市。惠州风俗,送礼的队伍专挑人多的道路行走,以沿途相告喜事。 “过大礼”之俗,近于传统“六礼”中的“纳征”。《仪礼》说:“征,成也,使使者纳币以成婚礼。”也就是说,下了彩礼,送了嫁妆,才可以把女子娶过来。古代的纳征也是至为重要的一环,所用的彩礼各代不尽相同,秦以前多采用名贵的玄燻、束帛、俪皮;汉代多用金银。其后,风俗日盛,礼物日重,历代有识之士多视为时弊而欲杜绝,但此风却历代盛而不衰。“六礼”中,“纳征”是在“请期”“报日”之前,而惠俗却是在报日之后,两者在时间上有些差异。“大礼”过后,即时婚娶,尤显得热闹,这大概是此俗至今在惠州民间依然盛行的一个原因。

(三)接新娘

接新娘是传统“六礼”中的“亲迎”。亲迎为“六礼”之尾,是“六礼”的归结。现代人所说的婚礼或古人所说的婚礼大典就是以接新娘仪式为标志。

古时候所说的婚礼大典,一般包括铺房或暖房、亲迎、回门三个环节,时间持续三天。第一天铺房或暖房 ,第二天亲迎,第三天回门。惠州的习惯不尽相同,所说的婚礼基本上是指亲迎和滞新娘两个环节,至于迎亲(也就是接新娘),则主要包括了铺房、花轿迎亲、撒盐米、跨火踏凹栏等主要的几项风俗。 1.铺房

铺房是一种旧风俗,一直延续至今。铺房是女家送嫁妆到男家后,女家的姑嫂姐妹帮忙摆设新房的一种风俗。按惠州习惯,铺房讲究两点,一是摆设的床、柜、梳妆台等要注意方位、风水,至为讲究的是衣柜镜不能向床。惠州习俗中,镜与是照妖同义,而照妖镜向床,显然是不吉利的。二是铺房之人要“命好”,民间认为命好的标准主要是“多子多福”。所以,寡妇、无生育能力或生育少的妇女是不能参加铺房的,而多子多福者,自然是铺房的主要参与者了。 2.上花夜

新娘出嫁的前一天,族中的姑嫂姐妹(必选所谓命好之人)要专门为新娘梳妆打花江扮穿衣,这就是民间所说的“插花”,这一夜,民间风俗又称为“上花夜”,是新娘嫁前的一项很

为庄重的仪式。

行此礼时,新娘往往伴以哭唱,其时新娘面临人生的重大转折关头,一般都十分动情,而旧俗中规定新娘插花后要在阁中静坐哭唱至天明,谓“五更守夜”。上花之夜,新娘悲悲啼啼,彻夜不眠,更显出一种传统婚嫁“喜亦悲”的氛围。 3.花轿迎新

惠州传统用花轿迎亲,五十年代尚有专门出租花轿的花轿店。多是二抬、四抬或八抬大轿,绣“凤鸾牡丹” ,“福禄鸳鸯”,饰“四彩花灯”,披“大红花绸”,故谓“花轿”。

接新娘之时,由媒人领路,新娘领花轿,一路鼓乐。至女家后,女家姐妹拒之于门外,新郎赶忙派“利是”,过众姐妹一关后,便可将新娘接出。新娘哭赖不走,男家众人软硬兼施,哄出闺房,又哄其(硬推)上轿,新郎还要给轿夫封“利是”,方才起轿。几翻“拼搏”后,新郎往往已是精疲力尽。

4、撒盐米

接新娘时,旧时惠州有些地方有撒盐米的习惯,预先用盛物盛好一些盐、米、黑芝麻等物,即在接新娘的途中沿路撒放,谓祭桥神;而沿路撒的,是为祭祀路神,这就是惠州传统婚姻礼俗的撒盐米之俗。

撒盐米之俗其实为我国传统婚姻礼俗中“撒谷豆”之习的一个变种。“撒谷豆”出现在西汉,两宋时北方盛行,其传统的说法是为了“禳三煞”,亦即驱鬼避邪,这和惠州民间“撒盐米”差别不大。只是“撒谷豆”多为北方遗俗,南方并不普遍,而惠州有之,可见惠州习俗的渊源是甚为久远的。

5、遮头、踩凹栏与跨汪火

新娘接到家中,鼓乐声中众亲扶新娘下轿,此是新郎手持扇子相扇,若男家的大姑小姐八字相克,她们必须用盖(竹编的盛器)、筛等物遮挡不与新娘直接见面。民间认为,新娘红运当头,杀气甚大,新郎用扇扇之,谓“弱其杀气”,人避开不见,谓“避其杀气”。有的地方,新娘下轿时,新郎用凹栏(主编的一种盛器)挡住新娘后脑地方。这一风俗,惠州流传的哭嫁歌中亦有反映:“我(新娘)脚踏轿门郎晾遮,郎晾遮头遮女死,我比(给)什么功劳来谢爷。”看来,新娘是颇怕这一“遮”的。按民间的说法,凡出嫁女要孝道,即使上轿到了男家,也要一步三回头,而新郎的那个凹栏,就是要遮住新娘不断回头的视线,很名显,这一做法就是要使新娘专心嫁到男家,不要老想着娘家。

除遮头这个风俗外,同时还有踩栏之习,新娘一下轿,男家的人便急忙在新娘的脚前铺就一个凹栏,让新娘脚踩而过,民间谓“脚踏凹栏随窝(凹)转”,很名显,这是要让新娘过门之后,能专心致志地在男家这个“窝”里做牛做马。

踩过凹栏准备入屋时,惠俗中习惯要让新娘跨火而过。即便是不置专门的火盆,一些老人也要抓一把草燃烧在门口,让新娘跨过。此俗北方称“跨旺火”。也有的地方是跨碳火,是一种比较悠久的民间习俗。他有两个用意。一个是取“旺”字,新娘跨过旺火把之后,来日就给夫家带来“旺火”。另一个是取“避”字,主要是避去邪崇。民间人为有两个“邪”源,一个是婚嫁之时,观者如云,其中难免夹杂一些家中有丧、病之事的人,民间认为他们身上带有邪崇,惠州则称这些人身上带有“煨(讳)”;另一个邪源是出自新娘本身,女人身子带有“脏”,这是一种中国传统的旧观念。

因此,惠州的跨火之俗,虽取“旺火”之义,但主要是为了避邪,火盆所燃的旺草、丝毛草、挑卡等物,均是中国传统的避邪之物。尤其是“旺草”,惠州民间称其为“抹药”,是惠州穿统“去煨(讳)的专用药,在出生婚嫁礼仪以及“拜山”祭祀中,它都是人们用以避邪的护身药。

