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 南昌大学人民武装部 (通知)
昌大武字〔2009〕3号
关于做好2009级新生军训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部门、各学院(系):
目前,我校2009级新生已经报到入学,为了认真做好我校新生军训工作,根据学校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 在大学新生中开展军事训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明确规定的要求,由于目前又正值六十周年国庆安保和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关键时期,因此学校各部门、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军训工作,充分认识学生军训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军训工作作为当前新生入学阶段的中心工作摆在第一位,提前计划,科学安排,周密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作用。辅导员要以军训为契机,把班级基础打好,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经常开展谈心活动,激发学生的训练热情;参训教员要高度重视军训安全工作,确保军训安全无事故,始终把
1 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既要严格训练,又要劳逸结合,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循序渐进,确保今年学生军训工作圆满完成。
二、加强领导,分工协作,发挥多部门的合力优势 新生军训工作是学校当前工作的一件大事,同时开展军训也是我校09级新生入学后的教学和管理环节,军训组织水平的高低也能体现出学校的办学实力、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今年的新生军训,更是做好国庆6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基础工作和重要载体。
为加强对今年军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2009年学生军训工作协调小组,由分管校领导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系)负责人为主,全面负责对军训工作的安排、协调和实施。
校人民武装部在学校军训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做好学生军训的协调、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工作。
三、明确职责,严守纪律,确保军训工作万无一失 学校各有关部门、院(系)要充分认识学生军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保证军训各项工作的顺利落实。
(一)部门分工:
人武部:负责军训日常事务工作,做好部门间的协调,负责组织实施军训科目、军训会操和阅兵仪式,做好军训期间国防生教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宣传部:负责组织军训期间的新闻报道,加强对军训的宣传工作。
学工委办、学工处:加强对新生军训思想教育,协调新生辅导员跟训,把学生军训表现纳入综合素质测评考核。
2 教务处:协调好参训教员缺课请假事宜,并在军训结束后集中安排教员补课。
后勤管理处:保证军训期间学校水电供应,加强食堂卫生检查,确保承训教员和军训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
校医院:落实医生值班和巡诊制度,安排跟训医务人员,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参训学生的医疗与保健工作。
资产处、场馆中心:安排好军训汇报表演的场地使用、音响设备和灯光照明等;
海军驻校选培办、校国防生办:协助人武部做好承训国防生教员的管理工作;
各学院(系):负责党管武装工作的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做好新生军训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完成新生军训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参加军训会操的观众和阅兵方队。
(二)工作人员职责及要求:
1、新生辅导员:
(1)遵守军训作息时间,学生操课始终在场,有事离开,须经所在学院(系)向人武部负责人请假;
(2)做好本班学生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3)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教育、关心学生,及时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4)保持与军训教官的密切联系,协助教官完成军训任务;
(5)指导学生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 (6)军训期间辅导员的考核由所在学院(系)负责。
2、军训教员:
(1)发扬部队的优良传统,不怕苦,不怕累,严格执行军训的各项规章制度。
3 (2)服从命令,一切行动听指挥,坚决做到令行禁止、雷厉风行。
(3)在施教过程中,认真备课,做到教学规范、注重安全,达到因材施教、文明施教。
(4)对参训学生严格要求,不迁就,不歧视,积极分析解决训练难题,提高学生的军事技能。
(5)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国防生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
(6)严格请销假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军训期间未经校武装部同意一律不得请假和外出。
3、参训学生:
(1)新生应当参加军训(特殊情况除外),必须一切行动听从指挥,坚决执行命令,做到令行禁止,增强组织纪律观念;
(2)严格遵守军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一般不准请假,因特殊情况请假必须经所在学院(系)副书记同意报人武部批准;
(3)遵守学校关于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工作安排; (4)同学之间应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对体弱的同学更要关爱,共同提高,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敢于磨练自己;
(5)要注意安全,军训前后及休息期间,不要追逐打闹,不要到施工区域或有安全隐患的地方;
(6)军训期间应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主题词:军训
工作要求
2009年
通知
抄报:校领导。 抄送:党(校)办,组织部,宣传部,团委,教务处,学工委办、学工处,招就处,保卫处,学生资助中心,学生住宿管理服务中心,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海军驻校选培办、国防生办,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校医院。 南昌大学人民武装部 2009年9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