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病房陪护人员须知 各位孕产妇及陪护人员:
你们好!
首先欢迎来到清水河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就诊待产。在住院期间,请各位注意并遵守以下几点:
1、我院新病房内设置有管道氧气,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严禁在病房内吸烟及在床头插座上使用电器(如手机充电器、电饭锅、电磁炉、电热毯等)。手机充电可在卫生间充电。
2、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损坏公共财产。病房及卫生间的灯不用请随手关闭。
3、我院病区食堂已与8月8日开业,如有需求请各位到食堂就餐,严禁私自在病房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做饭。如需特殊饮食,请提前与食堂师傅说明(如:产妇产后饮食、低盐饮食等),也可自带电器和食材到二楼自做。望各位陪护人员相互告之。
4、为了病房的安全管理,我科现另行规定如下:
(1)、开水间每日定时开放。开放时间为:
早上:7:30--------8:30
中午:11:30------12:30
下午:5:30--------6:30
晚上:22:00------6:00
(2)、每日22:00定时为各病房送电,请各位陪护人员注意调整各种日常用电需求(如:手机充电等,但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5、每日早8:00之前请将您的被褥叠放整齐并将自己的日常生活用品放置在储物柜中,以保持病房的整洁。
6、其他请参考《清水河县医院住院病人须知》。
备注:住院期间希望各位陪护人员自觉遵守我院各项规定。如有违反,我科室将视情节的严重程度参考《清水河县医院住院病人须知》给予对应的罚款处罚!在此也谢谢各位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清水河县人民医院妇产科
《妇产科病房陪护人员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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