6、捧蜡烛

“捧蜡烛”为惠州传统婚嫁迎亲中的必行之俗。在接新娘归后,新娘子入洞房之前,就先

由童男捧蜡烛至洞房安放。此俗惠州最为讲究,民谣亦唱云:“捧蜡烛,捧到新娘房间笃(尽头的意思,或最里面之意)。”

按习惯的做法,要首选童男一人(一般为族中亲戚中兄弟多者),随迎亲队伍接新娘(此时已捧好蜡烛),接归或即直接将蜡烛捧至洞房内安放。此应为奉子一俗不可耐,以兄弟多的童男作为引子,为新娘佳人点燃香火,便引来子孙满堂。

7、迎亲鼓乐

惠州旧俗中“接新娘”的整个过程一般都鼓乐不停,光绪《惠州府志》所记的“鼓乐迎亲”即是。苏东坡寓惠时曾称:惠州“钟鼓不分哀乐事”,看来惠州传统的迎亲在宋代以前就已有了。

惠州婚事的鼓乐称“锣鼓柜”,以锣鼓、镲、钹为主,配以唢呐。鼓乐队随迎亲队伍来回吹奏,渲染了喜庆气氛。光绪《惠州府志》说惠州的民间婚礼“鼓乐竟日”,亦即民间所称的“一日鼓”,但一些有钱人家婚事鼓乐,实际上是“二日鼓”、“三日鼓”。旧时,惠州有专门的鼓乐店,有职业鼓乐手,男家婚娶,只需花银钱便可雇专门的鼓乐班子,因而旧时婚礼请鼓乐班子捧场是普遍的。

(四)滞新娘

新娘到家后,先拜堂,拜天地祖公,拜父母高堂,并依次向男家长辈敬茶,此谓“饮新娘茶”;而诸长辈要回封“利是”包,以祝愿新婚新人大吉大利。礼毕,就是大开宴席“和新娘酒”了。惠州旧俗婚宴时新娘并不露面,一般要饿着肚子独坐闺房,不能抬头,不能言笑,不能轻易走动,独听正厅中传出的嘻闹狂欢之声。此时新娘内心一般都忧虑不安,因为她知道,那些狂汉醉鬼们,一会儿宴毕之后,便要冲入新房中“闹”她了。这就是惠州婚礼中一个最为狂欢的场面—滞新娘。

滞新娘即习惯说的闹新房,“滞”是惠州方言,即戏弄之意,滞新娘即戏弄新娘。

其实还在拜堂之时,滞新娘便以开始,如果新娘下跪的动作稍慢,有些人便在新娘的后脚弯上猛蹬一脚,使新娘跌跪在地;或一阵起哄,人叠人地把新娘压在下面。此前,女家同来的姑嫂姐妹等人总是事先作些准备,如在堂前铺一块草席,使新娘倒下时不致于弄得满身灰尘。但是,男家客人总是想办法把新娘弄得狼狈一些。

婚后宴毕,人们急不可及待地涌入新房。先是要“食新娘茶,吸新娘烟”。按规矩新娘要逐一给每位倒茶点烟,这时,人们往往让滚烫的茶水倒得满满的,故意让新娘烫着;又故意将新娘点烟的火种吹熄,让新娘无所适从;尔后,又让新娘在几寸宽的长条木凳上走过,谓“过天桥”。板凳两头易翘,中间仅一个巴掌宽,人走在上面摇晃不定,而一些好生事者,还故意把凳脚事先弄坏,好让新娘从凳子上摔下来。至于要新郎新娘咬糖果,对新娘讲猥亵的话之类,则是平常的事了。越往下,秩序越乱。有的偷偷拿松毛针之类带刺的东西刺新娘的颈背,或向新娘的脸上喷撒胡椒粉,并左推右搡。女家同来的姑嫂姐妹尽力劝护扶持,也无济于事。新娘也强颜作笑,但脸上流趟着汗和泪。这种捉弄新娘的行为,往往要延至深夜。此俗对一个刚出嫁的新娘来说,是近乎残忍的。

闹新房古以有之,汉代已十分留行.因闹新房是以戏谑新娘为主,因而此习也称作“谑亲”、“戏妇”。时人所著的《昌言》指出:“今嫁娶之会,捶杖以督之戏谑,酒礼以趣之情欲。宣淫佚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族亲之间。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说明当时闹新房十分放众,而且人们行为有违“礼教”,污秽视听,故此作者以“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加以斥之。《汉书》亦云:“新婚之夕,于窗前窃听新妇言语及其动止,以为笑乐。”此为传统的“听房”之习,也属闹新房。惠州以上两者皆有,而且颇具“污风诡俗,生淫长奸”的特征。但人们并不认为这是伤风败俗,世代相袭,以至今日的惠州,都依稀可见这种婚俗的遗风。

(五)三朝回门

娶亲的次日,新娘早起服侍家人,日间迎接串门探访的亲朋邻里,到了第三天,一早便要打点礼物同新郎一齐回娘家看望父母,这就是惠州习惯所称的“咱朝回门”。它是惠州传统婚嫁礼俗之中甚为讲究的一项礼仪。如果说提亲、卜吉、落定、报日、过大礼为婚前礼,迎亲、滞新娘为婚时礼的话,那么,三朝回门便是婚或礼了。

三朝回门和古时侯的“打婿”风俗有着密切关系。《西阳杂俎》一书在记述南北朝“打婿”风俗时说:“婿拜阁(女子住的屋)日,妇家亲宾妇女毕集,各以杖„打婿‟为乐,至大委顿者。”

广东近现代文献中亦有“戏郎婿”的记述。按广东的旧俗:郎婿回门之时,岳0以盛馔,谓之“待新女婿”,但席坐使时,岳家的姐妹群起而戏之,或出难题使新郎难堪,或迫新郎跪拜家中诸物。

惠州的三朝回门,又称“滞新郎”,从形式到内容都和“打婿”、“戏婿”之习有相似之处。按惠州的习惯,新人到岳家之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拜见岳父母大人,而后逐一拜见族中诸亲。在拜见族中的姐妹时,往往就已开始“滞新郎”了。按照传统的风俗习惯,新郎到岳家祖宗和岳家宅屋的四方神,这时姐妹便于一旁起哄,或让新郎多拜几次,不让其起身;或让新朗频频下跪,不让其间歇;有些好事之人,还会拉新郎到鸡窝或猪圈旁,明说是要新郎拜鸡笼神或猪舍神,实际上是戏弄新郎。如新郎不从,众姐妹就回强行“执法”,使新郎不得不从。

拜毕,岳家宴请郎婿。席间,岳丈及族中老者要出些对子和难题让新郎解答,说是测试新郎的才能,实际上是为难新郎;而那些好事的姐妹,这时便照搬“滞新娘”的做法去戏弄新郎,使新郎狼狈不堪。

