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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0-03-03 22:43:0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近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路南区司法局基层科

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预防、化解新时期出现的社会矛盾纠纷,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一年多来, 路南区司法局始终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开展了经常性和重点、敏感时期的民间矛盾纠纷大调处活动,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95件,调处成功293件,其中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3起,防止民转刑案件2起,无一起因调处不及时、方法不正确而引发“自杀、凶杀、重伤害、群体性械斗和上访事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诚信平安路南的创建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一、夯实基础,落实责任,加强规范化建设。

组织建设是基础。我局始终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规范化建设作为切入点,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坚持做到“五抓”。一是抓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完善了民调组织。目前,我区7个乡(街)、92个村(社区)共建立调解委员会99个,有调解干部431人,楼院调解信息员、十户调解员5126名,在全区形成了区、乡(街)、村(社区)、组四级排调网络,形成了 1 一个上下联动、职能明确、优势互补的调解工作网络化体系。二是抓民调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调解人员素质。结合农村换届选举工作刚刚结束,基层人民调解干部队伍人员新、业务生疏的实际情况,举办了为期两天的400余名调解干部参加的培训班。重点学习了人民调解的基本知识,调解常见、多发性或疑难民间纠纷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以及涉及公证的部分知识,有效地提高了广大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三是抓责任落实,与各乡街司法所签订了《人民调解责任状》,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细化、量化,由区局对其进行目标管理,以保障各项民调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四是抓典型,全力构建“三位一体”调解工作体系。我局明确工作重点,抓好典型,确定福乐园社区和女织寨司法所及乡属两个村为重点,规范了标识、协议的制作以及档案的管理,确保“三位一体”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五是抓司法所硬件建设,积极争取市局和区政府的支持,为司法所配备了警用摩托车7辆,电脑2台,保证了基本的工作需要。目前,各乡(街)司法所已基本配全电脑、电话等现代化办公设备,特别是女织寨司法所搬进新居,办公用房达到了150平米以上,并重新更换了电脑、警车,达到了一级所的标准。

二、健全制度、狠抓落实、加大规范化管理力度。 制度建设是保障。我局在继续坚持矛盾纠纷登记、移办、督办、回访、预防激化责任追究等制度的基础上,又健全完善了 2 以下制度:一是矛盾纠纷信息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四级民调信息网络优势,设立专职联络员,注意发现带有民转刑、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上访等易激化事件苗头的矛盾纠纷,迅速上报,做到了及时反馈,信息畅通,及时发现,及时调解。二是实行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工作“三”结合制度。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于四月份分别到人民纪念碑广场、福乐园社区对人民调解工作及常用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另外,我们还注重人民调解与法律服务的结合,对排查出来且难以调处的疑难复合型纠纷,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引入诉讼程序,防止矛盾激化。如女织寨乡新艾庄部分村民因土地承包问题于晚上12点欲进京上访,女织寨乡法律服务所及时提出法律意见,最终将纠纷引入诉讼途径解决。三是健全调度分析制度。在每次大的排调活动中,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度会,集中分析,统一安排,制定调处方案,保证了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四是强化培训制度,按照分级实施、层层负责的工作原则,采取集中培训、巡回培训和各社区(村)分头培训的方式,确定时间、确定内容对全区广大调解员进行培训学习,以增强广大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

