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一、企业集团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一)企业集团设立登记
【162】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集团章程(母公司加盖公章)。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所有权或者股份的证明。
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明。
6、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7、集团登记机关与集团名称核准机关不一致时,应提交《集团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
企业法人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申请企业集团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二)企业集团变更提交材料规范
【163】名称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加盖公章)。 注:
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企业集团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
【164】企业集团母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盖章)。
4、母公司的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5、母公司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
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企业集团申请母公司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165】企业集团母公司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盖章)。
4、母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
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企业集团申请母公司住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166】企业集团成员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新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4、母公司与新加入子公司的资产关系证明(其他类型成员不需要提交)。 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5、新加入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注:
1、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企业集团申请集团成员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申请减少集团成员的,无须提交第
3、
4、5项内容。 【167】企业集团变更集团母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变更后母公司加盖公章)。
4、变更后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关系证明。
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5、变更后集团母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
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企业集团申请集团成员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168】企业集团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企业集团登记证》。 注:
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企业集团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169】企业集团章程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集团章程备案申请书》(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盖章)。
4、《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 注:
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企业集团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