“滞新郎”尽管在程度上不如“滞新娘”,但岳家姐妹的矛头始终都是直指新郎,大致是对新娘在男家受到戏弄的一种“回敬”。

新婚三朝回门是惠州传统婚嫁的一个定俗,故礼仪颇为讲究。回门时备的礼物,首要为鸡,民间谓“带路鸡”,这是必备的吉祥之物。其余的礼物,如鱼、肉、鹅、海味、山珍、饼食等各听其便。这些礼物,男家一般都多备一份,如肉、备两块,女家接礼后,按俗要回男家一块。其余如大桔亦不可缺少,如无大桔,即须以柑橙代替;大桔寓意“大吉”,女家接礼后。还要回给男家大桔(吉)。

除非远道联姻者外,市内及近郊联姻,三朝回门一般是岳家请郎婿、新娘及婿家姐妹姑嫂吃一餐,然后打点回礼,当日返归。

回礼宾司使中,有岳母所蒸的大红发糕和红敛糕,“带路鸡”不可缺。惠州还有新婚一月回门的习俗,回礼时岳母蒸大笼0(一中糯米甜糕),娘家娘婶蒸敛糕。

蒙古族

乌拉特蒙古族的婚嫁习俗,以其独特的风格区别于其它部落的婚礼。其全过程可分为求婚、订婚、娶亲、拜火、回门5个环节。

求婚 旧时蒙古族的定婚年龄在15岁以后,不满15岁不成婚。在习惯上女方的年龄略小于男方,但一般不超过

4、5岁。乌拉特蒙古族求婚,在解放前是父母包办。求婚时找个代理人,蒙语叫“照齐”,即“媒人”的意思。媒人另找一二人,携带4个圆饼、白酒、哈达等礼品,前往女家。之后,先将四个圆饼入盘摆在桌上,接着给女方老人敬酒,献上哈达,同时提出为某某人家的孩子求婚。对方老人如果接了哈达,就意味着同意求婚。

订婚 订婚比求婚略复杂。带的礼品有整羊、白酒、圆饼、哈达等。男方到后,先将礼品敬

献给亲家,而后敬酒,再坐下来商谈彩礼。蒙话叫“玛拉萌格”。彩礼包括牛马驼羊,金银财宝,绫罗绸缎,根据男方的经济条件可多可少。谈彩礼的过程实际上是坐唱过程。蒙语叫“乃日”,是联谊的意思。宾朋贵客坐上席,放乌查(即羊背子),敬酒,念敬酒辞,唱敬酒歌。祝辞由一个来念,敬酒歌则由女方请来的歌手站立在蒙古包的东南角歌唱。每唱一次歌大家饮一次酒;每唱完三支歌后,在座的人们回唱一支歌,敬歌手一盅酒。这支歌的大意是,在座的人们表示愿意欢聚一堂,共同欢乐,顺便也是让歌手休息一下。所唱的3首传统歌是:《永恒之福》、《缔造之福》、《先辈之祝福》,统称“三福”。

娶亲 娶亲是乌拉特婚礼的高潮。据记载,蒙古族在800年前成亲时从远方聘娶。这个习俗慢慢进化演变成了现代蒙古族成亲奔远方,娶亲在天亮的习惯。娶亲时娘家也待客,放乌查、敬酒、唱歌、举行坐唱,等待男方娶亲到来。还要请一位能说、能唱、能喝酒的总代东。娶亲时陪同新郎的有媒人、伴女婿和长辈各一人,青年男女数人,念唱赞词者一人,共约

六、七人。

当娶亲到来时,女方唱念赞词者带领几名敬酒者迎出门接待,下马后敬酒。敬酒之际,女方念唱赞词

新娘

者主动提问,男方念唱赞词者出来回答,形成一问一答。大意是:什么地方,何许人士,在这阳光明媚的早晨,成群结对,披红挂绿,什么缘故前来此地……回答说:是因为有了美好姻缘来娶亲……女方又问:既然如此,带来了什么样的礼物?男方回答:带来了金银财宝、绫罗绸缎、牛马驼羊。就这样一问一答,说出九九八十一种礼品。而后,请进屋内红火,坐唱,由女方请来的歌手歌唱,放乌查。

对歌

待到姑娘出嫁的吉时良辰,大家出动为姑娘送行,歌手们唱起《送亲歌》。

你象清泉水那样流淌,

你象春柳那样飘荡;

姑娘出嫁远离家乡,

送别为你放声歌唱。

你象山泉那样清亮,

你象山榆树那样飘扬;

姑娘出嫁远离家乡,

送别时为你放声歌唱。

而后,新娘出门上马,众人在马背上互敬美酒3次,便告辞登程。

在娶亲的路上,女方送行者打马追赶新郎,新郎则飞马扬鞭,不让对方赶上,特别是不让自己的帽子被抢了去。这是考核新郎的坐骑是否是骏马,新郎官是不是能骑善战的好汉。如果把帽子让人抢去了,那就不体面,大家笑他无能,说他的坐骑是老牛。然后,新郎官敬

酒认输,索回帽子。这是娶亲途中的一个非常有趣的娱乐活动。

追马抢帽子

拜火 汉族习惯是拜天地成亲,蒙古族则拜火成亲。拜火是乌拉特婚礼的又一高潮。

新娘来临之前,男方接待客人进行一般性红火。得知新娘来临,长辈不出门迎接,只是同辈人出门迎接。新娘下马时,必须有人搀扶,脚不得着土,必须踏着

地毯或毛毡入新房。而后进行梳头,佩戴首饰,身着新装,准备拜火。乌拉特的习惯是先拜火,后拜父母双亲和长辈。而且只是新娘一个人拜火,此时新郎则在忙于给来宾敬酒。新娘拜火时头蒙纱,不得露出脸来。拜火和拜见老人时,只是在蒙古包的东南角炉灶前磕头,而且这种磕头不是趴地磕头,只是点头表示(因为新娘头上带有至少十斤重的首饰,不便趴地)。

新娘磕头以辈数和年龄为序,总代东念唱长辈和来客称呼,念一个点一次头,女伴在一边压头。磕头时长辈们都有礼品,大至牛马驼羊,小至衣料银圆。赠送牲畜时必须是生产母畜,这也是一种美好的祝愿。 新娘磕完头就要退出。

这时青年们从外面将门推住,不让新娘出。新娘只有把平时绣好的手帕、烟荷包、或糖块送给他们才可出门。这和汉族习俗中耍笑新娘是一回事,但蒙古族习俗中,要耍笑新娘只有在这个时候,别的时候是不允许的。特别不允许象汉族那样闹洞房。更不允许娶新耍旧,耍笑老人。

