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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扶贫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3-02 13:47:3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乡镇卫生院扶贫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是我们完成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下面是乡镇卫生院扶贫工作计划,一起来看一下吧。

乡镇卫生院扶贫工作计划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乐山市科学精准扶贫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总体方案》和《夹江县精准扶贫实施方案》部署,进一步健全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缓解医疗卫生领域发展不平衡状况,大力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提高人口健康素质,制定本工作计划。

医疗卫生计生扶贫对象为:我县72个贫困村中4302户共12353人为重点扶贫对象。

通过开展卫生计生扶贫“五大行动”,实施“八免四补助”,切实减轻贫困人口治疗疾病经济负担,助推贫困人口恢复劳动力、脱贫增收,摆脱长期贫困。建立健全贫困地区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居民健康状况,主要卫生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到20xx年,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居民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主要卫生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补足配齐人员;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xx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和8‰以下;传染病发病率较20xx年降低5% 。

到20xx年,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当地居民健康状况全面改善,主要卫生指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县级医院100%达到综合能力建设标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100%达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镇;人均期望寿命超过全省平均水平;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和5‰以下;传染病报告发病率较20xx年降低10%,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保持无脊灰状态。

20xx年,增加县级医院应开展服务项目数,积极推进远程医疗服务,提升远程医疗服务水平,远程会诊量占院外会诊量达到30%以上;增加中、高级职称卫生人员,中、高级职称人员所占比例较20xx年增长8%;进一步加强孕产妇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加强产、儿科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升基层产、儿科服务能力;传染病发病率较20xx年有下降。

20xx年,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等级,增加县级医院应开展服务项目数;提升远程医疗服务水平,医院远程医疗服务会诊量占院外会诊量达到40%以上;增加中、高级职称卫生人员,中、高级职称人员占比较20xx年增长8%;加强产、儿科建设,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20xx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力争控制在6‰以下,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传染病发病率较20xx年下降5% 。

20xx年,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等级,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100%达标;增加县级医院应开展服务项目数,提升远程医疗服务水平,远程医疗服务会诊量占院外会诊量达到60%以上;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力争实现“一村一医”“一村一卫”全覆盖,每个行政村有一个卫生室、有一个合格乡村医生。

(一)大力实施贫困地区医疗能力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委编办、县残联、相关乡镇政府〕

1.全面开展乡村卫生机构达标建设。统筹乡镇卫生院与乡镇计生指导站功能定位与机构整合,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支持,投入410万元完成38个村卫生室、1个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到20xx年,乡村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 。

2.稳步推进县级医院提标创等。加强临床薄弱专科、临床核心专科建设,夯实基础,打造国家、省、市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重点支持县域内发病率和近3年来县外转诊率排名前10位的疾病病种所在临床专科建设,提升专科服务能力,加强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县级医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3.积极引导卫生人才服务基层。完善医师晋升职称前服务基层规定,建立青年医师下基层的长效机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副高级职称前,须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支援6个月;晋升高级职称前,须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支援3个月。进一步完善对口支援制度,稳步提升受援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4.减轻医疗就诊费用负担。进一步降低住院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建立与现行医保制度有效衔接的大病保险制度。对重点 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规定给予救助。推动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补偿及医疗救助的“一站式”服务和即时结算机制。到20xx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解决看不起病的问题。

(二)大力实施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植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委编办、相关乡镇政府〕

1.着力加快人才引进。按照核定岗位总量和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进一步落实公招考录优惠政策,通过放宽开考比例、在医学院校建立招聘绿色通道等方式,提高考录、考聘成效。用好、用足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政策,增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用人、引人自主权。大力实施四川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项目,力争到20xx年,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2名。

2.不断强化人才培养。加强推进全科、专科规范化培训。到20xx年,所有新进医疗岗位医学毕业生必须参加全科医生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加强岗位技术进修培训。每年组织全科医生开展规范化培训、组织县级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展规范化培训至少各一次。并每年选派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通过送出去和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力争到20xx年,实现全县县、乡医务人员轮训的全覆盖。

强化高技术人才培训。加强基层学术技术带头人、中青年骨干培训和重点团队(学科)建设。

3.着力加强基层人才建设。采取“县招乡用”“村医乡聘”“村医乡派”等方式,探索推进乡村卫生计生人员一体化管理模式,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培养、评选奖励政策。到20xx年,力争实现全县每千人口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

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中、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本土农村生源,培养具有中专学历的本土乡村医生,全面消除“一村一医”空白村。增加和调剂部分乡镇卫生院编制,或以备案管理方式,考核招聘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派驻到村卫生室服务,力争实现“一村一医”“一村一卫”全覆盖。

(三)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民宗局、县扶贫移民局、相关乡镇政府〕

1.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对由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进行管理,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对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筛查、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力度,巩固全覆盖的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成果。

