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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一级)

发布时间:2020-03-02 07:11:4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新进公司员工岗前“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公司级教育培训内容)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安排在老师傅的带领下上岗作业。

一、为什么要进行新员工安全教育:

1、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求;

3、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员工自我保护的需要。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1、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1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2、车间(工段)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公司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公司员工、新进员工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每月不少于一天,内容为: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 (2)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3)公司安全生产现状及安全基本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

(5)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2、车间(工段)级安全教育,时间每月不少于二天,内容为: (1)车间作业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危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装置及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注意事项等; (6)车间(工段)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3、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每周不少于一次,内容为: (1)岗位操作规程及安全责任;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新进员工、代培人员经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新员工到岗后,必须在师傅的带领下才能上岗操作。三个月后如能独立方可单独操作(特种作业人员除外)。

第二条 来公司参观、学习人员,应进行一般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的教育。未经安全部门许可,不得进入工作场地。

第三条 公司内部转岗、调换工种人员或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返回岗位者,应进行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并将考试成绩报公司安全部门存档。

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作业证后,方可从事作业。新培养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公司研究同意后,在经验丰富的老师傅带领下,进行学徒,不得单独操作,在未取得操作证前由师傅负责安全责任。

第五条 公司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使用前,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对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

第六条 公司在进行设备、重点项目大修,以及进行危险性作业之前,必须和施工部门按制定好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检修和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否则不得作业。

第七条 公司坚持生产调度会议制度和班组每周一的安全活动制度。安全活动要提高质量,做到有布置、有内容、有要求、有记录、有检查,形式多样,讲求实效。

第八条 公司领导应定期向全体员工、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形势报告,通报安全情况;车间、各部门领导每周向所在单位员工、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第九条 公司每年要对全体员工、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考核,成绩予以公布,并记入档案。对考试不及格者应停止工作进行补课。具体要求:

1、公司领导干部的安全技术考核由上级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进行;

2、公司中层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干部的考核,由公司组

4 织进行;

3、对其他作业人员的考核,由公司安保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进行。

第十条 公司内部要建立安全教育室,内容要充实,并有图表,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教育由安全部门专人负责。

第十一条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事故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除按规定进行处罚外,并要分别进行离岗安全学习,学习期间停发保健、岗位津贴、奖金。

四、公司简介及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山阳秦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是由西北有色地质勘查局七一三总队工会、西北有色地质勘查局七一三总队、陕西大秦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纵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家联合组建的股份制企业,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是一个集采矿、选冶、分析化验、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为一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内设两办一部、4个管理科室、5个生产车间、9个工段、33个班组,公司现有员工160余人,具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近30人,其中: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8人、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50人。根据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制定了系统的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依法管理,使公司从筹建期就开始走上正规化运作道路。公司现已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QEOHS)体系认证。

公司于2003年2月开始进行矿山、选厂生产建设,2003年6月建成投产日处理100吨金矿石生产线,实现了当年基建、当年投产、当年见效。

5 2004年黄金产量突破100公斤大关,为当地经济做出了贡献。2005年6月中旬开始炭浸工艺技改扩建工作,2006年3月通过技改扩建,投产日处理200吨的金矿石生产线;2008年产值规模超过6000万元,公司生产连续六个年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为确保和延长矿山服务年限,加大对夏家店矿区及山阳其它地区找矿勘探力度。2006年夏家店钒金资源的勘查取得重大突破。探明V2O5钒资源储量1400余万吨,金属量30余万吨,金资源储量70余万吨,金属量3.5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定投资,建设一条日处理金矿200吨、钒矿1000吨的生产线,预期钒金生产线建成投产后,年产值将达到3亿左右,年纳税5000万元以上,该项目已纳入市、县“十一五”重点建设项目。公司按照西北有色地勘局“先金后钒、工艺优先、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原则,2008年10月先启动200吨金生产线建设,2009年5月正式投料试产,2009年公司产值突破亿元大关。2010年8月开始钒生产线的矿山开拓工作。

公司以“科学开发矿产资源,造就新型生态矿山,促进地方经济与地矿经济共同发展”为宗旨;以“创建现代化规范化规模化的和谐企业”为发展目标;以提高员工的道德情操、岗位技能、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为目的,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员工文化教育活动,使员工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使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益显著提升。

公司自成立以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集团公司、局、队等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县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大力支持下,在保持生产正常稳定的同时,加大矿区及周边探矿工作,积极参与周边矿区资源整合,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实现了地矿经济和地方经济的双赢,为局、集团公司、

6 队及地方工业经济的发展壮大做出了极大贡献。公司连续几年被商洛市人民政府、山阳县人民政府评为 “先进工业企业”,被西北地勘局评为“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2、公司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公司在省、市、县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及局、队的领导下,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在安全生产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使矿山安全技术水平和我矿整体的安全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提高。公司自组建初始就着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重视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坚持召开周一安全生产调度例会和周六安全卫生大检查。重视对员工教育培训,每年组织两次全员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教育培训学习,并适时安排员工外出参观学习,同时聘请专家来公司讲课,不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现代化企业的发展思路,建设安全矿山、文明矿山、科技矿山和绿色矿山。公司安全生产以矿山井下工作和尾矿库的管理为安全重点,同时突出落实民爆物品、剧毒物品和井下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认真落实上级的安全工作安排和安全责任目标。重点突出企业安全文化、安全管理和科学技术,大力实施创最佳企业战略。公司坚持以安全生产促进经济效益为中心,在生产经营中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狠抓安全质量管理,注重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作,坚持开展“检查、评比、讲评”制度,有力保证了安全生产。公司成立几年来连续多次被局、队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企业,被商洛市和山阳县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

7 位,04年被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称号, 2008年又一次被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称号。

3、公司安全生产开展的主要工作:

⑴、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

⑵、加强安全综合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培训;

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监控;

⑷、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⑸、加强涉爆、剧毒化学品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4、公司的安全环保管理机构

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为主任、主管安全环保领导为副主任,安保科长为办公室主任,公司其它分管领导、工会、办公室、财务、采矿、选矿部门(车间)负责人为的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成员。

