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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下册政治期末复习提纲(人教版)

发布时间:2020-03-03 22:32:2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八年级政治下册期末复习提纲

第一单元

1、我国的国家性质(p4)

6、我国公民的权利是如何得到保障的?(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p7) 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现阶段我国的人民包括(p4)

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3、人民是我们国家和社会的主人。(p4)

(主人翁地位的表现:平等地享有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4、什么是公民权利;什么叫公民的基本权利?(p5) 公民权利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5、人民和公民的区别,我国的公民包括哪些人?(p6)

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公民则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过,后者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的光荣义务。

护。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各级人民法

院有审判权)

7、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 ---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

P7

8、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有哪些?见书P9

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⑥社会经济权利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9、公民如何正确行使权利?P10-11

(1)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3)公民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4)公民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10、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但是,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滥用言论自由是法律不允许的。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

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责。

11、公民的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两大类,什么叫法定义务?(P14) 义道德的要求。我们要积极实施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5、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法定义务,也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法定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p16)

具体包括: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②保守国家秘密;③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④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⑤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⑥依法纳税;等等。

12、什么叫道德义务?

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13、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P14—16页)

(1)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因为这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2)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3)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体现,我们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履行法定义务的实际行动,表达我们的爱国之情。

14、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是怎样的?(p19) 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凡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也是社会主

①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道德提倡的,例如义务献血、提倡节约、反对浪费、植树造林、见义勇为等) 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道德要求的例如,依法纳税、爱护公共财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等)

③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道德谴责的例如,禁止酒后驾车、禁止贩毒、吸毒、禁止虐待妇女、老人、儿童等)

第二单元

1、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生命健康权在人格权中居于首要地位。

2、法律为什么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3、法律为什么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生命和健康,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宝贵的。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4、法律为什么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权较容易受到侵害。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了特殊的保护。

5、我国法律保护生命健康权的有关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从事矿山井下、有害有毒、劳动强度大的劳动。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涉及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

6、公民行使生命健康权有哪些方式?(p28)

答:①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

②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③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7、如何评价轻生行为?

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因为人的生命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8、如何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30-31

①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②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③关爱生命,远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9、什么是人格尊严权?P35

是指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表现为自尊和他尊两个方面。

10、人格尊严权具体表现在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11、名誉权的含义及表现(P38)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12、侮辱行为和诽谤行为的表现及其危害(p

38、39)

(1)表现:公然谩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都属于侮辱行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是诽谤行为。(2)危害:既是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又是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行为,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13、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

14、肖像的表现方式有绘画(自画像)、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

15、肖像的地位是什么?(p40)肖像也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16、肖像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17、侵害肖像权行为有哪些?(p41)

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此外,恶意损毁、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18、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19、法律规定:P43

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1)尊重他人隐私,就要树立隐私意识,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陋习。 的姓名、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但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盗用、冒用他人姓名,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尊重他人隐私,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 20、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有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盗用、冒用他人姓名。(p44)

21、隐私的含义(P46) 隐私是指公民不愿意为人所知或不愿意公开的,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它具体包括: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等;个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私人领域,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

22.保护隐私的意义(必要性)(

46、47页)

(1).自由的放松自己的身体和心灵,从而获得内心世界的安全感和私人生活的安宁,体会到做人的尊严;(2)缓解人们对人格独立的担忧,保证人们自由舒畅地生活。

23、隐私权的含义(P48) 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保护隐私权的意义。P48(1)隐私权赋予公民对其个人秘密的自由决定权,它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维护了个人的人格独立和人格自由。(2)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

24、隐私权的内容(p48-50)

(1)私人生活安宁权(2)个人信息保密权(3)私人通信保密权 (4)个人对其隐私的利用权

25、应该怎么尊重他人的隐私?(p51-52)

26、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表现有哪些?P53

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执法机关依法调查和公开当事人的有关信息,不属于侵权行为。

27、保护自己隐私权的方法(p55) (1)运用法律保护隐私权。

①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取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②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③赔礼道歉;④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在向熟人敞开心扉时,要认真选择倾诉对象。上网时避免个人隐私在网络中被浏览和扩散。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第三单元

1、教育的含义和作用(p58--60)

含义: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作用:对个人(P59),对社会(P60)

2、什么是受教育权?(p60)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3、什么叫义务教育?其法律依据是什么?(p61)

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律保障。

4、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和“教育”是什么意思?(p61相关链接) “义务”是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适龄儿童少年都要遵循并应尽的义务。“教育”专指学校教育。

5、义务教育有什么特征?(p61)

(1)义务教育具有国家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 。体现在家庭和社会两方面。

(2)义务教育具有普遍性(统一性):规定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 ,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3)义务教育具有免费性(公益性)

6、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应该这样履行受教育的义务?(p64) 第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第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

第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怎样成为一个会学习的人?P65-66

7、财产分为哪几类,公民的合法财产包括哪些?(p68--69)

分类: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个人所有。

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8、什么叫财产所有权?(p70)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财产归谁所有在法律上的表现。 法律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意义P71

9、我国的国家审判机关通过哪些手段来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p72--73)

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是最普遍的做法,往往通过采用责令侵权人将毁坏的财物恢复原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等方式,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是最严厉最有效的保护方法。通常采用判处侵犯财产的罪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罚手段,保

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10、公民可以请求法院通过哪些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方式有哪些?(P74第一段)

12、什么叫遗产?作为遗传必须具备哪些条件?(P76)

