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家长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即将开始,胡寨镇朱阁小学依据《沛县中小学、幼儿园及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沛教{2014}1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大家。
一、认定范围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和户口的小学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贫困生的界定
1、低保户家庭。
2、孤儿或视同孤儿。
3、天灾人祸及重大疾病导致的困难家庭子女。
4、其他家庭特别困难,尚未纳入低保户家庭子女。
5、父母一方为残疾的困难家庭。6县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建卡、低保、残疾和特困家庭子女学生。
三、认定流程
1、本人申请,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2、出具村级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盖章确认。
3、学校审核。班主任审核签字,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校长签字。
4、严格公示。将审核通过的贫困生进行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后上报县教育资助中心。
四、违规处理
1、贫困生有违法违规、违反校纪等行为取消贫困生待遇。
2、对于弄虚作假骗去的证件,要严肃处理,取消资助资格,已发资金予以追回。
3、举报电话
校长:13952191570
家长签字-------------
2017-11-7
《告家长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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