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绩效考核细则
为了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以“安全、质量、成本”为准则,在合理计划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布置、检查、落实、总结、完善”的作业方针,提升团队执行力。根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及内容,以工作达成情况为依据,实行个人奖惩与工作业绩挂钩,特制定本部门相关岗位的工作绩效考核(奖罚)规定。此规定提交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标准:
1、将每位员的工资总额的30%左右作为当月的绩效工资进行考核发放。
2、绩效考核在120分以上为卓越,可得绩效工资分值的百分比率。例:绩效分为:150 分,绩效工资额为=绩效工资全额×150%。
3、绩效考核在100分(含100分)至120(不含120分)的为优秀,可得绩效工资的 120%
4、绩效考核在95(含95分)至100分(不含100分)的为优良,可得绩效工资的110%。
5、绩效考核在90(含90分)至95分(不含95分)的为合格,可得绩效工资的100%。
6、绩效考核在80(含80分)至90分(不含90分)的计算方法:
考核工资=绩效工资总额*当月所得分值/100。
7、绩效考核在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可得当月的绩效工资的50%。
8、加分项目共两项50分:①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有助于公司节约成本,并对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每条加5分,共35分,
② 具有团队意识,各岗位相互协作并能积极主动帮助团队人员完成目标跟上进度。共20分。
10、累计四个月绩效考核在80(不含)分以下的,视为不称职,公司奖给予降职降薪或解聘处理。
12、平时做好日常考核记录,每月10日对上月进行绩效考核分值汇总,在当月工资发放时兑现。
注:绩效考核内容、分值、权重及细则随着公司发展及财务部的整改方向而进行不定期调整。
《财务部绩效考核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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