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接受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
协
议
书
(乙方)定向招收__________(丙方)为20
年__________
__________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三(或二)年(20
年9月至20
年7月) 。依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经三方协议,签定本协议书。
一、甲方按招生规定负责录取丙方,并严格按照培养方案争取把定向培养研究生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硕士研究生。
二、定向培养期间,甲方负责丙方的培养、管理、毕业(答辩、学位授予)和奖惩工作。如丙方因违反校规或其它原因不能毕业或未授予学位,责任由丙方承担。丙方毕业后,由乙方决定其工作单位。
三、定向培养期间,丙方必须全脱产住校集中学习,乙方不得给丙方安排任何工作,丙方也不得私自兼任任何社会事务。
四、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时只带党团组织关系。其在校学习期间工资关系、人事、户口、档案均在乙方,在乙方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五、定向研究生培养经费由(乙方/丙方)支付。
六、丙方毕业时甲方直接将丙方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党团组织关系以及《报到证》转交乙方。
七、甲、乙、丙三方自愿遵守本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协议书在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
宁夏大学研究生院
公
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人事部门
(乙方)负责人签字:
定向培养研究生(丙方)签字:
年 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
公
章 年
月
日
月
日
《宁夏大学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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