新娘出去后,取掉蒙头纱,戴好首饰,穿好服装,再度返回客房向大家请安问好,并同长辈和来客交换鼻烟壶。然后为客人倒茶敬酒,婚礼酒宴就此开始。酒宴开始时,必须先上茶,然后敬酒,跟着上羊背子(即乌查)。敬酒时必须念祝酒词,放乌查时,必须念唱放羊背子的赞词。而且唱婚礼歌,即唱“天福”。根据乌拉特部落的习惯,演唱婚礼歌的歌手是男性歌手两名。婚礼的延续时间一般是:一天。天晚,来客离去。富贵人家在婚礼时间的延续上比普通百姓要长,但最长也只是三天。

敬鼻烟壶

回门 乌拉特婚礼中的回门,由婆婆领上儿子和儿媳,带上整羊、圆饼、白酒前往女方家。时间上没有固定日期,只是在婚礼后的适当时候,或者在过年过节的时候。回门时,娘家也要举行酒席宴会,款待女婿和亲家。

乌拉特婚礼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内容和仪式也有了不少的变化,迷信色彩基本没有了。建国后,乌拉特蒙古族的婚俗已大大从简,男女自由恋爱,登记成婚,城镇的婚礼与汉族大同小异。新事新办亦蔚然成风。

汉族

建国前,河套各县镇婚俗,大同小异。订婚城市迟,乡村早,指腹为婚者甚少。普通男女过十岁后即订婚,从十

二、三岁至十

七、八岁,晚不过二十岁。早订婚者,过数年迎娶。晚订婚者隔岁而娶。男子除续婚外,随订随娶者较少。一般由父母主婚。其程序一般为求婚、纳聘礼、结婚、回门几项。

求婚 在媒妁通意之后,男家叫求婚,女家叫允婚。首先互送命单,以生年星宫相配合,命相合则许婚,这叫对婚。用红柬写成庚贴,择吉日交换,称为“换贴”。这一天,男家要准备稻米、红枣、羊、酒、烟、喜饼、喜馍、衣服、饰物等,随庚帖送到女家,女家以金银饰物

一、二件附在帖中,以物答之,叫做压帖。男女两方,各召亲友、媒人,备酒菜款待,叫做下定。之后,按年送适当的培养费,直到迎娶为止。

纳聘礼 聘礼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而不相同。土绅富商,门当户对,媒约定后,互换庚帖,财礼衣饰,自当俱备。男方购置,女方添装,各自量力而行。中等人家,多数只谈衣饰,而不谈财礼。一般人家,财礼、衣饰都需预先商定。这种情形在经济困窘的乡下较多。财礼有数十元至数百元不等。衣服普通为单、夹、棉三套。饰物是手镯、戒指、簪环等,以银质或镀金居多。城里多是包金或赤金。若是赤金,则必以包金配之,俗称陪送。

迎娶 迎娶前,男家使媒人通达娶亲之意。女家若允娶,便择吉日举行通信礼,通常在娶前一个月举行。通信时,除衣饰不必另备外,大小下定物品,还需再送一次,并送银币数元叫做“长命钱”。那时用制钱,称为下茶,取繁殖、贞洁之意。未收财礼的,需一并送去数十元,叫下茶钱。有的将下茶物品及迎亲时男家应备的酒席折钱计算。在乡间,女家如果未同意,须往返数次才准。每去一次,必须准备馒头50~100个,由媒人带着前往说服。女家在将出嫁时,通知亲族,除送嫁妆外,并分期邀女,备酒食款待,叫做离门宴。在迎娶的前一日,男家备烧肉一方,馒头50-100枚,送给女家,叫离娘馍,离娘肉,并将新娘衣服一套,送给女家,叫催妆。迎娶时,男方选择女眷中懂礼数而又命相适合的一人乘轿,两名男的乘车,伴郎一人,与新郎各乘轿车或马,鼓乐前导,名曰迎亲。女家也以女眷一人或二人,乘轿或车,男眷二人,或乘车、骑马,称做送女。并把嫁妆送到男家,叫做送亲。当娶亲者到女家后,一般人家以茶点招待,富余人家或路途遥远者,以酒食款待。之后,由新娘的弟弟辈给新郎的帽子上插花,并以绿色绸子和新郎原披的红绸成十字披扎在身上。新娘红纱蒙面,由亲长抱入轿内。新郎在天地神位前行礼后,鼓乐齐呜,徐徐启行。城镇娶亲,普通为

二、三乘轿,富余人家有的用

六、七乘轿。乡间以轿车居多,贫穷人家只有大车、马、驴而已。

结婚 分城镇的绅商大户举行婚礼时,有的在庭前扎结彩棚,有的搭布制帐棚,一般大乡镇都有可租赁处。棚内置围屏,中置台面,设天地神位,神位前置一斗,内装五谷,插五支箭,上悬一弓,下置剪刀,戥、镜。左右燃花烛,设大椅以备受礼。新郎帽子上插金花,披红绿绸,胸前系一铜镜,引新娘到门。轿口向喜神方平置,门旁燃一束谷草,宾相持五谷、红枣、胡桃、制钱,口念:咸享庆会、金玉满堂,长命富贵等吉祥语,并挥撒所持之物,称做撒障。新郎的母亲及娣妹手捧装有米、并用红纱束口的铜瓶、冰糖、脂粉等撒轿帘,取糖放在新娘口中,把铜瓶交给新娘捧着,并以脂粉涂新娘脸面,称做点粉。下轿时,先用红毡铺地,新娘踏毡而行,由两名无胎孕、无服制(守孝)的女眷搀扶,行至华堂,行拜天地九叩礼。行礼时,新郎拜,新娘多蒙面而立,非搀扶者强压才拜。新娘进入喜房,搀扶者为她解髻挽簪。

此时,不论是严冬时月,必有观看者把窗纸扯烂,取“开风气”,之意,叫做打喜窗。之后,新郎新娘同拜祖先,再拜父母及族戚长辈,称做“拜人”。新娘拜见时,亲戚须赠拜礼,钱物不等。有的一日办不完,于次日拜亲族。城镇较复杂,乡村多从简。当晚入洞房,桌上设喜灯,新娘面向而坐,称为守喜灯。是晚,有闹洞房的习俗,喜笑戏谑、听房窃物、说令子,难为新娘,都为了去其差涩,通意联欢,使新郎新娘洞房之夜能够顺利通达而已。

完婚第二日,新郎新妇同去岳家,见新娘父母、亲威,下及晚辈,称做“认大

小”。行礼毕,设宴款待,总称“回门”。此后,新娘在婆家住九日,在娘家住九日,叫回九,取长久之意。在城市,第九日,岳家设宴,邀婿、媒妁共饮。新妇在婆家住满一月,娘家即迎女回去住一月,称作住双月。乡间多在回门之后,住

