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口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措施
根据省、市综治委,县司法局,安帮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结合我镇刑释解教人员的具体情况,决定对我镇刑释解教人员采取安置帮教措施。
一、全镇安置帮教工作做到组织落实、政策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镇成立安置帮教工作站,由政法委员杨治国任站长,司法所所长袁名明任副组长,宁顺双、罗建华、范贤军为成员。
二、帮教工作例入党政工作议事日程,纳入依法治村、治社区章程中去,逐个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的衣食住行,密切注视他们的工作和思想反映情况,积极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政策,努力为他们自谋职业创造有利条件。
三、各村(居)成立以主任为龙头,以群众性为支柱的帮教组织,落实帮教人员和被帮教人员,并签订好帮教合同。
四、完善各项帮教制度,建立好镇、村(居)学习会议制度推荐帮教制度,登记统计制度, 信息反馈制度,要常开展不断残,使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五、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重建家园,奖励有重大成果和贡献的刑释解人员。
六、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由综治办统一组织,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站具体实施一项安置帮教工作任务,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规划,明确目标,统一组织。
七、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会议、广播、电视、墙报、黑板报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四无活动的重大意义,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关心和积极参与支持,宣传安置帮教工作的深远意义。
八、刑释解教工作纳入干部年终考评范围。
岩口镇安置帮教工作站
2010年3月10日
《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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