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网站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着谁经营谁管理的原则,对所有包含论坛及互动版面的网站,网站管理员在经营过程中需做到以下几点:
一、管理人员及维护人员
1、网站备案号
2、网站管理员及维护人员:身份证:
手机:
Email:
3、网站必须在24小时有人监管,内容包括:
(一)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发现上述的相关信息,从内容发布时间起,必须在30分钟内删除(非工作时间也不例外),否则一经发现,通报网监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由于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接受有关机关处罚。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本信息安全责任书》,并查看了有关规则全文,本人愿意无条件承担在网站经营过程中由于网站内容监管不力造成的一切后果。
责任人签字:责任人身份证号:
责任人地址:责任人手机:
责任人邮箱:责任人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互联网网站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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