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 断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药店买断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药店的基本情况
1、药店的坐落及门面情况
本协议项下的药店现名为 ; 位于 ; 房屋的产权人为:
;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
2、组织形式
本协议项下药店的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甲方是药店的股东,甲方同意该药店由乙方买断经营。
3、资产状况
本协议项下药店的资产状况已经由甲乙双方在协议签订前进行了清点,并制作了“资产清单”。具体资产状况以资产清单描述为准,该资产清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该药店的资产状况在乙方向甲方交纳买断费后,归乙方所有。
4、库存状况
本协议项下药店的药品库存状况已经由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前进行了盘点,并制作了药品“库存清单”。具体库存状况以库存清单描述为准,该库存清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1 该药店的库存状况在乙方向甲方交纳买断费后,归乙方所有。
二、买断经营的期限
1、本协议项下的药店买断经营期限和房屋的租赁期限一致,均为3年。自2011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药店买断经营期限提前终止与否不影响房屋租赁期限的继续履行。房屋的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买断经营费及其支付方式
1、整个药店的买断经营费为固定包干价,每年度承包买断经营费为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元),包括房屋租金、物业费、包烧费、证照买断费。该笔买断经营费数额不因乙方经营业绩的好坏而进行任何调整。
2、买断经营费按年支付。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第一年买断经营费,第二年、第三年的买断经营费在每年买断经营期限(或房屋租赁期限)届满之前30日支付。
四、承包方式
1、甲方将该药店的一切证照(含医保)及印鉴手续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应保证该药店一切证照处于有效的状态,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所需,证照支付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买断经营期间,丙方全权处理与经营该药店相关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药品的采购、销售、广告、促销、员工的聘用和管理、财务会计事务等)。
3、承包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本协议项下药店的经营管理。
4、本协议签订之前,该药店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本协议签订之后,该药店的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五、药店的交付和验收
1、交付的时间
药店的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
2、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已确认的“资产清单”和“库存清单”进行交接验收,并办理药店的交付手续。
六、经营手续的办理
1、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内,乙方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放弃该药店的买断经营权,新办理药店经营手续,甲方协助办理新药店的经营手续。
2、乙方确定办理新药店手续,并通知甲方后,甲方应立即注销或迁走该药店的经营手续。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
2、甲方如中途解除协议或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该药店,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造成的经济损失另行赔偿。
3、乙方如逾期交纳买断经营费,按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