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第十二届铜鼓山歌文化艺术节美食节、商品展销会
参展协议书
甲方:xxx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xxxxxx公司
甲乙双方以共同合作、互惠互利为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自愿参加由甲 方承办的河池第十二届铜鼓山歌文化艺术节美食节、商品展销会(以下简称美食节、商品展 )活动并遵守相关规定事宜达成共识,特签订以下条款:
一、活动界定
甲方所承办的河池第十二届铜鼓山歌文化艺术节美食节、商品展销会具体界定如下:
活动名称: 河池第十二届铜鼓山歌文化艺术节美食节、商品展销会
活动地点: 河池市人民政府旁
展出时间:2011年12月9日至2011年12月16日(共8天)
布展时间:2011年12月8日
二、参展界定
1、乙方已认可并接受甲方所制订的美食节、商品展标准展位的价格及配置,自愿按甲方的规定缴纳展位费办妥其它规定手续,以便获得“美食节、商品展 ”的参展资格。
2、甲、乙双方均愿意遵守甲方《河池第十二届铜鼓山歌文化艺术节美食节、商品展销会邀请函》的规定及政府部门相关安全卫生规定,并自愿接受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3、乙方代表的展位为 1个,展位规格:3米X3米, 3-5个规格为1.2米X1米销售区,展位费用:人民币捌千元(5000元)整,另赞助甲方百方凉茶20件(规格:件/12瓶)
三、双方责任
1、甲方
⑴对美食节、商品展 期间的安全卫生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监督与检查,督促乙方做好防火、防毒、防盗、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卫生工作;
⑵按邀请函的规定提供展位及相应的配置;确保百方罗汉果凉茶在本届美食节现场活动中是唯一的罐装凉茶参展商。如发现本届美食节活动现场有其他品牌罐装 1
凉茶销售甲方应马上制止。
⑶除不可抗的自然灾害(包括战争、台风、地震等)外,必须确保活动如期举办 。
⑷按邀请函规定提供入场凭证(参展证、车辆通行证);
⑸美食节现场展位上下楣广告内容须都要有百方罗汉果字样或LAOG;
⑼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有权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安全要求调整展位布局。
2、乙方
⑴乙方自愿来参加本届“美食节、商品展 ”,经营风险自负,盈亏与甲方无关; ⑵必须服从“美食节、商品展 ”组委会对安全卫生工作的统一指挥、监督、检查与管理,自觉做好防火、防毒、防盗及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卫生工作;
⑶必须在2011年12月8日前提供合法经营的执照、卫生许可证、参展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⑷不得转借参展证给他人使用,否则,甲方当场没收,并记录在案、不再重发;乙方须妥善保管参展证,如有丢失,不再补办;
⑸不得无故聚众闹事。如有闹事者,后果自负,情节严重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⑹ 乙方在活动现场只能展示销售百方罗汉果凉茶饮料,不能展示或销售其他品种或饮料等。
⑺在原材料采购、运输、加工、展示、销售全过程中,应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实行严格管理,防止发生食品中毒、污染、变质事件,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如因过失而引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负全部责任;不得售卖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和受到国家保护动物制成的食品,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⑻应注意用电安全,现场工作人员应具备安全用电知识,不许超负荷用电,不许私接乱搭电线,有特殊用电要求的应报甲方批准,并由甲方配备的现场专业电工操作。如需增加电量先申报,不得擅自增大用电功率,如有违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清除乙方出场;
⑼必须确保甲方配置的储压式干粉灭火器放置在醒目易取处;如搭建特殊展位(各专场)须按消防规定自行配备消防器材。因自身责任引发火灾事故的,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有事先申报,不得偷用明火,如有违规,造成损失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⑽在食品销售过程中,应向客人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消毒餐具或一次性餐具(根据卫生部门具体要求执行);
⑾在“美食节、商品展 ”现场要注意展位内外的环保卫生和良好形象,须自备
垃圾筐,污水要倒入甲方配备的污水桶内,不能随意破坏活动现场任何设施和花草树木,不得在展位内外乱堆乱放各种物品,违规者如屡劝不改,甲方有权要求公安部门强制乙方停业整顿甚至清除出场;
⑿应在展位内挂出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并随身携带,以备检查,在会场操作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⒀应做好自身财物(含贵重物品)的妥善保管,甲方不对参展商因任何原因而遭受的财产损失或因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货物丢失负任何责任;
⒁补货需要租车,凭甲方提供的车证进入会场,进入会场的车辆须听从现场工 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及按指定位置停放;
⒂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换经营品种,不得擅自打开展位背面向主会场步道的围布售卖食品;
⒃必须确保展位前方能安全通行,展位前方不得擅自搭建阻碍通行的桌椅等物件,否则,甲方有权强行清除;如确需在展位前以外摆放的,也必须服甲方管理;
⒄不得擅自拆除甲方在美食展位背面围布外侧发布的广告;
⒅如需用明火,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申请并获批准方能使用;
⒆除上述规定外,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2011年中国马山第五届文化旅游美食节、商品展销会邀请函》中的参展管理规定的所有条款。
五、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即生效,约束签本协议所代表展位的老板或单位(无论签订本协议的乙方是该展位的老板还是工人,责任均由该展位的老板或单位承担);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201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