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称为遗产。

作为遗产的三个必备的条件:

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三、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13、什么叫被继承人和继承人?(p76--77)

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

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14、继承人包括那些人,继承人的范围是根据什么确定的?(p77)

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

继承人的范围是根据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抚养关系确立的。

15、什么叫继承权?(p77)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16、什么叫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划分的?(p77-78) 法定继承是指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7、什么叫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有什么优点?(p78)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其最大的优点是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18、什么叫遗赠?(p79)

公民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不留给亲属,而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是法律所允许的,称为遗赠。遗赠并不属于遗嘱继承。

19、有效遗嘱必须具备哪些条件?(p79相关链接)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其意思表示必须真实,遗嘱内容必须合法,遗嘱形式必须合法,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 20、什么叫智力成果?(p81)

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21、什么叫智力成果权?(p82)

智力成果权,也就是知识产权。它是法律上确认和保护人们(包括公民和法人)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精神领域创造的“产品”所具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商业秘密权等。

保护智力成果权的相关法律 (补充) 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P87

22、保护消费者权益有什么重要意义?(p89)

保护消费者权利,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保证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让人们过上更美好的生活。

23、我国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是什么?其中明确规定了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9项)(p90-9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我国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1)公平总受到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公平总是相对的,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都不能达到绝对公平。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为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作出不懈努力。

5、★面对现实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我们应该怎么办?(p104--105)

(1)增强权利意识,善于寻找解决途径,用合法的手段去寻求帮助,解决问题,以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2)理性地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等9项权利。其中最主要的是安全权。(各权利的含义见课本及笔记)

24、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履行哪些义务?(p92)

维护市场秩序,做有修养、守秩序、道德高尚的消费者(态度谦和、说话有礼貌、选择商品应事先考虑好、对营业员的优质服务表示谢意、维护生产经营者的正当利益)。

25、作为消费者应该这样去维护自己的权利才能避免上当受骗?(p93--94共5小点)

炼就一双“慧眼”,要求我们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方面的知识,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

26、当消费者的权利受到侵犯以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去维权?(p96)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关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单元

1、对公平的理解相同吗?

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个体,面对不同的问题,对公平有着不同的理解。公平体现着人们对自由的追求、对权利的尊重、对自身力量的肯定。

2、你认为什么是公平?

(1)公平是得到自己该得到的(2)处理事情要合情合理,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一个人承担他应分担的责任,得到他应得的利益。(p100--101)

3、公平对于社会稳定和发展有哪些作用?(p102)

(1)公平有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2)有了公平,社会才能为人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才有保障;有了公平,我们才可能通过诚实劳动,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满足自己的合理期望,从而调动自身的积极性。(3)才能促进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4、理智面对社会生活中的不公平(p103)

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客观地对待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3)崇尚公平,主持公道,同破坏公平的行为作斗争,对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

6、公平合作有什么意义?(p106)

社会需要合作,合作是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以公平为基础的合作才是良好的合作。在这种合作中,人们各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得到应有的发挥,个人的利益得到应有的保障,同时也避免了不必要的内耗,推动社会高效和谐地运转。

7、如何才能与他人进行公平合作?(p106)

为了更好地合作,我们需要承担自己应该做的,决不能只享受利益而不付出,否则对其它人不公平。只有做了我们该做的,才可能获取自己该得的。当我们付出的时候,同时也在收获着别人的付出。公平的合作,必然是互惠的合作。树立公平合作的意识,有助于我们顺利地融入社会,为社会作出贡献。

8、★什么是正义行为,什么是非正义行为?

凡是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正义行为。凡是阻碍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损坏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非正义行为。实施正义行为,不做不正义的事,是做人的基本要求。(p109)

9、★正义制度有什么作用?(p109--110)

(1)公正的对待,必须有正义的制度来保证,制度是以公开宣布的程序和规则组成的系统,其正义性在于它不是为少数人制定的,而是为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制定的(2)正义因制度而有保证。有了正义制度,即使是处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也可以得到基本的生存保障;即使是处在社会最不利地位的群体,也是得到社会的关爱,而不会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10、★正义与公平的关系是怎样的?

当我们参与社会合作竞争的时候,正义的制度给予人们公平合作的支持和保障;当我们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时,公平的获得也需要正义的制度作为支撑。从这个角度来说,没有正义的制度就没有真正的公平。(p111)

11、我们应该怎样自觉维护正义?

(1)从小自觉树立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为荣的意识形态,养成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的良好习惯,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2)做有一个正义感的人。(p112--113) 8.非正义行为的危害是什么?

非正义的行为,会损害别人的权利的机会,进而危害整个社会。 9.面对非正义的行为,如果选择消极态度会有什么危害?

无疑会助长非正义行为的扩散,最终损害的将不仅是某一个人的利益。它将损害整个社会的利益和我们自己的利益。

10、正义感的具体内容有哪些?(p114)

(1)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会对正义行为表现出赞赏和崇敬之情,对正义充满向往和追求,会乐于把对正义的崇尚之情付诸行动。(2)而面对非正义行为,则会产生不安、不满、愤怒等情绪,乃至采取行动来维护正义。

11、为什么要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这是做人应该具有的优良品德

12、★怎样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p115)

如果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能够采用正当方式,奋起抗争;如果看到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能够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注意未成年人,既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见义巧为,要尽量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义)。

八年级政治下册期末复习提纲(人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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