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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0-03-03 02:09:5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西藏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藏政发〔2013〕117号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八大提出,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强调,“十二五”期间要以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现就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依据,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目标,以发挥政府的示范带头作用、培育良好的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为重点,以加强信用法制建设、信用市场培育、信用行业监督、诚信宣传教育为关键,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通过6—8年的努力,逐步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制度法规,完善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建立信用监督机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信用宣传教育机制,着力打造“诚信西藏”。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制定建设规划,建立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与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各行业组织在行业信用建设、信用产品使用以及信用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宣传、参与和监督作用,形成政府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格局。

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我们既要借鉴内地省(区、市)的先进经验和工作做法,又要结合西藏实际,明确思路和目标,统筹进行规划,扎实稳步推进我区信用体系建设。

重点突破、强化应用。按照国家部署和要求,着眼未来,立足当前,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急需,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信用建设示范,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重点突破。加强宣传和普及,积极推广信用产品的社会化应用,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改善社会信用环境。

分工协作、节约高效。在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框架内,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互通信息,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资源,节约、高效地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建立完善信用制度标准规范,强化各部门、各领域、各行业信用管理。根据国家和我区有关规定,在信用信息的记录、共享、披露、应用过程中,保障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准确、安全以及正当使用。

三、主要任务

重点围绕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加快构建以政务诚信为先导,信用法规制度为保障,覆盖全区的征信系统为主体、诚信文化宣传教育为支撑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与运行机制。按照社会信用体系的构成和工作重点,着力推进以下五项主要任务:

(一)推进信用规划编制,着力做好制度建设。

根据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要求,着手编制《西藏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发挥规划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导航引领作用;围绕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要求,以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信用信息的共享和披露、信用监督和奖惩、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等主要工作和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快制定规范征信活动和信用服务市场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二)发挥行业和部门职能,推进社会信用建设。

推进有关行业和部门依托现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系统,重点围绕市场准入、信贷、纳税、合同履行、产品和工程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科研管理、人事管理等领域,依法依规对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整合和应用,力争75%的自然人建立信用档案。实行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分类监管,加强对重点涉信人群的信用监管,完善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守信自律。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建立完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推行企业、重点涉信人群、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守信公开承诺制度,推动企业诚信经营、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诚信服务、个人守信自律。

(三)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强化信用产品的应用。

充分发挥政府及其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带头和引领推动作用。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健全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健全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加大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力度,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推动政府部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信用产品和服务防范信用风险,有效激发信用服务市场需求创新政府管理与服务。

(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建设,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扎实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扩大企业征信系统覆盖面,力争为我区50%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建立信用档案。不断丰富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内容,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完善分类监管机制。在行业信用信息逐步健全的基础上,以拉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入驻企业为服务对象,创建中小企业信用建设试验区。通过政府牵头、各方参与,搭建统一信用信息数据库,将分散在工商、税务、质监、金融等部门的信息进行整合,统一对外提供查询,全面展示中小企业信用状况,解决中小企业在融资、合作、交易等经济活动中信息不对称问题。条件成熟后,在全区进行推广,建设覆盖全区的中小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实现行业和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

(五)深化农牧区信用建设,助推农牧民增产增收。

继续完善以农牧户贷款证为载体, 以小额信贷档案为基础,以“信用乡(镇)、村”为依托的具有西藏特色的农牧区信用建设工作机制。扩大信用档案的覆盖面,力争使95%以上符合条件的农牧户拥有信用档案。加大对“信用乡(镇)、村”的评定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基层政府要主动参与深化农牧区信用建设,将各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纳入农牧户信用档案,丰富评价内容,完善评价标准,主导“信用乡(镇)、村”评定工作,配套完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提高其含金量。在社会管理、政策扶持、贷款支持等方面充分运用评定结果,为农牧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

(六)培育信用服务机构,推进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

根据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引进2—3家全国知名的信用评级机构在藏开展信用评级业务,发展以信用调查、信用评级、信用担保、信用咨询等为主要业务的信用服务业。结合实际,培育和引进评级机构进入西藏开展信用评级业务。通过在优惠政策扶持、资金补助、评先选优等方面推广使用评级结果,逐步推动评级结果在我区社会各方面得到认可应用。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整合有关行业和部门所记录的社会成员信用信息,建立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建立统一的对外发布查询平台,依法有序地向社会公众和信用服务机构公开信用信息,强化对失信行为的社会监督,制定信用服务机构基本行为准则,加强对信用服务市场的全面监管。

(七)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图书、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西藏民族节日、“强基惠民”活动,大力开展信用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牧区等活动,狠抓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普及信用知识,褒扬诚实守信先进典型,揭露作假失信行为,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氛围。开展社会信用创建活动,培育良好的信用文化。

四、工作安排

根据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重点建设、不断完善、巩固提升的要求,力争在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

召开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动员部署。成立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推进组织架构。研究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工作要求。

(二)规划制定和试点阶段(2014年—2016年)。

编制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制定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方案。尝试在公务活动中政府部门率先应用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征信系统出具的信用报告。选择以经济开发区为突破口,创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选择质监、工商、教育、旅游等重点领域作为试点行业,在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以及行业信用信息记录、整合和应用等方面开展试点。

(三)建设推进阶段(2017年—2018年)。

组织实施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规范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以及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等活动的信用法律制度。推进行业和部门加强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建设覆盖全区的公共联合征信系统,不断充实完善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数据库,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大力推动信用服务业发展,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2020年)。

完善信用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充实提升、深化应用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健全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信用服务业的培育和监管,推动信用服务业成为我区现代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不断增强社会成员的诚信意识,形成公平有序的信用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严格落实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真研究拟定我区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政策工作规划、政策措施,专题解决相关重大问题,严格履行职责,为全面推动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推动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抓重点,出亮点,求实效。要加强汇报和沟通,加大与国家相关部委衔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对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支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二)整体联动,合力推进。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人力、物力、财力,解决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按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和部署,树立“一盘棋”思想,统一步调,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保障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将相关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要定期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并会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督查室等相关单位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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