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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金峰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20-03-01 21:32:0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壮志未酬身先去 奉献精神励后人

―—记原巴彦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洼兴中队长马金峰

马金峰同志于1973年5月4日出生,1996年7月毕业于辽宁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被分配到巴彦县公安局西集分局任民警,因工作成绩优异,1998年5月被调到县局刑侦大队任侦查员、副中队长,2011年6月在全县公安机关中层干部竞聘中,被聘为刑侦大队洼兴中队长。

马金峰同志从警十五年来,始终战斗在第一线上,他牢记宗旨,不辱使命,与同志们一道团结战斗在打击刑事犯罪前沿阵地。先后亲自参与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00余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00余人。在其所经历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忠诚地履行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神圣职责。因此,曾多次受到县公安局、县政法委及市公安局的表彰奖励。

2011年6月,在他上任洼兴中队长时,适逢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清网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难度大。马金峰同志到任后,首先把中队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理顺,对人员

进行了重新分工,然后,就着手“清网行动”。他把洼兴地区的所有网上逃犯进行了清理排队,带领侦查员在本辖区各派出所的密切配合下,迅速投入到“清网行动”之中。洼兴地区共有网上逃犯 6名,他逐个逃犯进行研究、分析,在全面掌握每个逃犯的犯罪性质、潜逃时间及其可能落脚藏身的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制定了网上追逃实施方案,立即在逃犯的家属、亲友范围内开展了政策攻心战,从中打破缺口,间接敦促逃犯投案自首或从中获得追逃的可靠线索。在他的有效生命期间,为了抓逃,共计走访了8个乡镇、52个村屯、800多人次,印发宣传单500余份,入户走访逃犯直系家属、亲属60余人次。坚持不懈的努力,反复耐心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指出逃犯只有早日投案自首,才是他们的光明之路,让他们规劝逃犯早日投案。“功夫不负有心人”,由于马金峰同志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他“三顾茅庐”的行动,感动了逃犯的家属、亲友,终于获得了了可喜成果。经他亲自多次工作,辖区内两名逃犯(强奸案逃犯赵力东,潜逃11年,故意伤害案逃犯李凤楼,潜逃二年)分别于2011年8月16日、2011年9月29日向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另有两名逃犯(盗窃案逃犯王威、故意伤害案逃犯华千水),由于他的工作,获得了可靠的抓捕线索,目前正在抓捕中。

马金峰同志是一个组织观念特别强、敢打硬仗、身先士卒的年轻的基层刑警领导。在他全身心投入抓逃的时候,又

接受了一项新的重大任务。2011年8月17日,巴彦县兴隆镇发生一起重大杀人案,遵照县局领导的指令,马金峰同志于当天下午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参加这起重大杀人案件的侦破工作。按照破案指挥部的分工,他带领一组侦查员负责负责案件的调查摸底、嫌疑人的排查工作。接受任务后,他们围绕案发地,走村屯、进社区、访单位,夜以继日地摸排案件嫌疑人。这时,他已是带病坚持工作。由于每天精神高度紧张,工作量大,劳累过度,造成体力严重透支。于2011年8月27日心脏病急性发作,病倒在工作岗位上,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1时停止了呼吸,献出了年仅38岁的宝贵生命。

马金峰的一生,是短暂的一生,他为了国家的安宁、人民的幸福,积极奉献,死而后己。他的一生,是光辉的一生!

巴彦县公安局供稿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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