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托 书
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单位特委托贵站对我单位一台用于放射诊疗使用的Ⅲ类射线装置(XG211,100KV,200mA)进行辐射环境监测。委托检测周期:2013年7月2日至本监测项目完成止。
特此委托
委托单位:晋江梅岭东方医院
联系人:
联系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和平北路107号
邮编:362200
联系电话:
手机:
(单位盖章)
委托时间:2013年7月2日
《辐射环境检测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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