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借阅制度
一、入室须知
1、严格遵守本室规章制度,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
2、注意仪表,保持安静。
3、爱护图书、报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
4、室内严禁抽烟,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扔纸屑、瓜皮、果壳等杂物。
二、借阅规则
1、每人每次借书不得超过两本,期限1周,到期不还者,下次不得借阅。
2、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价赔偿
3、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必须还清图书。
三、遗失、损坏图书报刊赔偿办法。
图书室的书刊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读者必须陪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划线、印描、折叠或遗失。如有上述情况,除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均按本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相同价格图书偿还。1、一般图书按原价赔偿。
2、各种业务专业书和孤本书,市场上难以购买图书,按原价的 2 — 3 倍赔偿。
3、成套多卷书,配套工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书价赔偿。
(二)、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照下列规定处理。
1、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较轻,不影响书刊内容和纸质,对他人阅读无大影响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赔偿书刊原价的 30 — 50% 。
2、污损严重(十处)以上,严重影响他人阅读或污损无法清除的,按图书遗失赔偿并交回无损图书。
(三)偷窃、撕毁书刊的处理。
1、凡偷窃、撕毁书刊中的资料、图片、数据、表格等可按原价的 10 倍乃至于更大倍数处于罚款。并视情节轻重、态度的好坏给予通
报批评。
2、隐匿书刊中的图表,附属物等不归还图书室的“以偷窃,撕毁书刊”论处。
四、阅览室文明守则。
1、图书室向全校师生开放。
2、图书室所有图书,借阅者可自行选取,借阅每次不得超过两本
3、读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剪挖、撕毁、污损,不得划线、批点、涂改。
4、遵守公德,服从并支持工作人员的管理。
5、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保持环境舒适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