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一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主题及徽标征集的通知
各团总支:
十一月中旬我们将迎来第十一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本届艺术节将面向同学,精心打造,充分展现浓韵丰富、多姿绚彩的警营生活和警院文化,给同学们一个张扬个性,追寻梦想的空间。值此筹备之际,院团委、学生会决定向广大同学征集活动的徽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院团委、学生工作处
二、承办单位:
院学生会
三、要求:
主题:
力求简洁工整,富含寓意,具有警院特色。
徽标:
1、作品要围绕主题,富有寓意,内容积极向上;
2、构思新颖巧妙、标志性强、易于识别;
3、图案力求简洁、流畅,色彩活泼、明快;
4、每件作品要求附有适当的文字说明,简单描述其象征意义;
5、作品的稿件形式不限,以电子稿为佳;
四、评选:
1、徽标初评由各团总支先对上交作品进行初审,选出4份作品(试点大队选2份)上交至学生会;第二阶段(入围阶段),选出6份作品上报团委;第三阶段,选出最终作品。(入围作品质量与数量和总支最后考评挂钩)
2、各大队上交10条主题口号,由第十一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评比筛选。
3、征集的作品一经录用其使用权为学生会所有,并成为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徽标及主题口号。
五、投稿方式:
由各大队团总支统一收齐作品于2011年10月21日前交至学生会办公室(2号楼学生会办公室)。联系人:骆杭峰18768155532(546758);陆思冰18768155253(545489)。希望广大同学踊跃参与。(注:请务必在10月21日21点之前将作品上交至院学生会办公室。)
赶快行动吧,或许此刻你的灵感正闪耀着异彩的光芒!
浙江警察学院学生委员会
二O一一年十月九日
《主题及徽标征集方案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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