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2013年学前教育师资班(定向委托培养)招生简章
为切实解决我县当前幼教师资队伍紧缺状况,根据罗田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2]10号),今年秋季委托我校开办学前教育师资班,定向为我县培养幼儿教育师资。
一、招生对象:具有罗田户籍的201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58人。
三、学制:3年。
四、报名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201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在415分__495分。;
2、热爱幼教事业,乐意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3、经县人民医院体检合格,具备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身体条件;
4、面试合格;
5、政审合格。
五、报名办法:幼师招生工作在教育局领导下,由我校具体负责,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初中指定一人协助幼师招生工作。报名地点:各乡镇中心学校和中学,县实验中学、义水学校和理工中专,县理工中专幼师招生负责人:张跃飞,联系电话:手机:13971720512。学校招生办公室;0713—5072347
六、面试办法:
1、对报名的学生根据中考成绩由高到低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和面试对象;
2、成立组织面试专家组对符合面试条件的对象进行面试;面试基本内容:五官体型(15分)、音乐舞蹈及形体(25分)、普通话(25分)、书法绘画(25分)、心理素质(10分)等五项(共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录取办法:面试分加中考成绩合成总分,按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并列的则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八、学习费用:比照相关学校定向培养费标准,向每位学生一次性收取定向培养费5万元,所收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发展罗田教育事业,学生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等费用依据物价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由学校据实收取。
九、学习待遇:凡被招录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签订幼儿教师定向培养协议。学习期间,学生两年可享受国家中职学生每年1500元生活补助。学习期满,获得学前教育普通中专毕业文凭,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编办根据罗田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2]10号)和相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从事幼教工作。
罗田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二○一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