第一条、公司安保科负责全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各车间、部门配备1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落实本车间、部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安全环保专(兼)职管理人员应由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有现场实际经验的人员担任。

五、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一)安全环保目标

第一条 杜绝矿山、选厂、尾矿库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杜绝死亡事故。

第三条 控制重伤事故,负伤率低于1‰。

第四条 减少轻伤事故,负伤率低于1%。

第五条 粉尘合格率达到95%,控制一氧化碳超标。

第六条 各类安全环保事故隐患整改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第七条 杜绝重大汽车肇事、重大火灾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第八条 杜绝爆炸物品、剧毒药品的流失。

第九条 固废定向投放分类达100%。

第十条 节能减排、各项环保指标达标。

(二)、安全生产准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纳入法制轨道。

第二条 新工上岗,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第三条 特殊工种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第四条 各级安全例会必须按时召开。

第五条 机械传动部分,必须要有防护罩。

第六条 设备、车辆维修和保养,必须按规定执行。

第七条 对“三违”现象,必须认真查处。

第八条 工程施工危险区域,必须坚持先检查处理再组织施工,并要有醒目的标志。

第九条 安措费必须按规定提取。

第十条 安全事故统计表,必须认真填写、按时上报。

(三)、安全生产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陕西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

9 管理,促进公司安全工作的正常运行,保证环境优美、安全和人身健康,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车间、部门领导在抓管理促生产的同时,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安排布置生产的同时,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 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据国家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由安保科会同相关部门报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处理。

第四条 各车间、部门必须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正常运行。

第二章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

第六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总经理负全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 坚决杜绝“三违” (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现象。

第八条 加强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新工的“三级”安全教育,杜绝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

第九条 不得使用未成年人到公司干活。

第十条 各车间、部门必须配设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及警示牌;个人必须穿戴安全保护用品。各作业现场人员要始终保持警惕,有防范意识,

10 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发现问题及时和安全员通气,及时排除隐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第十一条 履行公司安全例会,坚持周六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周一生产安全调度会上,安全管理人员要向各车间、班组安排布置安全生产工作,指出本周安全生产工作注意重点。每月由部门经理和主管安全领导向总经理及公司安委会汇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同时布置下月公司安全工作,并向全体员工大会讲评、布置、安排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二条 来公司检查工作或参观学习的人员未经领导批准及安全部门许可的,不得进入公司所有施工场所;来公司探亲访友的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

第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执行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杜绝车辆交通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 各车间、部门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伤亡和损失;一般轻伤事故要向安全部门报告,重大事故应立即如实向总经理报告,并由安保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主管安全部门报告。事故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执行。

第十五条 公司在编制年度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各项措施应明确期限和责任人。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上年度产品销售额的3%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资金。

第三章

第十七条 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各车间兼职安全员应具备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认真负责的态度,

11 时刻掌握公司、车间的安全生产动态,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第十八条 安全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做好经常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第十九条 各车间、部门领导,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条 坚持开展班前会,车间、公司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使安全工作警钟长鸣。

第二十一条 对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将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执行。

第四章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每半年安全目标考核,并纳入工作业绩之列进行讲评。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车间、部门和个人在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及所有员工。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修订讨论研究决定从二00七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第二十六条 解释权属公司安委会。

(四)、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和省、市、县环境保护有关条例,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促进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正常运行,切实保障山青、水美和人民群众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各车间、部门领导在抓管理促生产的同时,必须加强环

12 境保护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安排布置、检查环保工作。

第三条 违反国家、地方环保法规,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据国家、地方、公司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四条 各车间、部门必须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工作,强化环保意识,确保生态环境无污染。

第五条 加强选厂车间除尘、降低设备噪声管理,切实保障操作人员人身健康。

第六条 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建立集中堆放、处理、填埋设施,保障生态、自然环境清洁。

第七条 加强选厂生产废水的处理和尾矿库废水的综合回收利用管理,使生产废水不排放,做到节能减排。

第八条 在配制吸附解吸溶液和处理废液时,必须穿戴专用防护用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使用后的解吸液、废水流入事故池,经尾矿处理槽进入尾矿库,确保废液不外排。

第九条 公司环境监测部门配合环保管理人员加强对公司周边河水、废液的日常检测,认真、如实做好检测数据记录,按时上报检测结果。

第十条 在监测中,如发现检测出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查根源,及时解决处理,坚决杜绝污染环境的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 公司监测部门和环保管理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时刻掌握公司、车间环保动态,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第十二条 对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车间、部门、班组(个人),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公司对违反环保法规、制度的车间、部门和个人在任何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及所有员工。

第十五条 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修订讨论研究决定从二00七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

(五)、安全环保生产责任制

根据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总经理、采矿车间主任、选矿车间主任、各科室科长、工段长、班组长为本单位安全环保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环保生产负全责。各级领导、岗位人员及各部门必须按以下安全环保职责行使其职能:

第一条 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的安全环保职责

1、总经理安全环保职责:

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环保工作负全面责任,维护国家财产,保障员工和全体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的决定、指示。

(2)、在制定公司生产、科研、经营目标,审批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经营承包等重大经济、技术项目时,要有安全环保内容和要求,并保证安全环保生产资金的投入和有效实施。

(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环保生产会议,每月检查一次各单位安全环保工作情况,听取各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环保汇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明确任务,使安全环保工作不欠帐;

(4)、组织审批公司安全环保生产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检查实施情况。审批公司安全环保规划、计划,并纳入公司总体规划、计划中。

(5)、在任职期内有明确的安全环保目标。每年与各科室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环保生产责任书》,并视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6)、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环保机构,并足额配备有专业水平的安全环保管理人员。

(7)、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2、支部书记安全环保职责:

(1)、对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负有监督、检查责任,为实现安全环保生产做好思想政治保障工作,把安全环保生产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党员的一项重要内容。

(2)、根据党政齐抓共管的原则,支部书记与总经理在安全环保生产方面负同等责任。

3、主管安全环保领导职责:

(1)、协助总经理做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的指示、决定,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安全环保生产情况。

(2)、直接领导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的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履行安全环保职责的情况,负责审批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3)、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环保大检查,或根据季节组织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工伤事故的抢救和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完成事故报告并及时上报。