七、住八,而后住对月。婚事既毕,由执事引新郎沿户致谢,一揖而去,称为“拜往”。至此,婚事才算全部结束。

建国后,婚礼较前大为简略,男女自由恋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已基本扫除。河套有:“海潮蓝一身,红裤带一根,大底鞋一蹬,到区公所登记结婚”的民谣。在一个时期,男女青年举行集体婚礼,或旅行结婚,简单、省钱、省事,深受社会称赞,被视为新风尚。近年来,婚礼日渐奢华,大操大办,招待亲朋,大收彩礼已引起社会各界反感。

续娶及再嫁 河套地区,续娶的若是闺女,其礼俗与初婚大致相同。有的男方年龄较大,经媒人说服女家同意,男的可不去亲迎,只在华堂等候行礼,叫做”等亲”。若是再嫁女人,概以车娶,而不用轿,男女拜堂后,亲友邻人笑谑欢饮而散。隔日,在家庭内部由妇拜见尊长,行跪拜礼,凡受礼者,皆给钱物,叫做“认 亲”。

由妇自主再嫁者,年纪轻的,身价在

一、二百元,根据嫁妇环境不同,其身价或由原夫家、母家分受,或妇自受不等。初由媒介绍,男女见面,若双方满意,即给女饰物以为信,谓之小定。婚约不呼庚贴、婚贴,而呼婚书,主婚与本人均押字,婚书由婆家收藏。

旧时妇人再嫁,颇受鄙视,近支远族多出面阻止,最易节外生枝,甚至有妇已登车而忽然反悔作罢者。所以一般是媒议一经决定,即日过门,又多在晚间起行。丈夫活者,而因种种原因再嫁的妇女,被称为“活人妻”,有身份的人多不愿娶,其嫁也多于晚间进行。

历代婚姻家庭制度

(一)远古时代

猿人刚刚脱离动物界,为了依靠集体的力量抵抗猛兽的侵袭,猿人过着群居的生活。生活在一起的的一群猿人叫做一个原始群。群体内的性关系使猿人的交配上保留着动物的本能属性。他们智力低下,没有财产观念,彼此之间的感情也无从谈起,也不知道“婚姻”为何事。同一个原始群里,所有成年男子都是所有成年女子的“丈夫”,同样,所有成年女子也是所有成年男子的“妻子”。这种杂乱婚姻实质上是杂乱的性关系,及血缘杂交。血缘杂交使性关系完全受自然属性支配,总体上仍属于动物交配的范畴,未能开创婚姻史。

劳动的锻炼,生产工具的逐步改进;活动地域的渐趋稳定以及食物的增加,促进了人体

自身的进化、发展。猿人进化成为古人,古人的生活状况使古人的婚姻萌发了一点微弱的意识成分,母子间,父女间的性交开始被禁止。这样,婚姻关系也由猿人时期的杂乱婚姻发展成为古人时期辈分相同才能构成婚姻的血缘婚姻,即辈婚制。辈婚制把长晚辈之间的性交关系从婚姻中排斥出去,使人类跳出了动物交配的范畴,开创了自己的婚姻史,这就使得辈婚制成为人类历史上的第一种婚姻制度。

随着人类体制智能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了血缘婚姻的危害性,并不断地采取措施加以限制。他们先用划分级别的办法来限制母亲同胞兄弟姐妹之间构成婚姻关系,这样便导致了氏族的产生,氏族是产生群婚制的社会条件,群婚制是适应于氏族制度之需要的婚姻制度,无母系血缘关系的一群人构成团体性的婚姻叫做群婚,群婚随母系氏族的产生而产生,随母系氏族的不断发展而渐趋完善。群婚制代替了血缘婚制,这是人类婚姻史上最大的变革之一。由于同母系血统的人不能构成婚姻关系,所以夫与妻只能出自不同的氏族。夫与妻各自生活居住劳动在自己的氏族内,夫妻关系的基本内容就是性交关系,既没有劳动上的互助,又无经济上的义务及权利,也没有感情上的陶醉问题。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母系氏族进入了繁荣时期,人们生活资料的来源比以前更可靠了,氏族成员已经有了自己的衣物和生产工具,私人所有的观念开始萌发,感情的幼芽便萌芽在原始人的头脑里,反映在婚姻形态上,就是使得禁婚规则日益严格,从而使得集体婚配的规模不断缩小。在由集体婚配到个体婚配的发展过程中,又产生了俱乐部婚姻作为承前启后的过渡方式,由群婚向对偶发展的过程中,一个男子可以与同族的几个兄弟有一个共同的妻子,也可以与另外的几个兄弟有一个共同的妻子,又可以与几个远房的兄弟有一个共同的妻子,甚至还可以与几个朋友有一个共同的妻子,几个妻子可以分布在几个不同的氏族里。女子也是一样,可以与人有共同的丈夫,几个丈夫分布在几个不同的氏族里。这种俱乐部婚姻造成了婚姻圈子中的一方单一,另一方却由几个人组成团体,它使得一个人能够在几个婚姻圈子里过性生活,夫妻关系中既保留着集体性的旧习气,又萌发了单一性的新因素,所以属于群婚制向对偶制的过渡形式。脑的复杂,意识性的增强,财产观念的萌芽及感情的产生,不但减少了婚姻圈子中的人数,而且使得由两个人暂时地成对配偶的想象开始流行,于是族外的群婚制便由族外的对偶婚制所代替。所谓对偶制,就是由一个男子和一个女子在一段时期内构成夫妻关系。对偶婚制产生于母系氏族的全盛时期,始初,夫与妻的关系仅限于两人间暂时性的同居,最后便发展为因婚姻关系而使丈夫迁至妻方的氏族,使丈夫和妻子、父亲和儿女互相有了经济上的义务和权利,对偶家庭开始产生,并萌发了经济上的意义。

生产力逐渐发展,社会分工产生,打破了从前的法则,男子的劳动收获远远地超过了妇女,成为生活资料来源的主要提供者,男子创造财富能力的增强,经济地位的提高使他们在氏族和部落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于是便要求妻子服从自己,子女继承自己,于是母系氏族公社逐渐转化为父系氏族公社,婚姻关系便开始由对偶制转变为单偶婚制。这时候的婚姻风俗既保留着对偶婚制的残余势力,又萌芽了单偶制的新因素。

(二)夏商周时代

夏朝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开端,可从后人的记载和传说中得知一些简略情况,那时父权制已经确立、政权以父亲血统相传是毫无疑义的。而在商代,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已经确立,奴隶主贵族在一夫一妻的原则下,已有了妻妾嫔妃的区别。西周时代,自周文王的儿子姬旦创“礼”以后,社会制度逐渐完备。周礼将“婚礼”提高到“礼之本也”(《礼记郊特牲》)的高度。

