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平地卫生院
公共卫生人员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一,考核目的:提高公卫办各成员责任心,提升工作质量,圆满完成2013年工作任务,切实服务于群众。
二,考核办法:
1,参与天平地卫生院干部职工公共考核部分。
2,根据松山区卫生局公共卫生专项考核评分为依据。每小项以卫生院考核平均分为参照,各小项低于平均分按照比例扣分。
3,考核满分100分,公共考核部分30分包括工作纪律15分、医德医风15分。个人专项考核70分,包括工作数量30分,工作质量40分。
三,考核依据:按松山区卫生局每季度对乡镇卫生院考核评分结果为依据。
四,考核结果:每季度按照要求公平公正对各公卫办人员进行考核,考核评分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五,补充说明:
1,因个人原因导致各项报表迟报、漏报、错报,致使卫生局或其它上级单位倒扣公共卫生办总分数,将每次倒扣分加至相关个人绩效考核扣分中。
2,效果性指标完成情况与各公卫办成员相关。 3,2013天平地卫生院公共卫生办各成员已经分工明确。
松山区太平地卫生院
《卫生院公共卫生科人员绩效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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