(4)、负责督促按规定提取安措费,审批、检查安措费的使用,有针

15 对性地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召开安全环保生产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奖励先进。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环保技术措施、技术规程并督促执行。

(6)、为实现安全环保生产组织公司安全环保教育与培训,并做好安全环保生产考核工作,为公司奖罚安全环保奖励指标提供依据。

4、其它副总经理安全环保职责:

(1)、直接领导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环保生产工作,及时向总经理汇报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环保生产工作,协助主管安全环保领导解决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环保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督促分管的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参加指导分管工作范围内各单位安全环保生产例会、会议,并检查指导安全环保生产工作。

(3)、发现不安全环保因素和违章作业,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处理并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

(4)、组织指导分管车间开展班组标准化建设与清洁卫生的实施。

5、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安全环保职责:

(1)、在编制月、季、生产计划,远景规划,新工程项目时,要全面考虑相应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在进行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中,负责安全环保技术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负责组织、审批本公司的安全环保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程、审查并解决较大隐患的技术措施、方案,组织安全环保技术攻关。

(3)、对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负技术责任。

(4)、发现不安全环保因素和违章作业,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有权制止作业,同时报告有关领导。

(5)、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及原因分析,参与制定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

6、安保科长安全环保职责:

(1)、在总经理、分管经理的领导下、监督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局、队、公司有关安全环保的指示、决定等情况,负责全公司安全环保技术监察工作,及时向领导提出改善安全环保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2)、调查研究生产中危害员工的不安全环保因素,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制订与审定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编制安全环保措施计划,拟定和上报安全环保工作计划、总结,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监督执行;参与编制、汇总,审查安全环保计划措施并督促有关单位贯彻实施。()

(3)、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职业安全环保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参与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运转审查工作。

(4)、组织安全环保检查,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环保生产情况,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环保情况,有权制止其生产并立即向领导报告。

(5)、对全矿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负责对新工、代培工、调换工、实习人员的三级安全环保教育。组织安全环保活动,开展安全环保科研及安全环保技术攻关,总结推广先进的安全环保管理经验,树立安全环保生产标兵。

(6)、参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工伤鉴定工作,负责人员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协助单位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

(7)、根据上级规定,组织制定个人防护用品、保健津贴的发放范围和标准,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监督执行使用情况。

(8)、负责全公司的消防工作,配备消防器具,制订消防制度,并监督有关单位规范执行;在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中,有权下发“安全环保隐患”通知书、指令书,对不执行的单位追究领导责任。指导基层安全环保工作,督促各职能部门搞好各自业务范围内的标准化建设与清洁卫生工作。

(9)、负责危爆物品的管理,定期对危爆物品的贮存、领用及登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参加易爆、剧毒、爆破器材、酸碱等腐蚀物的销毁处理工作。

(10)、负责对公司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环境、保卫工作的防范与管理,检查落实公司内部防盗、防爆炸、防破坏、防窃密、防中毒。

7、安全环保员安全环保职责:

(1)、对公司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参与制定作业场所的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2)、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环保检查,了解作业场所劳动安全环保条件变化,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安全环保隐患,及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并进行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在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通知现场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环保防护装置的完好情况,督促员工按规程操作。

(5)、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员工合理使用。

(6)、做好出入坑人员登记管理工作和入坑安全环保教育。

(7)、及时准确的登记、统计、填报工伤事故报表,对职业病、工伤事故认真进行调查分析,追查原因,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协助班组研究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8)、参加施工方案的审查,提出安全环保要求,并督促实施。

8、车间主任、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环保生产规章制度和公司指示、决定及安全环保技术操作规程。

(2)、每月在总结安排生产的同时,总结、安排安全环保工作,按时提出本单位安全环保设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安全环保设施项目完成。

(3)、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环保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设备、设施是否齐全有效,作业人员执行规程情况,对违章作业要及时纠正。

(4)、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日常性安全环保教育和新员工的二级安全环保教育,做好本车间、部门转岗、变换工种及“四新”安全教育,组织落实周一安全环保活动和安全环保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与标准化建设,清洁卫生的实施。

(5)、发生事故后,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抢救,调查事故原因,保护现场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6)、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环保生产的指令和决定,并及时报告公司主要领导。

9、段(班)长安全环保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环保生产规章制度和公司指令、决定,遵守安全环保技术操作规程,及时处理生产现场的事故隐患。

(2)、做好对新工岗位三级安全环保教育。负责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环保现场操作方法指导,督促其按章作业,督促、教育本班组人员合理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3)、每天要组织员工维护好设备,搞好清洁卫生和班组标准化建设,维护好安全环保防护设施。遇有重大不能处理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

(4)、组织员工开好周一安全环保例会,落实会议精神。

(5)、开好班前班后会,根据生产特点和状况,提醒安全环保注意事项,交接班时,必须交代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生产情况。

(6)、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环保生产的指示、决定,并可越级向上报告。

(7)、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参加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10、员工岗位安全环保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环保技术操作规程。

(2)、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维护好安全环保防护设施。

(3)、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环保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4)、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

(5)、发生事故要立即实施抢救,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同时向领导报告。

(6)、有权制止任何违章作业,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并可越

20 级报告。

第二条 各职能部门安全环保职责

1、安全保卫科安全环保职责

(1)、监督检查各车间、部门、施工队对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环保生产的指示、决定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公司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安全环保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2)、组织制订公司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拟定年度安全环保工作计划,编制安全环保措施计划。

(3)、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环保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参与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运转验收工作。

(4)、定期组织安全环保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环保生产情况,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向领导报告。

(5)、对全公司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负责对新工、代培工、调换工、实习人员的三级安全环保教育,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外部培训取证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进行工伤认定工作,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

(7)、在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中,有权下发安全环保隐患整改通知书、指令书,对不执行的单位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8)、负责危爆物品的管理,定期对危爆物品的贮存、领用及登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危爆物品流失、被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做好公司安全环保保卫工作,加强防火、防盗及安全环保保卫