2.免费提供妇幼卫生健康服务。深入实施医改妇幼重大专项,为农村孕产妇实施住院分娩补助,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进一步加大妇幼卫生区域协作力度和对口支援力度,推动受援县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帮助受援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开展助产技术等妇幼健康服务。继续实施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免费为11000名3564岁农村妇女实施“两癌”检查项目;免费开展孕前优生优育检查和叶酸发放工作,畅通孕产妇和危重婴儿急救绿色通道,有效提升妇幼儿童健康水平。

3.免费开展疾病监测与计划免疫。进一步提高传染病监测实验室的监测能力和监测质量,及时发现、报告病例,加强病例的个案调查和疫情处理。争取省上每年以实物形式下发疫苗、注射器,冷链运转及免疫规划监测等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开展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麻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健康人群免疫水平等监测工作。免费为适龄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进一步提高接种率。

4.免费实施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

(1)加强艾滋病防治。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经费投入,完善实验室网络建设,优化调整哨点监测布局,加强疫情评估分析,做到早发现、早管理、早治疗。加强感染者随访管理,推动各地进一步将随访管理重心下沉、关口前移。扩大干预覆盖面,开展以免费安全套推广为核心的经性传播综合干预措施。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建立宣传平台,加强对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树立群众自我保护和防护意识。到20xx年底,存活感染者和病人随访检测比例达到85%,抗病毒治疗比例达到85% 。

(2)加强结核病防治。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开展结核病防治发现、治疗和管理,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可及性和患者的依从性。将肺结核病纳入门诊大病统筹范围。推动特殊人群结核病防治,积极开展以提高全民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为目的的健康促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开展消除麻风病运动,加大发现、治疗力度,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性服药、专业人员培训及麻风病院村能力建设,巩固基本消除麻风病成果。

(四)大力实施对口支援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全覆盖实施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县(区)医院和二甲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县(区)中心卫生院,稳步提升受援医疗机构综合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制度,加强对援助人员的管理,适时调整援助专业,重点支持受援单位紧缺专业科目、重点专科发展。到20xx年,使每个受援县(区)级医院新增3项临床新技术,中心卫生院新增2项临床新技术。坚持预防优先原则,加大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卫生监督执法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力度,提升专业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高防病控病水平。

(五)大力实施贫困地区生育秩序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相关乡镇政府〕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指导各级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建立重点工作联系点指导制度,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进村入户宣传,提高群众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知识知晓率。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方便群众、服务上门,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联系贫困家庭制度,指导育龄群众选择落实适宜、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努力减少非意愿妊娠。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计划生育执法力度,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对违法生育对象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其执行政策、服务群众的能力。

持续深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以村(居)民小组长、住宅小区业主委员、协管员为主体的组织网格,形成“网中有格、格中有人”的工作格局。通过“办事采集”“服务采集”“共享采集”等信息采集方法,及时采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在流入人口集中地搭建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平台,大力拓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面,保障其合法权益。推动各部门信息系统整合,逐步实现信息共享,为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流动人口提供信息保障。建立健全以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户籍地协助管理的联动机制。强化流动人口信息交互、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继续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和流出地监测调查,做好数据分析和开发研究,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加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和扶持力度,做好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工作,优先扶持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脱贫致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五、责任落实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坚持各级党委政府统筹、卫生计生部门抓落实的卫生扶贫工作制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县卫计局成立卫生计生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卫生扶贫专项方案的制定和相关实施、监管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工作。要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目标、责任、任务和进度,统筹实施卫生扶贫。基层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具体承担卫生扶贫攻坚的各项任务,要明确牵头人和责任人,逐项抓好卫生扶贫工作的落实。

(二)加大支持力度,注重政策倾斜。在确定卫生项目、安排专项资金、制定专项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特殊情况,努力做到普遍支持的政策和项目对贫困地区予以重点倾斜;先行先试的政策和项目在贫困地区先行试点,予以优先安排。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协调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支持并统筹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加大对贫困落后乡(镇)倾斜,加快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三)完善工作机制,坚持长效管理。结合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扶贫工作实际,落实工作任务,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以资金为基础、以项目为手段、以人才为根本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多方参与的卫生扶贫长效机制,推动卫生扶贫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把卫生扶贫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注重强化考核奖惩,对各项工作进行科学评估,加强目标考核和督导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和联席会议制度,解决扶贫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实效性和目标任务的完成。

乡镇卫生院扶贫工作计划2 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全力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做好我省贫困地区卫生精准扶贫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到20xx年完成2965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每个新建村卫生室中央和省级共补助10万元,实现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从20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每月20xx增加到每月400元。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到20xx年贫困村村医全部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以上标准。充实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到20xx年,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全科医生3名以上,20xx年达到5名。到20xx年完成58个贫困县(市、区)县级医院116个重点专科建设。20xx年起,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贫困地区工作的政策机制,每年选派3000名左右的省市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6000名左右的县级医院医师到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20xx年起,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20xx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减轻患者负担,提高农村居民农合政策的受益感。

