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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竞赛题

发布时间:2020-03-01 21:50:5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知识竞赛题

一、个人必答题:

1、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时间 2003-9-1

2、物权法的实施时间 2007-10-1

3、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时间 13-5-1

4、我国物业管理内地物业管理始于哪一年 1981

5、《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管理的定义如何?

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6、《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物业管理的两种形式如何? 标准物业管理和准物业管理

7、负责唐山市市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处

8、哪些部门与物业管理有关?

规划、城管、绿化、环保、卫生、公安、消防、价格、工商、税务、民政、财政、邮政、人防等有关部门

9、我市于2013年成立了物业服务行业协会,该协会的作用如何?

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行业服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依法诚信经营和服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0、物权法规定,业主对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分实施共同管理,请问,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需要多少业主同意?

业主人数占总人数1/2,且专有面积占总面积1/2以上

11、物权法规定,业主对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分实施共同管理,请问,筹集、管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需要多少业主同意?

业主人数占总人数2/3,且专有面积占总面积2/3以上

12、业主大会成立的条件

(1)已交付业主的专有部分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 (2)或者首位业主实际入住已经达到两年以上

13、业主大会筹备组由哪些人员组成:

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代表

14、管理规约包括哪些内容?

(1)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应当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2)业主的共同利益和义务 (3)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15、对业主大会成立具有指导作用的部门是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16、我国物业企业的资质等级分为几级? 三级

17、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明确债权债务情况,并向业主委员会交还下列哪些资料和财物: (1)建设单位移交的资料; (2)物业管理用房;

(3)物业服务期间改造、维修、保养有关物业形成的技术资料; (4)物业服务期间业主出资配置的固定设施设备; (5)其他应当移交的资料、财物。

18、物业费明码标价的主要规定有哪些? 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

19、我市对住宅小区车位的规定如何

(1)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对车库、车位的处分情况应当予以公布。

(2)在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后,建设单位将车库、车位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每次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0、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力和义务如何界定?

由业主和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决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21、物业服务的原则?

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质量相适应

2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的内容 专有权、共有权、共同管理权

二、小组必答题

1、某住宅楼电梯由于使用多年,经技术鉴定,已经达到了更新的时间,请说明如何有效地对电梯进行更换?

2、某小区业主张先生,未按规定在装修前到物业公司办理装修登记手续,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多次制止无效,请说明对张先生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3、请看图

请说明该行为违反了哪些相关的规定,应当如何处理?

4、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了某住宅小区,并将小区的物业管理委托给了自己的子公司物业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请分析该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5、某住宅小区2000年交付使用,2010年,该小区1号楼部分自来水主管道开始出现漏水,物业服务企业采取抱箍堵漏措施维修。11年4月起,漏水大范围爆发。经鉴定,应更换主管道。由于维修改造方案未确定,更换工作被搁置。 11年10月的一天,楼下张某家发现天花板被泡:发现楼上自来水主管道漏水,须凿开楼上业主李某家厨房墙壁更换该段主管,经协商业主李某同意。 请分析:造成张、李两家相关损失的责任主体是谁?简要说明理由。

6、某小区2000年10月组织业主入住。小区尚有15套商品房尚未销售。另有3套房屋由于质量问题业主尚未办理入住手续,开发商承认是质量问题,承诺处理后交付业主。

请分析:15套未销售的房屋和3套有质量问题的房屋的物业费应由谁承担?简要说明理由

7、2009年1月,王某入住某小区一套住房,后王某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小区围墙距离房屋过近,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尽到物业管理义务”为由,至今未缴纳物业管理费。王某的做法对吗?简要说明理由

三、抢答题

1、三级资质企业最低注册资本 50万

2、物业公司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是否可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

3、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管理区域,发生物业服务企业停止服务或者其他重大、紧急物业管理事件,需要业主共同决定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事项时如何处理?