21 工作,防止公、私财物被盗。

(10)、做好门卫值班与来客接待登记,对可疑人员进行盘问盘查,做好对一般治安案件的登记和刑事案件的报告与现场保护工作。

2、总工办安全环保职责:

(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环保”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环保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2)、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采用推广和使用时,必须考虑安全环保上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在组织试验过程中,应制订安全环保操作规程,在正式投入生产前,必须做出安全环保鉴定,符合安全环保生产要求后方准正式投入生产。

(3)、各项生产计划审批后,应同时考虑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及通风防尘等安全环保问题。

(4)、参加安全环保大检查及伤亡事故的调查和有关技术鉴定工作,涉及工艺、技术上的隐患问题,积极整改或督促整改落实。

(5)、发现“三违”现象及时制止,发生伤亡事故时应采取可行措施组织抢救。

(6)、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环保工作。

(7)、审批工程设计时,应通知安全环保部门派人参加,下达计划时应提出做好工程管理的要求和措施。

(8)、做好地压活动的测量、观察及评价工作,定期与安全环保部门沟通情况。

(9)、对本公司基建工程的安全环保技术负领导责任。

22

(10)、在编制、审定基建、扩建、改造及大修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时,必须有安全环保措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标准和要求。施工与工程验收时,通知安全环保部门参加。

3、工会安全环保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环保生产、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安全环保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2)、有权对新建、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

(3)、参与安全环保生产的监督检查,对单位违反安全环保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建议;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环保的情况时,有权向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4)、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支持公司关于安全环保工作的奖惩。

(5)、协助行政搞好班组安全环保建设,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进行安全环保生产的宣传,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7)、关心从业人员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从业人员在劳动中的安全环保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8)、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环保防火管理工作。

(9)、有权依法参加事故的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

23 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0)、把职业安全环保卫生工作纳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4、计财科安全环保职责:

(1)、编制财务计划时,应考虑安全环保措施费用计划。

(2)、正确执行国家安全环保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以规定标准进行公司安全环保措施经费的列项提取。监督安全环保措施费用的使用。

(3)、做好所有票据、现金、帐簿、有价证券妥善保管,档案室、办公室要加强防火、防盗及安全环保保密工作,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4)、做好提取现今、销售时的保密工作,执行好财务保密制度。

5、办公室安全环保职责

(1)、及时收发处理上级单位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环保文件,打印、下发矿安全环保生产文件。

(2)、负责食堂及行政库房的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工作,防止火灾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3)、负责行政、生活设施的安全环保管理,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要及时调查处理和上报。

(4)、负责车辆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要教育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环保法规,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安全行驶,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5)、负责外部来矿参观、学习、检查人员的接待和安全环保教育。

(6)、负责各种资料、档案的存放与保密工作。负责资料库的防火、防盗安全。

(7)、做好本部门和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环保工作,负责本部门和所管辖班组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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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材料供应科安全环保职责:

(1)、负责对特种设备的检验,校正和安全环保防护装置的检查、验收、登记。

(2)、制定和审定有关设备的改造、制造、大修方案中的安全环保措施,组织编制大修的安全环保措施计划,经安全环保技术部门会签后实施。

(3)、参加与设备有关的伤亡事故调查。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应通知安全环保部门参加事故分析,上报时同时抄送安全环保部门。

(4)、采用新设备(包扩改进工艺、设备)应妥善考虑安全环保措施,在投产使用前必须会同安全环保部门拟、制订安全环保管理办法。

(5)、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按标准发放工作。

(6)、负责公司物品的保管和发放,做好防火、防盗和库房安全环保检查工作。

(7)、负责材料运输汽车的安全环保管理。

(8)、负责对废旧材料、配件分类存放,摆放有序确保环境整洁。

7、采矿车间安全环保职责

(1)、服从公司安全环保生产大局,开展好本车间安全环保工作。车间主任是本车间安全环保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矿山的安全环保工作。

(2)、要认真落实安全环保生产岗位责任制,定期召开安全环保会议,加强安全环保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环保素质和意识,并能有效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环保问题。

(3)、做好劳动保护和生产作业场所工业卫生工作,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实施安全环保标准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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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特种作业和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5)、做好井下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

(6)、加强对重点区域安全生产进行跟踪管理、确保井下空气质量达标。

(7)、认真开展安全环保检查工作,落实安全环保生产管理制度,要做好日常和定期的安全环保检查, 要在不同的季节和时期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和复查,实行跟踪管理。

8、选矿车间安全环保职责

(1)、服从公司安全环保生产大局,开展好本车间安全环保工作。车间主任是本车间安全环保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车间的安全环保工作。

(2)、车间要认真落实安全环保生产岗位责任制,健全安全环保管理网络,把安全环保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班组、个人,做到层层负责的安全环保责任体系。

(3)、选厂要定期召开安全环保会议,加强安全环保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环保素质和意识,依法生产,消除思想认识上的偏差,不违章、不违制。班组安全环保会每周一要按时进行,并能有效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环保问题。

(4)、做好劳动保护和生产作业场所的工业清洁工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5)、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实施安全环保标准化作业。

(6)、加强特种作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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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设备使用、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8)、做好尾矿库安全环保工作,认真执行尾矿排放、尾矿库排洪、尾矿坝观测、尾矿坝维护操作规程。

(9)、认真开展安全环保检查工作,落实安全环保生产管理制度,要做好日常和定期的安全环保检查, 要在不同的季节和时期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和复查,实行跟踪管理。

9、解吸车间安全环保职责

(1)、服从公司安全环保生产大局,开展好本车间安全环保工作。车间负责人是本车间安全环保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车间的安全环保工作。

(2)、车间要认真落实安全环保生产岗位责任制,健全安全环保管理网络,把安全环保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班组、个人,做到层层负责的安全环保责任体系。

(3)、车间要定期召开安全环保会议,加强安全环保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环保素质和意识。

(4)、加强电解、冶炼时安全用电及防护措施,并做好车间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

(5)、负责车间压力容器、仪表的检查检验,做好电解、冶炼的安全环保工作。

(6)、认真开展安全环保检查工作,落实安全环保生产管理制度,要做好日常和定期的安全环保检查, 要在不同的季节和时期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环保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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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化验质检科安全环保职责

