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办理变更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 《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 变更申请,含变更事项、理由及说明; ③ 变更前后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④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⑤ 现资质证书(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⑥ 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要求或申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变更申请编号”暂请空缺。
三、“变更信息”栏中只需填写发生变更的各项,未发生变更各项请空缺。
四、“审查意见”栏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填写,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加盖部门公章。
五、“审批意见”栏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负责填写,有关领导签字后加盖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公章。
六、临时资质持证单位的变更申请均由其所在地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
七、部临时资质持证单位如果发生单位名称变更之外的其他变更,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在其资质证书副本的“变更记录”栏填写记录并加盖公章,日期以“审批意见”栏日期为准。
八、地方临时资质持证单位如果发生单位名称变更之外的其他变更,由其所在地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在其资质证书副本的“变更记录”栏填写记录并加盖公章,日期以“审批意见”栏日期为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认证工作办公室 2009年1月1日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变更申请表》填表说明V6.0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变更申请表填表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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