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并协助业主共同决定有关事项。

4、物业服务企业享有哪些主要权利:(三条以上)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相应管理; (2)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收取服务费用; (3)对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4)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损害的行为,要求责任人停止损害并恢复原状;

(5)法定和依法约定的其他权利。

5、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哪些主要义务:(三条以上)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定期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3)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标准; (4)公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和支出情况; (5)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行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 (6)法定和依法约定的其他义务。

6、物业服务企业在治安、安全、事故防范中应如何开展活动? (1)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区域内的治安、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2)发生安全事故时,企业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采取应急措施。

7、在什么情况下,开发企业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选聘物业公司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1)投标人少于三个 (2)物业管理区域的建筑面积低于三万平方米的, (3)经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同意

8、业主拖延办理入住时,拖欠的物业费如何处理:

建设单位送达书面入住通知后,视为交付,其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垫付,物业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由物业买受人返还建设单位垫付的费用。

9、前期物业服务中物业费如何缴纳?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前期物业服务费。物业已交付的,由业主交纳;尚未交付的,由建设单位交纳。

10、物业两书指什么?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1、在办理物业管理交接查验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哪些资料:

(1)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用房资料及物业管理必需的资料。

1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期限尚未届满但业主大会已按照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原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否,按规定,原合同终止

13、物业管理项目是否可以分包、转包:

(1)企业可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完成专项服务,

(2)不得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主要部分或者全部委托或者转移给他人

14、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双方权利义务、物业管理事项、服务标准、服务费用、项目负责人、物业管理用房的管理与使用、合同期限、服务交接、违约责任等

15、业主大会选聘物业企业,是否一定要通过招投标完成?

16、物业费的价格有几种形式: 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的

17、物业公司是否有义务对公共配套设施代收相关费用? 无义务

18、哪些主体可以对物业服务实施外部监督: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可以委托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19、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的使用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和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0、物业管理区域禁止哪些行为(回答5项以上) (1)违法改变物业的使用用途;

(2)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3)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墙体外观; (4)占用、封闭或者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损坏或者挪用消防设施;

(5)排放或者堆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擅自占用、损坏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附属设施; (7)私圈、私占、私建停车场地;

(8)侵占绿地,毁坏花草树木,损坏园林设施;

(9)乱设摊点,乱倒垃圾,堆放杂物、固体废物,高空抛物; (10)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涂写、刻画、张贴;

(11)违反规定排放噪声或者故意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12)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 (13)违反规定排放废水、废气;

(14)违反规定停放车辆或者不按照规定行车路线行驶影响他人; (15)违反规定饲养动物;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行为。

21、地上车位的设置应如何规范进行?

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就小区内划定地面停车位和行车路线请求公安交通管理、消防部门予以指导。

22、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的车位停放车辆的,停车费如何收取?

物业企业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或者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收取停车费、停车服务费,停车费归全体业主所有。

23、人防工程是否可以自行经营? 不可以

24、业主共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开发商是否有权处分? 不得擅自处分。

25、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性活动获取的收益归谁所有? 归全体业主所有。

26、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是否可以随意改变用途?

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确需改变的,由业主办理相关手续。

27、建设单位对购房人的保修责任如何承担?

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不得故意拖延; 保修期满后,保修期内报告的维修事项,应当由建设单位完成维修。

28、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相关责任人不配合维修的,如何处理?

相关单位应当及时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29、新建住宅物业实行质量保修金制度,建设单位应按什么标准缴纳质量保修金?

建设单位在新建住宅物业保修期起始日之前,按照住宅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的百分之二,一次性向市、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交存物业质量保修金。 30、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标准如何?

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办公用房,按比例计算少于一百二十平方米的,按一百二十平方米执行;

31、简要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用途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32、物业转让时,专项维修资金如何处理

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该物业分户账中结余的专项维修资金随物业同时过户。

33、需要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包括哪些?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5)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3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些内容 专有权、共有权、共同管理权

35、业主对专有部分享有哪些权利?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36、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绿地、场地等归谁所有 全体业主

37、业主对建筑物的管理有哪些方式

自行管理、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委托其他管理人

38、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是否有权依法更换。 有权依法更换

物业管理知识竞赛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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