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特校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
走读生接送协议书
家长同志:
根据教育部《校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宁城县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为确保走读学生人身安全,学校在依法依规教育和管理学生,确保学生安全、健康成长的同时,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此协议书。
一、学生(早、中、晚)上、放学,家长必须亲自接送。
二、准确及时把握学生上、放学时间,家长按时接送学生。在上课前10分钟送学生到校,在放学前10分钟到校门口接学生,接送学生不迟到。接送学生时家长不长时间在学校门口停留。
三、家长保证电话畅通,学生因各种原因不能上学时,必须向班主任及时请假。
四、接送学生时,严禁家长进入校园;确实需要送学生进教室的,必须经学校批准方可入校,但家长不得在学校长时间逗留。
五、上学期间严禁给学生携带零食和饮料。
六、接送途中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
七、严禁假期和放学后走读生滞留学校。
八、新生入学第一周为观察期。在观察期内如学生表现为不具备上学条件,家长按学校要求将学生接走。
家长因违反以上协议,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校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学校将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此责任书由学校保存,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学期放暑假。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宁城县特殊教育学校
2014年 2月24日
《走读学生安全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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