(1)、服从公司安全环保生产大局,开展好化验质检科安全环保工作。科长是本部门安全环保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质检科设备事故和人员伤害事故负责。

(2)、化验质检科要认真落实安全环保生产岗位责任制,健全安全环保管理网络,把安全环保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班组、个人,做到层层负责的安全环保责任体系。

(3)、定期召开安全环保会议,加强安全环保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环保素质和意识。

(4)、负责公司外排工业废水监测工作,按时向公司主管领导反馈监测结果。

(5)、加强对化学腐蚀品的储存、使用环节的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量要进行用量登记,经常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

(6)、认真开展安全环保检查工作,落实安全环保生产管理制度,要做好日常和定期的安全环保检查, 要在不同的季节和时期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环保隐患。

(7)、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进行综合处理或妥善保管。

(六)、岗位工工作职责

一、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格遵守、执行矿规厂纪,加强专业及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思想道德等方面的学习;服从工作安排、调配;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二、正确穿戴岗位劳保用品,熟悉工作场所,熟练操作规程,搞好作业区环境、设备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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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中应仔细检查、巡查本岗位设备紧固螺栓、润滑、传动、运转、报警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协助检修;严禁操作人员冒险作业,设备带故障运转。

四、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岗位间协作、配合,确保良好的工艺指标,全面完成公司各部门、车间各项任务。

五、上岗前八小时内严禁饮酒,不得在上岗期间食用果品、食物。

六、认真学习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工段作业规程”及“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七)、安全环保纪律

第一条 进入作业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第二条 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条 上岗前不准饮酒,工作现场不准吸烟。

第四条 在作业现场不准穿拖鞋。

第五条 非操作人员不准随意进入工作现场。

第六条 不准在作业现场内嬉戏打闹。

第七条 作业现场保持整齐、清洁卫生。

第八条 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随意带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现场,更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八)、安全环保奖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做到有章可循、奖罚分明,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 凡违反国家劳动安全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以及造成

29 事故的,由公司安保科会同有关部门,按本奖惩制度有关条款给予经济处罚,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车间、部门、个人按本奖惩制度给予奖励。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以及在公司工作的全体从业人员(含民工、临时工)。

第四条 公司实行车间、部门一把手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制。

第五条 公司根据生产的难易程度、危险情况等实际,将公司生产单位进行划分,采矿工区属一类生产单位,选矿车间、解吸车间、化验室等属二类生产单位,其它单位属三类生产单位。

第六条 年度全面实现“五无二达标”(无因工死亡、重伤、重大汽车肇事、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千人轻伤负伤率和粉尘合格率达标)安全生产目标,公司安委会对全员兑现安全生产进行奖励,其标准为:

总经理6000元,主管安全领导90%,分管副总经理、总工、安保科长80%,安委会成员60%,安全员40%,工段长、采矿管理人员、司机、兼职安全员25%,班组长、保卫、危爆物品管理员20%,员工15%。

第七条 当年被评为公司级安全先进车间、部门、班组的员工每人奖励100-300元,先进个人每人奖励300-500元,本奖励可重复计奖。

第八条 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车间、部门和个人或避免一般安全事故的,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公司审核认定可给予荣誉奖,同时可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决定,在安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安全生产方面提出行之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在安全技术上有革

30 新发明创造,经有关技术部门认定并付于实施的。

3、发现险情、隐患,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人员伤亡,使国家财产免受损失的。

4、在上级安全工作会议上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给予重奖:

1、多次避免伤亡事故或避免5万元以上经济损失者给予500-1000元奖励。

2、一次重大伤亡事故或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者给予1000-5000元奖励。避免一次特大事故者给予重奖,其标准由公司安委会确定。

第十条 凡发生因工死亡、重伤、重大汽车肇事、重大火灾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公司领导、安委会成员、专职安全员、事故单位领导、安全专职人员将按下列标准进行处罚:

1、公司车间、部门、施工队发生因工死亡事故,除上级部门按规定处罚外,按公司年度达标奖奖励标准,对事故单位领导、安全员、责任人进行100%处罚,车间、部门、施工队、集体、个人不得参加当年任何先进评比。

2、全公司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公司领导、安委会成员、有关安全专职人员按奖励标准的50%进行处罚,发生两起以上(包括两起),按奖励标准的80%进行处罚。

3、发生因工重伤、重大汽车肇事、重大火灾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按奖励标准的40%处罚事故单位领导、安全专职人员,经济损失在3-5万元的按奖励标准的20%,罚事故单位领导、安全专职人员,经济损失在1-3万元的,按奖励标准的25%罚事故

31 单位领导、安全专职人员,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按奖励标准的15%罚事故单位领导、安全专职人员,发生本款所列四种事故任何一种的单位领导、专职安全人员不得参加当年任何先进的评比。

4、轻伤负伤率、粉尘浓度等超过控制标准的,罚单位领导、专职安全人员奖励标准的30%。

第十一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安全部门或安全人员可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需要时可下达《安全指令书》并给予50-300元罚款。

1、凡新建生产工程项目及各种工程施工设计没有安全设施或不经安全部门会审的。

2、承包和外包施工合同中,没有具体安全指标、内容、措施和未经安全部门会审的。

3、所有场所机械传动部位和升降部分没有防护设施或其它安全设施不齐全的。

4、新工人(包括民工、临时工)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调换到从未从事过的新工种人员,没有进行新岗位技术培训的;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无证上岗操作的。

5、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危险物品储存、运输、发放、使用中违反规定或管理混乱的。

6、不按规定提取、使用安措费或将安措费挪作它用的。

第十二条 对各种违章行为的处罚:

1、生产负责人,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不对劳动者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不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或使用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罚生产负责人50-200元。

32

2、生产负责人违章指挥,对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罚生产指挥人员50-200元。

3、劳动者在作业中不按规定佩带个人劳保用品的,罚款

20-50元。

4、劳动者在生产作业中麻痹大意,违章违制冒险蛮干的罚款50-200元。

5、其它违章行为视情节给予20-100元罚款。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保科向公司安委会建议,由安委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主要领导、部门负责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薪、撤职等行政处分,性质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领导违章指挥造成伤亡事故的。

