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态园项目建设合作框架协议(讨论稿)
甲方:雷池乡三河村村委会 乙方:五湖XX公司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把三河村合建500亩连片土地流转给甲方施工、建设和经营。乙方在合建投资建设农业生态园大棚项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积极促成此项惠农项目的土地流转和项目实施工作。
2、甲方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协调乙方项目的组织建设,生产经营等工作。
3、甲方应处理好土地流转、土地纠纷、部分补偿等诸多问题,避免给项目建设进度造成影响。
4、甲方应定期了解项目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收支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相应整改要求。
5、甲方在促成项目落成和经营后,每年获得总项目年纯利润5%的管理费。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根据本公司农业生态园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提出若干个建设事项,针对该建设事项,绘制设计图、施工图,依照市场行情制定工程预算、工期、经营等事宜。
2、乙方以田400元每亩、地500元每亩的价格获得土地的使用和经营权。
3、乙方出资建设500亩大棚及其他道路、沟渠等配套基础设施。
4、乙方应给项目范围内待流转地所有者前期的个人投入以相应补偿(大户的机械设备,个人建设的沟渠,吊瓜架子等)。
5、乙方应优先吸收三河村符合要求或经短期培训合格的劳动力和技术人员,并付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具体要求、工资标准、付款方式另议)
6、乙方应根据市场规律,制定科学的项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经营,定期向乙方通报经营管理及财务情况。
7、乙方获得部分村民认领地47.5%的纯利润和其他项目土地95%的纯利润。
(三)其他事宜
1、甲乙双方应本着早日建成惠农项目的一致思想,相互配合、协调,共同处理好流转、建设、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2、甲乙双方妥善处理好前批200亩土地流转差价问题。
3、框架协议经双方同意后,应及时补充其他实施细则,保障项目顺利开展。
4、未尽事宜,双方本着村民、集体、公司三方多赢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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