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金海立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化验分析员工作目标责任状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坚持 “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各项指标,特签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
一、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和部门制订的管理制度;
2、了解仪器性能,按规定调整仪器的各项指标,并按照分析要求对各类原辅材料、产成品、半成品及中间体进行分析检验;
3、完整收集分析过程中的原始记录、化验报告单、台帐等;
4、保证分析数据准确,结果及时转报有关部门、车间;
5、对公司新品开发提供有关分析数据;
6、保证仪器清洁,环境整洁;
7、分析样品及时留存,并根据要求注明有关事项;
8、做好有关防火、防毒等措施,杜绝不安全因素。
9、知晓本部门所涉及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运行控制要求、MSDS和应急措施,并掌握和运用。
10、完成临时交办的任务。
二、年度目标
1.无重大人身伤害事故,无死亡,无重伤,无急性中毒,无职业病,轻伤频率3~4‰;
2.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3.重大泄漏事故为零;
4.隐患整改率为100%;
5.职业危害治理率为100%;
6.在岗职工培训率为100%;
7.“三废”排放符合国家标准,污染事故为零。
三、考核
本责任状考核期为壹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因工作变动,本责任状继续对被考核的主体生效。公司年终将对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化验室主任、化验分析员各执一份。
质检部经理(签字):
化验分析员(签字):
年月日
《化验分析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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