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赣州市信美农业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于2018年 6 月 3 日在 公司办公室 召开。本次会议由 执行董事 提议召开, 执行董事 于会议召开 5日以前以 电话 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应到会股东 2 人,实际到会股东 2 人,占总股数 100 %。会议由执行董事 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基于 _公司经营不善___的原因,同意注销_赣州市信美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清算组已于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2018年 6 月6 日在
赣南日报
报纸上刊登公告。
三、同意清算组出具的清算报告,并由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的,占总股数
100
%
不同意的,占总股数
0
%
弃权的,占总股数
0
%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示本——合资有限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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