1.婚姻形式

由父权制大家庭向一夫一妻个体婚制演进经历了一个漫长、渐进的过程。我国的夏、商二朝就处在这个演进过程之中。夏第一代君王禹只有一个妻子,即涂山氏。在商代30多个国王中,多数也是一人一配。但到商朝后期,已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度。到了周代,婚姻形式是以多妾制为补充的严格的一夫一妻制。

商周奴隶主贵族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婚姻,是与当时实行的媵嫁制度相联系的。媵就是诸侯女儿出嫁时随嫁的人。媵嫁制度规定,诸侯之女出嫁,要由她的妹妹(娣)、侄女(侄)随嫁。此外,还要由两个与女方同姓的诸侯国各送一女随嫁,称之为“正媵”;正媵也要由娣、侄随嫁,这就是诸侯一娶九女。这种婚姻制度,既反映了原始婚俗的遗迹,又成了奴隶主贵族借联姻扩大政治势力的手段。媵嫁制实际上就是一夫一妻制名义掩盖下的多妻制。在周代,妻妾的多寡同奴隶主的身份、地位、权力、财产等成正比。诸侯一娶九女,卿、大夫则是一妻二妾,是可以娶一妻一妾,只有在庶人阶层中才普遍实行真正的一夫一妻制。

2.婚姻家庭制度

奴隶社会中的婚姻家庭关系,主要是由维护宗法等级制度的礼,以及为统治阶级所认可的习惯来调整的。周代是礼仪的创始时代,为了巩固周王室的统治,西周初年,贵族们就开始从政治到文化制定一系列完整的典章制度和礼乐规定,这就是“周礼”。周礼认为“婚礼,万世之始也”(《礼记郊特牲》)。婚姻制度被视为社会制度的基础,一切的社会关系由此推展而出。婚姻家庭制度在礼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同奴隶主贵族“家国一体”的政治观和伦理观、同利用血缘纽带维护宗法统治的实际需要都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

《礼记昏义》把“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和“合二姓之好”作为婚姻的最高宗旨。这正说明当时人们认为婚姻的实质就在于宗族的延续,也就是婚姻生殖功能的重视。当然除了强调婚姻的这种繁衍功能,还重视联姻在政治上的意义,“合二姓之好”就说明了周礼对择偶地位的注重,社会地位相近的二姓之间联姻,可以借此互相支持、互相依靠。

在周代,由于宗法制度的完备,在每一个家庭中,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在礼制上都有明确的规定。家长在家庭中处于最高的地位,拥有绝对的权力。礼制要求子女恪遵孝道,对父母家长绝对服从。子女的主婚权也操于男女双方尊长之手,成婚后的夫妻无论是否和睦,婚姻解除与否的最终决定权也操于家长之手。家礼对妇女的束缚较男子更甚,“三从四德”便发端于周礼,他要求妇女片面遵守一夫一妻。与男性贵族多娶制度相反,女子只能嫁给一个丈夫而不能同时拥有两个以上的丈夫,这种规定虽然没有形成文法,但它肯定了这种男女在婚姻地位上不平等的合理性,从而使这一不合礼的现象成为合法的制度。

嫡长继承制产生于商末而形成于西周。商朝后期,国王妻妾成群,众王子间争夺王位的事时有发生。于是,从武乙起开始实行较严格的父死子继制度,而且有了首先由嫡长子继位的规定。确定嫡长子身份的准则是:在嫡子不止一人的情况下,以长为重;在嫡庶子并存的情况下,以嫡为贵;在均为庶子的情况下,有时立其长者,有时用占卜的方式来决定。

3.婚姻成立条件

同姓不婚。商代在血缘关系上也强调近亲不婚,要五世以后方可以通婚。周礼对“同姓不婚”规定的非常严格,只要是同姓,“虽百世而婚姻不得通”(《礼记大传》)。不但娶妻要辨姓,就连买个无从知其姓氏的妾,也要用算卦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同性不婚除生理原因外还有政治原因,贵族们可以借同姓不婚来联结权势和维护宗族伦常关系。

规定成婚年龄。商代以前成婚年龄以不可考。周代礼制规定男子20岁行冠礼,30岁成家;女子15岁行笈礼,20岁出嫁,如有特殊原因,可到23岁再嫁。在实际生活中,周代人的初婚年龄比礼制规定要低。如春秋末年,勾践规定凡男子20不娶,女子17不嫁,要惩办其父母。

4.贞节观

周礼提出了妇女要“贞”的要求。作为男子,可以同若干个配偶发生性关系,生育出自己的子女;而女性一方,则必须严守一夫制,只能为现在的丈夫生育子女,而不能生出其他任何人的子女。这就是周代对“贞”的解释,这是比较宽泛的,而且它没有对女子的改嫁、离婚提出最限制。所以在周代,离婚再嫁属于寻常的事情,夫死不嫁、从一而终的观念在当时并未形成。不但夫死可以改嫁,夫未死也可以离婚再嫁。

那时还有“烝”和“报”,烝是春秋时代家长制家庭的一种婚姻形式,专指子、侄、弟辈上娶父、伯、叔、兄的妻妾(除生母外)的一种婚姻行为,《左传》中将侄娶婶称作报。所烝或报的妇女也是很有地位的,这说明当时贞操观念是淡薄的。

(三)秦汉至唐时代

我国从战国时代起,开始步入封建社会,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格局基本确立,奴隶制的婚姻家庭逐步被封建制的婚姻家庭所代替。秦代是一个“以法为本”的封建专制国家,始皇巡游天下时就对婚姻家庭规范提出了要求。到了两汉时期,婚姻法规的内容已初具规模。三国两晋南北朝,由于战乱不断、朝代更替频繁,造成人口大量流动和迁移,也使得各民族经济、文化、交流融合,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秦汉以来确立的封建婚姻家庭制度在得到继承和发展的同时,又有某些特点。婚姻家庭法规在唐代进入了全盛时期。《永徽律书》中的《户婚律》极其权威,不仅成为唐以后各代户婚一类律法的蓝本,而且还远播海外。实际上,那些有关婚姻家庭的礼,也起着法的作用,是婚姻家庭法规的组成部分,以礼辅法,礼法并用的调节婚姻家庭关系。

1.婚姻形式

一夫一妻多妾制,是秦以后各代封建统治者在婚姻形式上对奴隶主贵族的继承。这种继承,贯穿于中国的整个封建社会,而且在秦汉至唐代时期表现的十分突出,并被法律确认。当然,纳妾行为主要风行于统治阶级中,尤其是皇族男性,不仅有众多的后妃,还有数目庞大的宫女,在唐玄宗时宫女数量达到极盛,共有四万人。贵族大臣也大批的养伎蓄妾,西晋太尉石崇不仅与同僚比富,还比谁拥有的姬妾多。中小官吏与平民中的富户人家也往往有妻有妾。南北朝时,由鲜卑族统治的北朝时期,由一妻多妾制衍生出多妻或有妻无妾制。

