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镇中心小学森林防火明白纸 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当前,全县已进入森林防火期,我校即将面临元旦、春节假期,假期内学生燃放烟花、爆竹、上山游玩等人数增多,防火形势日趋严重。为使每个中小学生都掌握森林防火知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自然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生态平衡,特向各位同学发放此明白纸,希望能当好防火宣传员,争做防火小卫士。
一、森林防火期为每年10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其中11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二、在森林防火期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对被监护人的教育和管护。因被监护人的行为造成森林火灾事故的,由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森林火灾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烧毁树木;
2、使自然生态环境和森林生态系统遭受破坏;
3、危及农牧业生产,森林是农牧业的屏障,失去屏障的农牧业生产必然受到危害;
4、造成物种濒危或灭绝;
5、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干扰社会经济和工作秩序,造成社会不稳定。
四、有以下行为的将受到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1、在野外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2、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3、森林防火期内,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的;
4、在山场周围上坟、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的;
5、在林区及边缘地带烧荒、烧田埂、烧秸秆、吸烟、烧火、野炊等行为的。
五、森林防火期内,每位中、小学生均应自觉做到:
1、不在野外玩火、烧纸、上山野炊;
2、自觉宣传森林防火有关知识及法律法规;
3、发现火情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六、森林火警电话“12119”
河口镇中心小学
2013年12月26日
《河口镇中心小学森林防火明白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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