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的
通 知
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控制风险、综合治理;平安和谐、持续改进;遵章守法、安全发展” 的安全工作方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以对企业财产、对社会和人民群众、对员工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生产法》的要求,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并落实其各项具体职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安全员:闫志景 吕荣兵 李萌
(二)领导机构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石伟
副 组 长:刘顺利、赵志业、孟庆太
组 员:徐龙、刘凤娇、郭敏静、王晓叶、王迎利、张瑞娥、刘慧智及各科室负责人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最高领导机构。
(2)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及其决定。
(3)负责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及其费用的审批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于本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及其费用等的审批工作。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听取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6)支持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安全员的工作。 (7)经常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动群众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8)对于轻伤事故有权做出处理决定,对于重伤以上事故,要立即上报,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和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
二、主要职责
1、组长职责
(1)负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统一协调安排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3)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4)组织实施检查和不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开展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6)组织管理专职人员及义务安全员.
2、副组长职责
(1)执行安全法规,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保障本企业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2)确定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组织建立专职安全队伍; (5)组织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不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3、组员职责
(1)认真学习安全消防知识;
(2)遇到紧急情况及时上报,处理,必要时要及时报警; (3)会使用灭火器材; (4)经常检查,保养,维修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