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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榜[优秀]

发布时间:2020-03-02 22:54:5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榜

根据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上财浙院党〔2011〕24号)、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发展党员公示制度(上财浙院党〔2011〕23号)和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补充规定上财浙院党〔2014〕16号)文件有关规定,下列同志自愿向某某党总支所属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经某某党支部、某某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培养考察和某某党总支预审,同意以下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某某系某某党支部

班级

姓名

入党申请书时间

确定为入党申请人时间 08金融1

陈一二

2010.10

2010.12.12 部门系部

姓名

入党申请书时间

确定为入党申请人时间 组织宣传部

陈一二

2010.10

2010.12.12 本公示自即日始5日内(6月21日--------6月25日),凡对发展上述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有意见者,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某某党总支反映,也可直接向党委组织部门反映。

党委组织部门联系电话:0579-82166678 XX党总支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中共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XX总支委员会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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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榜[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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