2、在生产施工中对危险有害作业,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或拆除、破坏安全设施造成事故的。

3、发生死亡、重伤、轻伤事故,没有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且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以致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4、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或生产施工中的事故隐患,安全部门已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而逾期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

5、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听劝告,冒险蛮干造成事故的。

6、造成事故的有关责任者,不主动承担责任,隐瞒事实为调查工作设置障碍,嫁祸于人的。

7、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

第十四条 对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一般事故造成经济损失者按下列标准进行处罚:

1、事故全部责任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30%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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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故主要责任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8%-20%罚款。

3、事故次要责任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6%-10%罚款。

4、对事故负有间接责任的领导罚款4-10%罚款。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安全部门审查,领导同意可减轻或免于处罚:

1、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纯属外部原因所造成的伤亡事故。

2、新产品、新工艺在试制和试用过程中,已经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但仍发生了意外事故。

第十六条 发生一般性事故,由公司安保科调查处理,并及时整改,同时登记备案。

第十七条 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可随时按规定奖励。在安全工作中违章违纪的车间、部门、个人,可随时按规定处罚。

第十八条 在安全工作中全面达标的单位、个人和未达标的单位,经考评认定后年终统一进行奖罚。

第十九条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对各类违章现象、伤亡事故,有权依照本细则规定进行处罚,罚款必须签发《罚款通知书》。

第二十条 受罚单位接到《罚款通知书》后,必须在10天内按期交纳罚款,逾期不交的,每天增收滞纳金1%,个人罚款可由单位代交后从本人工资中扣除,不得用公款报销或变相补贴。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收缴的安全罚款,统一交到安保科,由安保科汇总后上交财务科。罚款收入只能用于表彰、奖励安全先进或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生产工作中发生的本制度第八条规定的奖励,由请奖单位写出书面报告,报安保科,经安保科和主管领导审

34 核批准后,由财务科统一支付。

第二十二条 安全环保奖金来源由安措费和罚款总额的10%支付,不足部分在奖励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三条 受到上级表彰奖励的,可同时受到本单位的表彰奖励。受到经济处罚的责任者,可同时受到行政纪律处分。

(九)、内部治安管理处罚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司内部治安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约束员工行为,保护员工合法权益,杜绝外来干扰,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体现内部治安综合治理方针,实行党、政、工、团各方配合的原则,对公司员工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对公司内部发生的治安问题按照本办法处理。

第三条 对扰乱公司内部秩序,妨碍公司公共安全,影响生活、生产、团结,侵犯员工人身权利及公司财产安全者,视其情节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不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按照本办法处理。

第四条 本办法是公司内部实施治安管理的一项规则。违犯内部治安管理行为是违法或轻微违法行为。对有违反内部管理行为的,必须给予相应经济处罚、降薪、辞退处理,罚款以20—200元为限。降薪、辞退报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

第五条 本办法适应于公司所有员工和施工队全体人员,违反内部治安管理规定造成损失或伤害的,由违反治安管理的责任人赔偿一切损失。

第六条 酗酒闹事其行为造成后果的,依照本办法处理。

第七条 公司员工(含民工)违反内部治安,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

35 序,打架斗殴者,视情节由公司安保科进行调查调解或按本办法处理,情节较重的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 公司员工(含民工)与地方群众发生纠纷的,应主动同地方群众协商解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视情节按本办法处理或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条 员工违反内部治安管理规定的,处罚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对参与、指使闹事和包庇的人员按照本办法一同处理。

第十条 为了保持公司正常安定的生产、生活秩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人无礼取闹,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参与员工工作上或其他方面的问题处理。对违反者处50元以上罚款。

第十一条 对殴打他人犯有侵犯人身权利行为的,造成轻微伤害的处200元以下罚款,并负担受害人因打伤休息,住院期间的全部住院费、药费、生活费、工资及护理费,并视情节给予降薪、辞退处理。

第十二条 对争吵、撕打、斗殴未造成后果且造成影响的除进行批评教育外处100元以下罚款。在工作时间发生相互争吵又不听劝告的,以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处罚,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处2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赔偿。

第十三条 偷盗、损坏公、私财物的,视情节轻重移送公安机关或由内部处理,处200元以下罚款,追回赃物,赔偿损失,并给予降薪、辞退处理。

第十四条 对扰乱公司生活秩序,危害公司公共场所安全,又不服从公司保卫人员劝阻管理的,除对其行为给予强制控制外,处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对其产生的后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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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对酗酒闹事聚众赌博的参与人员处 200元以下罚款。同时没收赌资赌具,为赌博提供场所和赌具的给予加重处罚,对屡教不改的给予降薪、辞退处理。

第十六条 对传看、复制淫秽录像、吸毒、贩卖毒品、卖淫嫖娼,参与封建迷信,拐卖妇女儿童活动的处200元以下罚款,并给予降薪、辞退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密切群众关系,遵守乡规民约,保守公司秘密,对故意损害群众关系和集体利益,泄漏公司有关秘密的处2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负责赔偿,根据情节给予降薪、辞退处理。

第十八条 因违反重点要害部位管理规定,造成被盗、破坏的,处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2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并给予降薪、辞退处理。

第十九条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不负责任,疏于防范管理酿成灾害事故损失的,处2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损失的,作部分或全部赔偿,并给予降薪、辞退处理。

第二十条 对不积极参与公司活动和教育培训,且不服从领导指挥,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造成影响、后果的,处100元以下罚款,并给予降薪、辞退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不假外出或没按时返回公司,处20-50元罚款。不假外出及没按时返回公司,处50-100元罚款(外出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第二十二条 外协施工人员在公司内部工作期间违反内部治安管理的,依照本办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事实清楚,不需调查的一般性问题,当事人且无异议

37 的可现场口头裁决并出据罚单。

第二十四条 凡作罚款、赔偿处理的问题,必须完善处理手续,罚金由财务部门在工资、工程款中代扣。

第二十五条 实施内部治安管理由公司安保科具体执行。罚款用于奖励治安积极分子和保卫业务建设。

第二十六条 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参观,更不允许无关人员在厂区酗酒、闹事、赌博。一经发现,公司员工有权劝其离厂,情节严重的,保卫人员有权清理出厂或移送公安机关。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二00四年二月八日讨论通过实施,解释权属公司。

