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人发„2009‟4号
关于举办2009年南宁春季高校毕业生
专场招聘会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市直各委、办、局(公司)人事部门,各用人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和引进人才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09年南宁春季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以下简称“招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会时间
2009年2月11日至12日,每天9:00—16:00(中午不休会)。
二、招聘会地点
南宁市人才市场(南宁市新民路3号,永嘉大厦C座3楼) 乘
3、
26、
27、
32、
38、6
2、7
1、7
3、80、
212、
219、609路公交车到新民七星路口下车即到。
三、参会人员
2009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和招聘录用毕业生的用人单位。
四、招聘会的形式内容
参加招聘会的用人单位现场设点招聘录用毕业生,通过向毕业
1 生介绍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公布毕业生需求信息,公开招聘录用条件和要求,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招聘录用毕业生。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的,经市人事局审核确认后签订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或聘用协议、合同等。
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应届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成绩优良,确属急需紧缺人才。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之前须经市人事局审核确认。
五、有关事项
1、本次洽谈会由南宁市人事局主办,南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市场、南宁市人才市场共同承办。
2、承办方为各参会单位提供招聘海报一张(规格90×100cm),内容包括单位简介,需求毕业生的专业和人数等。(仅限2009年2月6日前办清手续的单位,逾期报名的单位,招聘海报自理。)
3、招聘会每个展位配置一桌三椅,由参会单位自主选择,先报名先选。
4、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本县区人才需求实际,认真填写《2009年度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表》,于2月6日前将《2009年度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表》送交南宁市人才市场(联系电话:262199
2、2622743),并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2009年度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表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