统治阶级在公开、合法纳妾的同时,从维护宗法统治的需要出发,十分重视嫡庶的区别。也就是说妾可以纳,但正妻只能有一个,法律不允许“乱妻妾位”。

秦汉隋唐统治阶级以至文人富户一妻多妾制的盛行,破坏了性别比平衡,严重影响了平民的婚配,一些穷苦人家的家庭因此出现了兄弟共娶一妻的现象。

2.婚姻家庭制度

由战国起,经秦汉至唐,中国封建社会由发端而至鼎盛。婚姻家庭制度作为封建社会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得到了比较全面的发展和巩固。

封建社会实行以聘娶婚为方式的包办强迫婚姻制度。家长、父母对子女婚姻拥有不可争辩的主婚权和支配权,婚姻的成立则须通过媒人从中中介。秦律、汉律、唐律等一切封建法律都确认这种婚姻制度的合法性。包办强迫婚姻在秦汉至唐的封建社会上升时期还尚未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特别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儒术的独尊地位被冲垮,又由于那是个民族大融合的时期,婚嫁对于两汉来说要显得自由些,男女青年在择偶问题上也有一定的自主权。

汉唐时期的封建家族组织主要是按姓氏、门第论高下的世家大族,比较严格的按照嫡长子继承制选立族长。家族的核心是亲属网络,由于以宗法制度为本,重男轻女,所以亲属以父系宗亲为主,还包括外亲和妻亲,但范围较小。

从汉朝开始,儒家思想成了封建王朝的正统思想。常说的“三纲五常”便在此时确立,它把父子关系、夫妻关系与君臣的尊卑、隶属关系同列,目的在于建立从封建朝廷到每个家庭的封建秩序,有效的维护封建统治。社会关系是家庭关系的自然延伸,家庭始于夫妻结合,所以统治者就通过礼法来稳定夫妻关系,这种稳定是把妻子变成丈夫的附属物,使妻子对丈夫绝对服从、宽容忍让。从汉代明确了“夫为妻纲”之后,这种男尊女卑的倾向更为明显,作为夫妻关系核心的“男外女内”也是反复被强调。汉唐时代,还出现了不少针对妇女的专门读物,对周礼的有关规定作了充分发挥,如西汉刘向的《列女传》、东汉班昭的《女诫》、唐代宋若莘的《女论语》等,都是对妻子应遵从的妇德作了详尽的说明。夫妻关系的不平等最集中的体现在主要由丈夫独断专行的“出妻”制上。妻子如果犯了不孝、无子、淫乱、嫉妒、

多言、恶疾、盗窃重的任何一项,丈夫就有权将她休弃。唐律沿袭了汉代以来的“七出”制,又规定了“三不去妻”的原则,即曾和丈夫共同主持过公婆丧事的妻子不能去,妻子没有归处的不能去,贫困时娶的妻子富贵后不能去。

秦汉以来封建社会承袭商周奴隶社会的嫡长子继承制,唐律对此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3.婚姻成立条件

严禁同姓为婚。秦汉至唐,禁同姓为婚仍十分严格,实行宗族外婚制,这是对周礼“同姓不婚”原则的继承。汉唐间也存在过不禁同姓为婚的短暂时期。汉末两晋,战祸连年,晋武帝允许同姓通婚。南北朝时期,由于强调门第,士族间通婚范围越来越窄,以至出现了为数不少的血缘异辈婚、中表婚。

严禁良贱通婚。即严禁有钱有势的人和无钱无权的人通婚。在严禁良贱通婚的同时,等级婚和门阀婚开始盛行起来。婚姻双方十分看中对方是否有与自己相近的经济地位,特别是有与自己相近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

为增加人口,中国封建社会在婚姻立法上都实行早婚。如唐贞观元年下诏令说:男子20以上,女子15以上未嫁娶的,都要由州县地方官员负责时他们以礼聘娶。因贫穷无力婚娶的,要由邻里亲近的富有之家资助成家。

4.贞节观

从秦汉到唐朝,中国封建社会处于上升阶段,由发展到鼎盛,多种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一方面对男尊女卑和妇女贞节观的强调都逐步系统化、理论化;另一方面,在社会上实际生活中,男女交往与择偶改嫁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仍旧呈现出其相对自由与松懈的状态。

统治阶级不断的奖掖贞节,法律上对夫妻离异也作了种种规定。而且在圣贤的影响下,一些寡妇开始自觉守节,甚至出现了一些断发、毁容、誓不再嫁的“烈女”。但人们对女子的贞节还是看的比较淡薄,改嫁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如汉武帝就曾帮助其守寡的姐姐湖阳公主择婿。魏晋南北朝时期,统治者为增殖人口,用行政命令迫使寡妇再嫁。行政手段加上较为开化的社会风气时人们将寡妇改嫁视为寻常的事情。

(四)宋元明清时代

唐代以后,中国封建社会开始了由前期向中、晚期的转变,社会的政治、经济状况出现了很大的变化。政治统治上的高度集权,使得这一时期法律制度更趋严密、完备,而政治统治的需要,又使程朱理学和儒家思想成为官方意识形态而被纳入了法的轨道,这些都使得宋元明清时代在婚姻家庭立法、制度等方面表现出与以前历代有所不同的特点。

1.婚姻形式

封建社会统治阶级一夫一妻多妾制和平民百姓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形式自宋代以后出现了一些变化。皇帝作为国家最高统治者,妻妾成群的婚制被视为天经地义,得到法律和礼制的保护和确认。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婚姻形式在民间则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有两重限制,道义上的限制指的是宋代随着程朱理学的兴起,妇女的贞节被强调到无以复加的地步,男子的再娶纳妾也在道义上受到了限制;法律上的限制是指法律按地位尊卑、身份特权规定娶妾的数量,而且特别强调娶妾是为了传宗接代,嫡妻到一定年龄不生育才准许娶妾。在妻妾关系和地位上,宋元明清也严禁妻妾失序和重婚。妾制是封建社会一夫一妻制的补充形式。中国封建社会中晚期对妾的数量的限制和娶妾主要为生子的准则没有得到认真的实行。妾制是时代的产物,随着时代的发展,妾制的消亡是必然趋势。

2.婚姻家庭制度

封建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发展到宋元明清,已日趋没落,但它凝固化、教条化的程度比唐以前各代是有增无减,对妇女的毒害和压迫在整个封建时代都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宋代婚姻立法基本因循唐代,规定聘娶制是婚姻成立的唯一合法方式,婚姻的主婚者为