六、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权利:

①、知情权,②、建议权,③、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④、拒绝权,⑤、紧急避险权,⑥、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⑦、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保护的权利,⑧、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2、义务:

①、服从管理,②、遵章守规,③、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④、接受教育、提高技能,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

38 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四十六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四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9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十二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做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七、公司综合预案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指政府或企业为降低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以对危险源的评价和事故预测结果为依据而预先制定的事故控制和抢险救灾方案,是事故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有时也称为事故应急响应计划。

山阳秦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综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40 1.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非煤矿山企业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尾矿库溃坝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3 适用范围

1.3.1公司应急预案适用范围为生产区和生活区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包括:

(1)、矿山井下事故; (2)、尾矿库事故; (3)、爆炸事故; (4)、危险化学品事故; (5)、火灾事故; (6)、洪涝灾害;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其它事故。 1.3.2 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定义

(1)、一次事故死亡2人(含2人)以上;

(2)、一次事故同时受伤或中毒5人(含5人)以上;

41 (3)、爆破器材、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 (4)、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5)、一次事故有可能产生严重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1.4 预案体系

根据公司生产特点及生产、生活设施设置情况编制事故应急预案主要有: (1)、矿山井下应急救援预案; (2)、尾矿库应急救援预案; (3)、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危险化学药品应急预案; (5)、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防汛抗洪应急救援预案;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生产安全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块管理。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各部门领导负责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由各部门领导统一指挥,部门充分发挥自救作用。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提供好后勤保障服务。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善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42 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2 公司概况

2.1 公司简介

山阳秦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是由西北有色地质勘查局七一三总队工会、西北有色地质勘查局七一三总队、陕西大秦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纵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家联合组建的股份制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内设两办一部、四个管理科室、五个生产车间、9个工段、33个班组,现有员工150余人,具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近30人,其中: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7人、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45人。

矿区位于陕西省山阳县东南部,行政区划属山阳县中村镇管辖。矿区位于秦岭山脉南麓,赛鹘岭东段,谷峰明显。距山阳县城40公里,距商洛市区100公里。距夏家店组1公里,村里长住居民约150人,住户一般依坡而建。公司按照矿业生产性质划分为采矿、选矿、尾矿库和公司办公、生活福利设施四大区域。

2.2 危险源及风险分析

(1)、矿山井下可能发生的事故:

①、炮烟中毒事故:产生的位置:根据我矿生产特点,易发于对矿体深部勘探、开拓、采切过程中的独头掘进巷道以及工作面。事故造成的危害:作业人员造成炮烟中毒晕倒、窒息严重导致死亡。采取的预防治理措施:及时检测,加强通风。

43 ②、塌方、冒顶、采空区陷落产生的重大地压活动及冲击波危害事故:产生的位置:采场、新施工的井巷均有可能发生塌方、冒顶、放完矿的空区陷落事故。事故造成的危害:造成人员伤亡,机械设备、设施严重破坏。采取的预防治理措施:加强检查防护及支护,及时处理采空区。

③、涌水事故:产生的位置:易发于对矿体深部勘探过程。事故造成的危害:造成作业人员无法撤离导致淹没身亡以及电器设备设施被严重破坏。采取的预防治理措施:做好水文地质勘探,掘进时做好超前探水,当作业人员发现井下出现大量涌水时,应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管理人员应立即启动备用排水系统,通知附近所有作业人员按最佳路线立即撤离到安全区域,发现无法撤离立即发出报警求救信号。

(2)、尾矿库可能发生的事故:产生的位置:坝体、泄洪系统。事故造成的危害:坝体溃坝、管涌、泄洪涵洞堵塞形成库内积水漫坝,出现大量尾矿流泄下游,导致下游居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污染。采取的预防措施:加强值班检查、监测,严格按设计施工,做好应急预防。

(3)、可能发生的爆炸事故:产生的位置:公司炸药库、雷管库、爆破作业(掘进爆破、回采爆破、中深孔爆破、二次破碎爆破作业点)、切割焊接作业(使用氧气和乙炔)、压力容器超压都可能引发爆炸事故。事故造成的危害:爆炸产生后对周边的作业人员造成的伤亡及设备设施的破坏。采取的预防治理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按规定检测和检查使用的器材、器具,注意爆破安全警戒距离,爆炸物品按规定存放不得超容。

(4)、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产生的位置:公司选矿车间在配制、使用氰化钠过程中,化验质检科在配制、使用火碱、盐酸、硝酸过程中。事故造成的危害:在配制、使用过程中导致作业人员中毒、烧伤、腐蚀,运输、使用、

44 储存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导致危险化学品泄漏、燃烧对周围环境带来危害。采取的预防治理措施:严格管理储存,按安全操作规程使用。

(5)、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产生的位置:炸药、危险化学品储存库、配电室、变压器、各种电器设备、材料库、生活区、乙炔、氧气、油料。事故造成的危害:燃烧后带来的危险品爆炸事故,环境污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严重经济损失事故。采取的预防治理措施:严格按规定储存物品,勤检查设备设施,备用一定的消防器材,根据事故发生地及灾情首先确定是否先紧急撤离人员,后采取隔离、关闭、消灭。

(6)、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事故:产生的位置:矿区周围。事故造成的危害:汛期如连降大雨或暴雨,河水暴涨,并可能出现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矿区厂房、办公、住宅严重冲毁重大洪涝灾害事故。采取的预防治理措施:加强汛期值班检查,及时疏导排洪设施、矿区周边河流。

(7)、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它事故:产生的位置:矿区周围。事故造成的危害:饮水、食物中毒,自然灾害地震,疫情发生等事故。采取的预防治理措施:加强对饮用水质、食物检查,及时救护、向社会请求救援。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见附图) 3.2 应急职能部门的职责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职能部门由机关经营层、办公室、安保科、生产技术科、材料供应科、卫生所组成。

