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时交班,不迟到、不早退,交接班时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2.不准将手机、报纸、杂志以及带有安全隐患的物品带入留置区。
3.陪护时保持良好的坐姿、站姿,不得靠墙,不得打瞌睡,不得在留置房间内来回走动,每二十分钟互换位置一次,圆墩位置不得挪动。
4.被留置人员睡觉时,监督其不得用被蒙头,双手必须置于被子的外侧,被留置人员去卫生间时,陪护人员需一人站在门口,另一人跟随进入。
5.不得同被留置人员交谈,陪护人员之间也不得交谈,不得打听与案件有关的信息,不得翻看值班纪律本,不得向外界传递信息。
6.遇到停电期间,必须近身陪护。如发生火灾等突发情况,必须保护被留置人员的人身安全。
7.随时注意被留置人员的思想动态、身体状况、情绪变化,保证被留置人员时刻处于陪护人员视线之内,发现问题及时向联动值班室报告。
8.规范、认真、准确的填写值班记录,随身佩带陪护
—1—
陪护人员行为规范
人员工作证。
9.外出请假,注意安全,按时返回,返回后及时销假。 10.基地内严禁饮酒、拍照、录像,爱护公共设施。
11.休息房间内被褥摆放整齐,备品摆放有序,不得在休息室内、走廊、沐浴间吸烟、大声喧哗,自觉保持个人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
12.食堂就餐,排队有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穿拖鞋,衣着要得体。
13.生活上互相帮助,乐于助人,更好的完成陪护任务及领导交办任务,确保留置措施安全进行,为案件查办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
《陪护人员行为规范.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