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三种表现形式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该法其他条文的规定,向单位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但究竟何谓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呢,本律师通过司法实践,总结出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1、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种方式以前最为普遍,现在有所减少,但仍然大量存在。
2、用人单位不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也称不足额缴纳。这是目前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最常用的方式
3、用人单位自己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是委托其他单位比如劳务派遣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主要是劳动者工作地点和用人单位注册地不在同一市县时最常用的情形。凡用人存在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劳动者皆可以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编写: 济南张海杰律师
《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三种表现形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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