机关经营层:负责应急救援计划的制定、修订审核工作;检查督促做好应急救援演练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指挥应急救援演练;总结应急救援演练经验教训,根据事态情况及时决定是否请求社会救援。

45 办公室:负责救援现场与指挥中心间的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确保信息能及时传达,以及对救援过程中所需车辆的调配,确保救援过程中的生活保障。

安保科:负责布置安全警戒,治安保卫和巡逻检查,疏散事故现场周围无关人员及时撤离到安全区域,负责救援工作现场的安全监护和事故现场有害物质扩散区域的监测工作。

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研究提交事故处置应急救援方案。 材料供应科:负责应急救援物资使用过程中的补充及运输工作,确保抢险救援所需。

卫生所: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及对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转送院工作。 3.3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成员构成

公司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总经理担任总指挥,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其余副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的领导小组,中层干部和施工队负责人为指挥中心成员。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公司安全保卫科。

总 指 挥:雷俊启 (总经理)

副总指挥: 王辉军(副总经理兼总工) 李云蛟(副总经理) 崔用学(副书记) 陈海军(总经理助理)

成 员:王俊超 卓松涛 尚建锋 陈 阳 黄凤华 陈 斌 刘 建 李新平兰永红 周清涛 于凤鸣 叶友凯 章国祥 程建军 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兼职应急救援队,人员由公司各部门、车间、施工队生产人员组成。

3.4 指挥机构职责 3.4.1 指挥中心职责

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公司应急救援工作。

46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指挥中心成员:负责按照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小组的命令,及时集结各部门人员,支援事故现场实施抢险救援。

3.4.2 现场指挥机构及职责

事发部门第

一、第二负责人分别担任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负责指挥本部门实施抢险自救,按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命令,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和事故现场有害物质扩散区域的消毒。

4 预防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1)、矿山井下 ①、空气质量

监控检测:采用多功能气体检测仪、电脑粉尘检测仪、电子风速仪。 采取的预防措施:加强通风,喷雾洒水降低尘源。定时定点检测,作业人员严格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个人应急自救设施。

②、采场、采空区

监控检测:采用定时定期检查,用红外线激光仪定时、定点观测,对观测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采取的预防措施:加强检查、排查,及时封闭、充填采空区。 ③、涌水

监控检测:对井下的渗水、涌水量大小流量进行对比分析,延伸的作业区域有无滴水、渗水征兆,岩石是否稳固,有无掉块、流水声音。

采取的预防措施:做好水文地质勘探,掘进时做好超前探水,建立机械排水系统。

47 ④、提升

监控检测:对提升设备、钢丝绳、链接装置定期检测,操作人员、提升距离全程用视频监控。

采取的预防措施:加强检查、检测,对作用人员加强教育培训,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2)、尾矿库

监控检测:对库区的人员筑堆、水位线、最小干滩长度、坝体安全超高用云台探头视频监控,用红外线激光仪对坝体沉降、位移定时、定点观测,对观测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尾矿库作业人员24小时值班巡查。

采取的预防措施:严格按设计施工,加强值班检查、监测,做好应急预防。 (3)、易燃易爆物品

监控检测:对易燃易爆物品专库存放,爆炸物品存放严格落实“五双”制度,“四防”措施。对易燃易爆瓶、罐进行定期检验、检测。 爆炸物品使用严格执行终端管理制度,从领取、使用全程设安全人员监督。

采取的预防措施:加强管理,作业人员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勤检查使用的器材、器具,注意爆破安全警戒距离,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存放不得超容。备用一定的消防器材、设施,根据事故发生地及灾情首先确定是否先紧急撤离人员,后采取隔离、关闭、消灭。

(4)、化学品

监控检测:对化学品从购买、运输、储存设专人负责,在配制使用过程中设立专人安全监督。

采取的预防措施:严格管理,作业人员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使用。 4.2 预警行动

48 公司预防预警分两种方式:拉响报警器,电话通知。

公司各部门、车间根据对各自范围内危险源的检测、观测以及监控状态进行分析,对可能发生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进行预防预警。

公司预警级别划分为三级:Ⅰ级预警(特别严重)、Ⅱ级预警(较严重)、Ⅲ级预警(一般)。

当出现Ⅰ、Ⅱ级情形时,立即报告应急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根据报告情况拉响报警器2分钟,宣布公司所有人员进入预警期。并采取下列措施:

(1)、命令应急救援队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有进入待命状态,并要求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2)、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3)、加强对重点部位、设施的安全保卫;

(4)、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故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当出现Ⅲ级情形时由部门、工段、班组加强监督、监测并启动部门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随时与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联系。

4.3 信息报告与沟通 4.3.1 接警与通知

公司各部门危险区域均配备公司内部电话,专供通讯和预、报警。部门根据可能发生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进行预防预警。

①、报警

先由发现重大险情、事故人员立即报告部门、主管领导,由部门领导报告指挥中心,请求实施紧急预防、紧急救援。

49 报警电话: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安环科值班室) 8735380 内网 5000 公司办公室 :6959156 ②、接警

指挥中心根据报告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紧急预防、应急预案。

③、通知

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在认定险情、事故重大,宣布启动紧急预防、应急预案,立即通知相关应急职能部门和人员,实施抢险救援。

应急救援联络方法:

雷俊启 8735988(内网5608 ) 王辉军8735383(内网5668) 崔用学 8735388 (内网5680 ) 办公室 6959156(内网5666) 李云蛟 8735378 化验质检科 (内网5006) 安环科 8735380(内网5000) 卫生室 (内网5686 ) 材料科(内网5068) 生产技术科 (内网5668) 解吸车间 (内网5004) 财务科 (内网5046) 大洞沟尾矿库 8735986 二期采矿车间(内网5600) 二期选矿车间(内网5086) 三期采矿车间 8735381 三期选矿车间 8735382 三期电工值班室 8735379 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驻秦鼎公司工程队 8663195 洛南裕盛源矿业有限公司驻秦鼎公司工程队 8260982 4.3.2 信息上报

①、信息上报流程:公司发生伤亡、环境污染事故后,积极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山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阳县环境保护局和行业管理部门七一三总队,西北地勘局,必要时报告公安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有关部门接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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