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联字〔2010〕11号
河北省工商联
关于撤销河北省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的
决 定
河北省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
根据《河北省工商联直属商会管理办法》的要求和规定,经审核,你商会已不符合《河北省工商联直属商会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经省工商联研究决定,予以撤销。自决定下发之日起,不得再以河北省工商联家居装饰业商会的名义开展一切活动。
附件:关于做好撤销商会善后工作的通知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组织 商会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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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室
2010年5月24日印 ───────────────────────────
(共印3份)
附件:
关于做好撤销商会善后工作的通知
家具装饰业商会:
5月24日省工商联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撤销河北省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现将有关善后工作通知如下:
1.在《通知》下达15日内向省工商联上交商会印章;商会财务凭证;如有剩余财产和债权债务,请按商会章程规定进行清理,并上交清理结果报告,如没有剩余财产和债权债务则上交情况说明。
2.商会会长负责向商会的领导班子和会员通报省工商联《关于撤销河北省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的决定》,做好工作。
3.撤销后绝不允许再以河北省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的名义开展一切活动,否则将负法律责任,后果自负。
河北省工商联 2010年5月24日
《秘密十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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