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浅谈一案双查

发布时间:2020-03-03 19:59:0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浅谈“一案双查”

反腐败关乎人心向背,关系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有人认为腐败是经济繁荣发展的“润滑剂”,这种观点十分错误。客观讲,大力反腐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影响一个地方的发展,但长痛不如短痛,只有割掉腐败这个毒瘤,市场经济才能真正在公平公正、依法有序的轨道上运行。为确保经济健康发展,各地相继制定了“一案双查”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的具体职责,并对“发生腐败窝案串案、一年内先后发生两起党纪或政纪撤职以上处分的案件、连续两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违纪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案件等”一律实行一案双查。

“一案双查”就是严格执行问责机制,不仅追究违反党纪国法的党员干部的责任,同时追究责任单位及领导的责任。如果组织和领导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履职、不尽责,同样要为职责范围内的违纪违法案件负责。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反腐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人民群众对中央的反腐败行动拍手称快。然而,一件又一件案件查处,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是,要从根本上治理腐败,还得依靠制度及机制,王岐山书记在十八

届中纪委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讲:“当前反腐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中央在抓腐败案件查处的同时,正在有序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一案双查”就是一项很好的制度。

“一案双查”制度正在各地积极探索试点,试点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具体问题。如行贿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行贿人在其行贿犯罪事实或其本人尚未被办案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未受到调查谈话、询问,或者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时,主动向办案机关、所在单位、有关组织或负责人员投案并交待自己的行贿行为的,可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个别人对这一规定就有不同的认识,认为这不符合“一案双查”规定,强烈要求在查处受贿人员的同时,对行贿人一并查处,否则,让违纪违法人员逍遥法外,不利于从根本上治理腐败。

执行“一案双查”,一是能时刻警醒党员干部必须严格约束自己;二是能严格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组织也必须充分发挥监督责任;三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履职尽责,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否则,就会一人落马、多人被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讲,就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提出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从严管理干部、严明党的纪律、持续深入改进作风等八项要求,这些要求,也时刻警醒着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才不会因违纪违法受到查处。

一案双查

一案双查办法

一案双查 制度

一案双查制度

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管理办法(4.21)

国税局一案双查调研报告

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办法

达州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

一岗双责制度、一案双查规定

国税局一案双查调研报告

浅谈一案双查
《浅谈一案双查.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一案双查方案 浅谈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