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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员工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2020-03-03 20:50:2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派 遣 员 工

劳 动 合 同

苏州宏邦人力资源职介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分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灵岩山路888号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现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上,就甲方录用乙方为甲方派遣 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劳动合同。

1.合同期限和试用期:

合同期限:自年年起至年月日止。从乙方到接受派遣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正式工作之日起开始。如正式 工作之日同本合同期限有变动的,以正式工作之日为准,作相应调整。

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2.1.甲方根据用工单位的需要及乙方的求职岗位的意向,首次派遣乙方到公司从事为准。乙方应服从用工单位的各项工作安排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2.2.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 职守、履行职责、诚实可靠、作风正派、服从管理。

2.3.乙方在用工单位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对用工单位提供工作条件、制定的规章制度、劳动报酬和福利 待遇等项内容,确信已无异议。

2.4.在合同期内待派遣期间,乙方应该每天按时到甲方单位报到,接受培训或其他的临时性工作,直至派 遣到新的用工单位。如未按规定报到,视同旷工处理。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1.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的工作制度或国家允许的其他工时制 度。

3.2.休息休假按用工单位规章制度规定执行。如需加班,按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3.3.乙方被用工单位退回或结束派遣的,工作时间按甲方制度执行。

3.4.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4.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4.1.乙方的劳动报酬按照甲方和用工单位签订的派遣协议约定,基本工资为/月。

4.2.加班除安排补休的以外,结算加班薪资的计算标准是:平时加班按基本工资的1.5倍计算;休息日加 班按基本工资的2倍计算:国定假日加班按基本工资的3倍计算。

4.3.绩效资金按用工单位的规定,根据用工单位对乙方的绩效考评结算结果发给。

4.4.甲方根据用工单位提供的考勤数据和乙方的工作业绩为依据,以货币的形式结算核发乙方实得工资, 按月发放。

4.5.甲方根据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和用工单位在政府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对社会保障类别的选择,按期向社 保机构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扣缴。甲方按派遣协议约定,自 收到用工单位结算的社会保险费用之月起扣缴。

4.6.其他法规规定须由乙方缴纳的税费,如个人所得税等,也按规定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5.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5.1.甲方和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中约定,由用工单位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相关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防 护用品;乙方须严格按劳动保护的要求穿戴使用劳防用品。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用工单

甲方:名称

乙方:姓名

位制定的全部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5.2.乙方工作岗位的劳动条件,是通过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按职业卫生要求的条件审核符合标准的。 5.3.乙方工作岗位无国家职业病防治法中所定义的职业病危害。(如有职业病危害的则注明) 6.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理约定

6.1.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且不限于:遵守劳动纪律和考勤请假制 度;遵守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护单位的财产和公共设施方 面的制度;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培训制度;遵守法纪和维护公共秩序的制度。

6.2.甲方和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告知乙方,对于规章制度的修正,甲方可用 其认为适当的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知、通告、备忘录)通知乙方。

6.3.乙方如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和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批 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用工单位也可以依据管理规章的规定和事实,将乙方退回甲方,甲方 经核实后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条款解除劳动合同。

7.培训服务期和保密义务的约定

7.1.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培训的,甲乙双方应订立约定服务期的协议,乙方违 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

7.2.甲方或用工单位有要求乙方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另行订阅保密协议,约定支付 违约金等事项。

7.3.约定服务期和保密的协议书,为本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组织部分。 8.本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8.1.本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遵守约定事项。

8.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已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如需要变更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须和对方协商一 致后方可变更。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解除本合同。 9.本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9.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提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9.2.劳动合同的终止:

9.2.1.本合同期满前,任何一方未提出续订意向或未就续订劳动合同协商一致,本合同满时即行终止。 9.2.2.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9.2.2.1.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9.2.2.2.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9.2.2.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9.2.2.4.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撒消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9.2.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本合同可以终止。

9.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立即将乙方退回,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甲方不需承担 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

9.3.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用工单位借用工录用条件的或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如: 乙方不能按期提交办理入职、社会保险等所需材料的、不能完成指定工作任务的;

9.3.2.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或用工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招用该员工的。以 上两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填写个人履历和签订劳动合同时隐瞒或提供不真实的情况(如:姓名、年龄、家庭地址、学历、主要经历、婚、育、病史、提供假居民身份证、假学历、他人代体检的虚假体检表等); 试用期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或达不成试用期产质量指标的:隐瞒个人犯罪记录的;和前一单位未解除劳动 关系未告知甲方的;在其他单位兼职未告知甲方的等情形;

9.3.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包括但不限于:多次迟到早退经教育不改 的;未请假或未经批准假擅自不到岗工作,一个月内达3天者:在工厂内或集体宿舍内打架斗殴,酗酒、肇事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章,不按规定穿戴劳防用品,经教育不改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偷盗或故意损坏公司的私人财产不够刑事处分的;消极怠工或煽动他人怠工;不服从上级管理、谩骂殴打 领导、语言或行动威胁上司的等情形;

9.3.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过失造成产品报废

损失较大的:利用职务收受供应商回扣和商业贿赂的;疏忽大意不负责造成用工单位或甲方较大损失的等 情形;

9.3.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 或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9.3.6.乙方因违纪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 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9.4.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4.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4.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不能就变更 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9.4.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5.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工单位和甲方,并且在与用工单位完成全部移 交手续后,到甲方办理相应的退工手续。

9.6.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9.6.1.在试用期内的:

9.6.2.甲方或用工单位未能根据合同约定在借用期间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 9.6.3.甲方或用工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9.6.4.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的。

9.7.乙方与用工单位借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则本合同同时终止或解除。 9.8.若甲方与用工单位的合同关系终止或解除的,则本合同同时终止或解除。

9.9.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不再续签者,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且按规定办理 相关手续和工作交接,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和工作交接造成甲方不能办理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手续的,甲 方有权不予办理离职手续,甲方不承担责任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0.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违约赔偿

10.1.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和违约赔偿金的支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政府部门的规 章执行。

11.其他事项约定

11.1.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1.1.1.甲方因用工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情况,经协商一致后可以调整乙方工作 岗位,并相应调整岗位基本工资及福利待遇;

11.1.2.乙方因个人因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应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 偿;

11.1.3.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涉及保险赔付以外的费用,由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劳 务派遣协议规定约定。乙方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时,经双方 一致协商,则解除劳动合同。

11.2.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 仲裁。不服从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国 家法律、法规执行。

11.4.本人承诺自用工单位离职当月,携相关材料到甲方办理离职退保手续,逾期则自动放弃。 11.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乙方到派遣单位正式上岗工作之日起生效。

(签字时本人已领取该有效合同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员工)

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空白

派遣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合同制消防文员)

派遣员工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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