三、深入排查、及时化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在一年多的排调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开展区、乡(街)、村 3 (社区)三级联手创“四无”活动,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村(社区)调解委员会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四定”方式排查纠纷。结合“两会”、“两节”、“五一”、“十一”等重要敏感时期,共组织了七次全区范围的大规模拉网式民间矛盾纠纷排查治理活动。排查活动中,各级民调组织充分利用网络健全、熟悉民情的优势,突出排查重点,加大了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切实做到了:纠纷分析细致,逐户、逐人、逐事地进行拉网式排查;纠纷统计准确,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人调,件件有结果,件件有档案;调处化解及时,对各类纠纷苗头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抓住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争取了工作的主动权,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了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街),疑难纠纷不出区,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了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如:广场街道调委会迅速制止卫国楼社区境内一网吧因乱接暖气,擅自暂停附近居民的家庭供暖事件,防止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女织寨乡调委会及时调处因兴建燕南公墓停车场,需占用老谢庄村三户村民部分土地,遭到两户村民拒绝事件,保证了燕南公墓停车场建设的顺利进行,确实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当前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在人民调解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看到, 4 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调解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虽然我们在近两年下大力度抓了调解庭的规范化建设,将纠纷引入调解庭解决,但有些调解员在调处过程中,存在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的制作上不够规范的现象。存在不入庭、重结果、重口头、轻程序、轻文书等问题,有的口头调解,根本就没有询问笔录,也没有制作调解协议书或登记造册,口说无凭,难以作为时效中断的依据。存在一次性调解成功率不高,反悔多,上法庭多的现象。

(二)调解队伍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国家法治化进程不断推进,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公民越来越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纠纷,对依法调解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我区的调解人员虽然在近几年不断注入新的力量,但法律专业人员缺乏,有的调解员不关心时事政治,对当前政策知之甚少;有的平时不学法,法律知识贫乏;有的调解纠纷还是沿用老套路、老方法,不能做到依法调解,以理服人,调解成效不明显。

(三)经费保障不足。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无法落实到位。大多数村(社区)调解人员的报酬得不到落实,不能充分发挥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严重制约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应采取的对策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区实际,我认为当前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主要表现在“健全五个机制”:

(一)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强化领导责任,推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是成功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保证。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形成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可能由民事小纠纷转化成刑事恶性案件或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或苗头,党政主要领导要靠前工作、亲自调处、亲自督办、亲自疏导化解。要舍得花费精力想平安,要舍得组织人力保平安,真正落实“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继续健全规范化建设机制。一是抓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建设工作 。要结合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两级人民调解庭的建设,要在完善街道人民调解庭的基础上逐步建设村(社区)人民调解庭。二是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增强人民调解程序的公正性,提高纠纷入庭率,提高人民调解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三是依法调解,规范使用制式调解协议书。对社区(村)调委会主任进行制作制式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培训,进一步规范受理、登记、调解、回访等工作制度,保证调解协议合法有效。

(三)健全制度运作机制。一要坚持矛盾纠纷月排查分析例会制度。要每半月召开一次分析例会,听取本辖区前半月的纠纷 6 调处情况报告;排查近期各辖区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分析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研究重大复杂疑难纠纷或跨村(社区)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和防激化措施;交流纠纷调处工作经验,安排下一步纠纷调处工作。二要健全完善工作责任制度。村(社区)调委会对当地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要深入进行排查,及时调解,并定时上报。乡(街道)调委会对本辖区发生的纠纷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进行汇总分类:对重大疑难纠纷及时报告;对依法属于某个部门调处的,移送某个部门并配合调处。三要实行包案调处制度。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委会和调解员身上,切实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四要建立不安定因素预警制度。基层司法所要建立不安定因素预警制度,对排摸的、信息员上报的不安定因素,特别是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矛盾,要以预警信息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以便把矛盾纠纷及时解决在基层。

(四)健全后勤保障机制。 一要抓好培训指导,提高队伍业务水平。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呈现出复杂化、易激化、群体化和对抗性强的特点,调解难度不断增大,要加强对现有调解队伍的培训力度。要按照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范围的特点和要求,明确各类人民调解员必须具备的法律水平和文化程度,定期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二要

7 抓好经费保障工作,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重视和支持,切实解决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人、财、物”等方面实际困难,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的培训、津贴、奖励经费及学习宣传资料专项经费,努力解决人民调解物质保障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地位、作用及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都来理解、关心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为创新调解效力提供保障。

(五)健全法制教育机制。使公民知法、懂法、守法是减少矛盾纠纷的前提。按照“防重于治”的原则,结合普法宣传,深入开展“法律进千家、矛盾化基层”活动,把群众的普法教育与化解矛盾纠纷结合起来,使大家学会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真正把化解矛盾纠纷纳入法制轨道,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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