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文件11 履约保证金支付承诺书
)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经认真阅读编号为2013P16地块的拍卖出让文件,我方知悉必须按《2013P1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中关于履约保证金支付的要求,在2013年12月20日前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缴交2013P16地块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
如竞得本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我方承诺按切照贵局的要求在2013年12月20日前按时付清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一旦违反前述承诺,则我方无条件同意贵局取消我方竞得资格,同时不要求返还本地块剪的竞买保证金。
特此承诺。
申 请 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11、履约保证金支付承诺书110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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