1.贫困地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加大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力度,完成2965个未达标贫困村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实现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每个村卫生室由中央和省级投入10万元,20xx年建设2400个,20xx年建设565个,同时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优先为每个贫困村村卫生室配备1台健康一体机。

2.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

对于贫困村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收取一般诊疗费。

从20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20xx/月增加到400元/月,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列入预算。研究制定村医退养政策。

3.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

加强后备人才培养。重点加强贫困村订单定向3年制专科层次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医学生毕业后重点安排到贫困村卫生室工作。

加强在岗村医培训。分批安排贫困村乡村医生进修,进修时间为6个月,进修完毕并考试合格后,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学杂费及生活补助。

落实乡村医生每周到乡镇卫生院上一天班或每月上一周班制度,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4.充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

20xx年至20xx年,依托国家、省级有关项目,每年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配备400名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多种方式,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全科医生,其中20xx年前配备全科医生1000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3名以上;20xx年至20xx年,再配备1000名以上全科医生,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5名的目标。

5.加强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

从20xx年起,由省级财政安排资金,组织实施全省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到20xx年底前完成58个贫困县(市、区)的重点专科建设,20xx年底前完成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的重点专科建设。

6.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贫困地区工作的政策机制

从20xx年起,每年从省卫生计生委系统选派符合条件的处科级优秀干部到贫困县的乡镇卫生院挂职副院长一年,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水平。

从20xx年起,每年选派3000名左右的省市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6000名左右的县级医院医师重点到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定期开展多点执业服务,每人每季度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服务不少于6天,完成门诊、手术、会诊、带教指导及健康教育等任务,帮扶指导基层进行专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学科管理能力提升。

从20xx年起,每年选派1000名左右医师到贫困地区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帮扶,重点帮扶医疗卫生服务和技术培训工作,帮扶时间分别为半年和一年。

7.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从20xx年起,对全省417万贫困参合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所需资金从当年新农合基金中支付,年终统一核算,次年纳入省级财政预算。

8.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从20xx年起,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所需资金根据实际执行结果,由省级通过调整财政新增缴费补助的方式解决。

9.加强医院管理,减轻患者负担

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规范贫困县医疗机构收费和医疗行为,建立对违规单位新农合资金扣减的制度,集中解决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药品价格虚高和过度医疗等问题,坚决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高农村居民农合政策的受益感。

1.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督促落实村卫生室建设、提高村医待遇、强化村医培养培训、充实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提高新农合住院费用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引导医务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服务等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督导任务进度,检查项目是否严格按要求执行。

2.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争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下达村卫生室项目计划并检查考核项目计划执行完成情况。

3.省财政厅负责资金落实,资金拨付,资金监督管理。

4.省医改办统一组织协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项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

5.省人社厅负责协调各市州人社部门落实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的录用工作。

6.省民政厅负责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甘肃保监局负责对承办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7.各市(州)相关部门按照省卫生扶贫实施方案要求,将卫生精准扶贫纳入本市(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项目实施。

8.各贫困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具体项目在县(市、区)的实施。县(市、区)相关部门要摸清卫生工作薄弱环节,建立工作台账,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职责,切实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年至20xx年,完成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2.从20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20xx/月增加到400元/月。

3.从20xx年起,连续10年,每年依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项目招考不少于500名免费医学生。

年至20xx年,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平均每年配备400名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xx年前配备全科医生1000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达到3名;20xx年前再配备1000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达到5名。

年至20xx年,完成贫困县每个县级医院2个重点专科建设,其中20xx年20xx困县,20xx年20xx困县,20xx年18个贫困县,20xx年17个插花县。

6.从20xx年起,每年选派挂职干部、多点执业医师、支农医师到贫困地区帮扶。

7.从20xx年起,贫困参合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从20xx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

1.贫困地区村卫生室建设,由县(市、区)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建设等部门依照《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组成考核组,对各市(州)项目建设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将减少下一年度项目和资金的安排,对不合格工程要追究实施单位的责任。

2.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由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组织检查各地落实情况。

3.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由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督导实施进度,检查培养培训情况。

4.充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由省卫生计生委与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对相关市(州)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5.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由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根据重点专科建设方案和《甘肃省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和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定期进行督导考核。

6.落实选派干部到贫困地区挂职制度、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医师多点执业、加强医院管理等执行情况由各级卫生计生委进行督导和检查。

7.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村医待遇,由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给予政策指导。

8.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由省医改办牵头,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甘肃保监局等部门配合开展定期督查考核。

乡镇扶贫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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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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