祖父母和父母。在聘娶婚这种包办、强迫的婚之下,充满落后、野蛮气息的,专以妇女为商品、为奴隶的典妻制和养媳制在这一时期也相继出现。典妻制起于宋元之际,典妻者是一些贫穷、潦倒或负债的男子,迫于生计,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自己的妻妾典与他人为妻,并收取一定的典金。典者则是一些为使宗族有后嗣而不惜出资借妻得子的人。直至清亡,典妻之风尤不绝于民间,此一点从柔石的作品《为奴隶的母亲》中可窥得一斑。养媳就是通称的童养媳,指的是从小由父母包办订婚,给婆家领养的媳妇。养媳制起于宋元,在元代养媳已相当普遍,清代一些地区还流行娃娃亲。养媳制的受害者主要是童养媳。她们成婚前身份如婢女丫头;成婚后侍奉公婆和丈夫。

宋代把“孝”推向了极至,“天下无不是之父母”这类愚孝的言论也出现了。统治阶级一方面宣扬愚孝,维护家庭内部关系的不平等,另一方面则利用法律保证家长权力的行使。在夫妻关系方面,维护夫权至上的礼法的结合也是十分紧密的,事事都体现着夫贵妻贱的原则。前代“出妻”的制度,继续被延续下来。只有元代由于较少受到封建儒家礼教的影响,有所不同,并为规定“七出”之条。法律的苛严、礼教的专制,大大扭曲了明清时代妇女的人格和形象。压抑妇女、鼓吹夫权的观点不仅在行为方式上,而且在深层心理结构上,严重束缚了妇女的自主,家庭中丈夫与妻子在地位和权力上的差异更进一步拉大了。继承方面仍是嫡长子继承制。

3.婚姻成立条件

禁同姓为婚,如以往历代一样,宋元明清各代仍将同姓为婚作为禁婚条令之一,只是到了清后期已大大松动。

严禁良贱通婚。封建婚姻制度是以公开的不平等为其基本特征的,家庭之间结姻有着鲜明的等级色彩。良贱不婚被送以后各代封建王朝列为重要的禁婚条件之一。

同以往历代统治者一样,宋以后历代直至前清,法定婚龄都定得很低。如南宋嘉定年间,法定婚龄为男16岁、女14岁。这一婚龄规定以后一直为名清凉代所采用,直至清末才有变化。

4.贞节观

宋代出了几个大儒,创立了以“阐释义理,兼谈性命”的方法治经的理学,是中国的学术思想以至风俗制度出现了很大的变化,同时对社会的婚姻道德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北宋仁宗时的理学家程颐将贞节观念推向了极端,提出了“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有关妇女贞节观念的理学思想的形成、发展乃至成为一种体系是有个过程的。在北宋时代,当时社会上还是不讳妇女改嫁,在宗室、士大夫阶层妇女改嫁的事例很多。南宋初期以后,情况逐渐发生变化,理学家的贞节观念逐步形成系统。朱熹进一步发展了纲常学说,把所谓“夫为妻纲”提高到“三纲”首位。到明清时代,程朱的贞节观开始演变成迷信,成了天经地义、无可更改的教条,再加上统治者对节妇烈女极力褒扬,收贞、殉夫的妇女人数急剧增加。妇女倍受封建贞节观念的摧残和毒害。

在《辍耕录》中有这样的故事:元初重臣平章阔阔歹和他的侧室高丽氏感情很深,后来,平章死了,正室的儿子朵儿赤要把她收房,高丽氏立誓不从,朵儿赤给丞相伯颜送礼后,得到了命高丽氏嫁给他的圣旨,高丽氏仍然不从,当天夜里翻墙逃走,到一座庵里剔发当了尼姑,伯颜得知后大怒,派人把她抓回来,严刑拷打,都事刘正卿求情道:“谁没有妻子,谁又见得能和妻子相守到死,现在有这样守节的人,真是幸事,怎能治罪呢?”受尽凌辱的高丽氏终得以为亡夫守节,宁愿抛却宝马轻裘的生活,选择剔发出家伴枯灯长卷,还是因为一个情字吧! 1.披发

披发可以说是人类最早的发式,在人之初时,人们无不披发。而当时的披发并不为美,人们才知道利用梳理顺散发的头发,让它带给人以利索的感觉。

披发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使所有的头发自然下垂,以发箍在前额、脑后部位箍束一圈;另一种是将前顶头发剪割成齐额短发。戴发箍和割短发,都为使头发不于障眼。

剪割短发,古称“断发”,早在新石器时代即已出现。甘肃秦安大地湾出土仰韶文化庙底沟时期人首形器口彩陶瓶,瓶口人头,前顶头发齐额;后面头发齐颈,显然为断发式,而这件器物距今已有五千年的历史了。在青海柳湾出土的一件新石器时代彩绘人像陶罐,其发式为脑后长发披肩;前顶亦作齐额短发。断发,在古代南方发族中较为流行。《汉忆。地理志》有越人“文身断发”的记载;《淮南子。哀谖俗训》亦有:“越人发”的记载;《云南通志稿。南蛮志》插图中乌蛮妇女的发式,前顶作齐额短发,脑后头发披散过肩。目前,独龙族妇女、珞巴族妇女仍有“断发“习俗

2.辫发

妇女尚梳辫子的民族很多,有的为远古流传下来的习俗;有的是后受民族影响梳起来的。

我国妇女梳辫发的历史久远,随着人类审美意识的产生,新石器时代的人们,开始梳理散乱的头发,他们有的割断长发;有的以发箍束发;也有人则编发成辫。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出士的新石器时代彩陶盆上,绘有众人携手踏歌的场面,在每一个人的头顶,都下垂有一根辫发。

虽说只是简单的编发成辫,但内中确有一些学问,辫发的不同梳法和辫发的多少,不仅用来比美,还常常作为区分少女、成年姑娘及媳妇的标记。

中国妇女的发式,形形色色、五花八门、谁也难以说清它究竟有多少种类。远古的披发;汉代妇女的“倭堕髻”;北朝妇女的“十字髻”;唐代妇女的“灵蛇髻”、“飞天髻”;宋代妇女的“朝天髻”、“同心髻”等等,都是相关朝代颇为流行的发式。少数民族妇女的发式更是式样万千,例如有傣族妇女的“孔雀髻”;有京族妇女的“砧板髻”;有畲族妇女的“风凰妆”;有苗族妇女的“独角髻”;有满族妇女的“两把头”。土族妇女的妇式竟有

七、八种之多,如“三叉头”、“干

粮头”、“蜂儿头”、“簸簸头”等等。但其中流行最为久远,也最为普遍的要算“披发”、“辫发”和“盘发”了。直至现代,这三种发式,仍颇为流行。许多民族的女子还有剃发的习俗,这在繁多的发式中,可以说是最具独物风格的发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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